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生態移民的理論研究(2)(1 / 2)

其中,僅1983—1999年,甘肅從中南部貧困地區向河西走廊和沿黃河兩岸移民56.92萬人,這些移民主要是生存移民。也有極少部分地方如內蒙古退耕還林還草地區向城郊移民和從賀蘭山上向黃灌區移民,可稱得上是生態移民。新中國成立以來,西部民族地區集中搬遷人數最多、組織化程度最高的貧困人口大遷移就是寧夏的“吊莊移民”和“扶貧揚黃工程移民”,這些移民開發模式對西部大開發中的生態移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生態移民是站在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堅持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思想,把保護生態脆弱區的生態環境看成是保護國家的生態環境,乃至人類的生態環境,移民視野可以擴大到全國範圍。我國高度重視生態移民問題,直接原因是1998年長江中下遊的特大洪澇災害,促使人們對50多年來人類與自然的關係進行深刻反思。生態移民包括兩個層麵的含義:致因層麵與目的層麵。致因層麵認為移民的動因是自然環境惡化,人口數量超過生態環境的承載容量;目的層麵指移民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使移民遷出地的生態環境得到保護、移民遷入地的生態環境不受損害,移民遷入地的原住戶不受損害,移民能穩定地解決溫飽,又能逐步走向富裕。

生態移民的最高目標是“生態得以恢複、生產得以改善、生活得以提高;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完美統一”。最低目標是“生態破壞逐步減弱並逐漸恢複,生產、生活得以維持並逐漸好轉”。它有兩個社會經濟功能:一是將人們從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逐步轉移出來,實現相對集中定居和城鎮化;將人們從過度依賴自然環境的簡單農牧業中轉移出來,向高科技農牧業、工業、第三產業逐步轉移。二是為保護生態環境,將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超載人口移到生態人口承載能力相對高的區域或城鎮、郊區從事農牧業和畜產品工業,且應不破壞遷入地的生態環境。

當前,生態移民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生態環境惡劣,己不適應人類居住。如以保護大江大河源頭生態為目的的移民。“三江源”地區的生態移民,甘肅的民勤、隴南地區以及青海的江河源地區都屬這一類型。二是生態環境脆弱,經不起任何折騰,不能再居住下去。主要包括以防沙治沙、保護草原為目的的移民。如我國沙塵暴源頭的內蒙古,計劃用6年時間移民65萬人;又如為了保護自然保護區內稀有動植物資源或風景名勝區生態係統為目的,地處滇藏交界地帶的西藏芒康縣,準備將居住在滇金絲猴保護區中的農牧民分批遷出保護區外安置。

(二)我國生態移民研究的基本論點

1.生態移民的分類與模式

皮海峰從移民的目的視角將生態移民分類:一是以保護大江大河源頭生態為目的的生態移民;二是以防沙治沙、保護草原為目的的生態移民;三是以防洪減災為目的的生態移民;四是因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引起的生態移民;五是以扶貧為主要目的的生態移民;六是以保護自然保護區或風景名勝區生態係統為目的的生態移民。包智明從移民主體的地位和生產方式對生態移民分類:一是根據是否有政府主導,分為自發性生態移民與政府主導生態移民;二是根據移民是否對遷移有決定權,分為自願生態移民與非自願生態移民;三是根據遷移的社區整體性,分為整體遷移生態移民與部分遷移生態移民;四是根據遷移後的主導產業,分為牧轉農業型、舍飼養畜型、非農牧業型和產業無變化型的生態移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