如果說飯店,酒店一切都是為了“向錢看”的目的還給我帶來些方便和舒適--盡管我們相當不習慣,那麼,當我看到藝術的商品化時,我竟感到一陣愀然的辛酸。就在我們遊置地廣場時,一上二樓,忽聽絲竹之聲陣陣傳來,在這裏,洋聲洋樂加那些軟綿綿輕飄飄的流行歌曲到處充斥於耳,怱聽鄉音民樂傳來,怎不令人親切!我們尋聲走去,在二樓的一處廣闊的回廊大廳中,竟用木板搭起一個臨時大舞台。周圍各種膚色,各種服飾的人們人煙濟濟,舞台周圍,聚光燈照耀如晝,錄像機,攝影機拍攝不停,民族樂器和電子琴不諧調地高奏樂曲,忽而廣東話,忽而英語通過揚聲器狂呼亂叫……我們擠進一看,原來在舞台上正有十幾個青年男女盛裝豔抹,隨著音樂跳舞。他們的形象,體態的確各具風致,看得出,有幾個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基本功蠻不錯。可是,因為他們既沒有統一,縝密的藝術構思,基本功又參差不齊,跳動一會兒是《荷花舞》的造型,一會兒是《紅綢舞》的姿態,一會兒又有東北大秧歌的動作,真是不倫不類,毫無章法。仔細一問,方才得知,這裏原來是個大噴水池,上掛各種彩色燈盞,為商場增添色彩和氣氛。可是某外國信用公司為了招徠顧客、推銷信用卡,竟在噴水池上臨時搭了這個大舞台,雇來這些男女舞者當作活廣告。轉身上樓,在三樓拐角處的一座回廊裏,忽然看到掛了十幾幅油畫,我以為是畫展,上前去看,大多是油畫風景和各種姿態的裸體女人,但它們不重透視,布局和意境,卻專在形似和誘惑感上下功夫,再一細看,每幅畫的畫框裏都夾一紙條,上麵注明那幅畫的標價。可能是因我看的仔細,在一旁坐著的一位麵貌清臒的中年男子匆匆走到我身邊,十分客氣地說:“先生,你中意哪幅,價錢還可以再商量……”聽了他的話,再看看他那謙恭的麵龐。我竟一時說不出話。常聽人說,香港是“文化沙漠”,經過親眼目睹,我以為,這裏倒不是沒有文化藝術,而是一些人把藝術和人與人的關係都化作錢。這樣,藝術家和他的作品在錢麵前就毫無價值,充其量不過是錢的奴隸!因此想到,在內地時,常聽人說,某藝術團的某演員或某畫家,總以為在國內懷才不遇或創作不自由,於是,走門路,送厚禮,想方設法試圖離開祖國大陸或到國外發展。看看那幾位舞蹈演員和畫家,我就想,說不定他們當中的哪位就是從內地設法出來的,如今淪落這等地步,實在可憐!可以設想,他們的心中已經沒有藝術,目的隻是錢和沙漠--“精神沙漠”。
記得在家時,我們看過一些香港報刊雜誌後總覺得過於油浮,適合市民口味,很少有什麼學術價值。可當我在香港翻看一些報刊後才知道,我們在內地看到的那些還是比較嚴肅紮實的呢,在這裏充斥市場的報刊除了商業廣告外,幾乎全是囚殺,色情,怪誕的新聞,甚至連某影星早晨吃了幾根油條,某舞星又搭上幾個新朋友,某歌星已有幾個月沒與丈夫同房,都要大疊彩照,大書長文。我曾看到一本四開二十四頁的雜誌,這本雜誌沒有刊名,而且不知是什麼雜誌,封麵字樣就是:“雨夜。屠夫案中案,林過雲刮屍嚐人腸,自稱殺人殺到厭”。這本雜誌通篇描寫報道的就是雨夜屠夫林過雲在不足五個月的時間裏連殺四個無辜女子的經過和審判過程。凶手的父親共娶四房妻子,兒女九個。他既忙於賺錢,淫樂,子女又多,自然無暇教育,非但如此,由於不愛長妻,對她生的兒子林過雲也自幼虐待,毒打。林過雲成年後,當了夜班的土司機。由於極度的空虛和變態,他對女人又恨又厭又好奇。於是,利用雨夜出車的方便,他在不到五個月的時間裏,連殺了兩個舞女,一個女職員和一個女學生。但他既不是為了搶劫,也不是為了強奸,而僅僅為了一種殘忍獸性的滿足。他每殺完一個女子之後,都要扒光她們的衣服,用攝影機、錄像機拍照,攝錄下她們全身的每一個細部,而且每次“行動”,除了錄下全過程錄像之外,還有詳細的文字記錄。特別是在殺那個女學生之前,他和她還有一段據說是他有生以來與人談話時間最長的一次談話。他談到他的將來一指世界末日,他說他曾與天父接觸過,天父挑選了他。還說世人都是垃圾,他要清除……女學生聽了這段話後要求釋放她,但他還是殺了她。對此案香港警方曾長期審訊,法律專家們也激烈爭吵,有的說他是個精神病患者,有的說他的智慧要比一般人高,也有的硬要在這個屠夫身上蒙上一層幽幽的神秘色彩。但香港的法律是無死刑的,法律盡可以陷入無盡的爭論,報刊老板利用殺人案件大撈其錢,無辜的死者卻寂寂黃泉,不會有人為之懲惡除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