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淒美離別(1)(3 / 3)

再也沒有人寵溺的叫她豬頭。

再也沒有人可以管束著她不許看別的男生。

再也沒有人可以故意說一句話就讓她鬱悶的想死。

那樣的話,她應該會過的很輕鬆吧。

可是她隻是想了一下,就已經是滿麵孔的淚水。

他們已經融進彼此的生命裏了。

在KTV裏,借著酒勁,她咬破了他的嘴唇。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接吻,可這是他們在所有人的目光裏。讓他們來見證再將的幸福。

是了,他們是幸福的。

我不是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我隻是她的同桌。

我在她旁邊,聽著她成天說著他的事情。我煩她卻快樂。詩也無時不刻的惦念著司。愛情是件麻煩事,也是一件甜蜜的事。

每個人都會找到再將的寶藏,他們已經找到了。

你呢?

當時的月亮

明天,她就要出嫁了。

與別的新娘不同,她沒有絲毫喜悅,反而特別難受。麵對無愛的婚姻,她隻當是英勇就義。

所謂的無愛,是她不愛他。丈夫是很愛她的,她自己也承認。

她沒辦法愛上丈夫,是因為心裏早有別人,那個人在她生命中是無可替代的。

那人叫培華,是她大學同學,初戀啊!

記不清多少個夜晚,她和培華帶著各自喜歡的書,依偎在湖畔看月亮。風溫柔的吹拂著他的眼神,眼睛裏便有了一汪瓷白的月光。她醉在這片月光裏,許他今生今世。那時的月亮,真圓,圓得仿佛他的眼珠子。就算月亮缺了半邊,他的眼珠子也依然是圓的,亮的,含情脈脈。她最喜歡聽他小聲說:“嫁給我!”她調皮著喊:“什麼?沒聽見。”非逼得他大聲喊出來,喊得她害羞的低頭,笑得花枝亂顫。

畢業了,婚禮沒能如期舉行。發出去的請帖,如流著月光的愛,覆水難收。培華的父母往死裏反對這樁婚事。他們心目中的兒媳婦,怎能出身在普通工人家庭?這是唯一的反對的理由,可她就是跨不過去。發請帖之前,培華的父母一直以為她的父親是局長,後來才知道是給局長開車的司機。她求未來的婆婆:“我和培華是真心相愛的!”人家眼皮都不抬一下,反問道:“你有多少嫁妝?”

培華是努力了的,直到結婚的前兩個星期,還在給她打電話,求她不要放棄。轉而繼續作母親的思想工作。母親亮了底牌:“等我死了再說。要繼承家產,就得聽我安排,你這個不孝子!”

大局已定,培華約她出來見麵。那天,月亮依然淡淡的照著四周,在她心裏凝成一片秋霜。就在公園的涼亭裏,培華抱著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隻是抱著,緊緊的。她想死的心都有了。“我爸爸不是局長,又不是我的錯!”她哭著問他:“不愛我了嗎?因為我爸爸不是局長,所以不能做你的愛人?”培華隻說:“不管我和誰結婚,今生今世,我隻愛你一個人。等我媽死了,我還娶你!”

好!有這句話就成!她不信自己年紀輕輕,還活不過一個老太太!鬥不過你,隻要活得比你長,就是我贏!

培華娶了檢察官的女兒,仍和她聯係,問她是否記得大學校園裏的假山?兩人曾經把對方的名字寫好,裝在精致的小瓶子裏,偷偷塞進假山的縫隙,這是他倆的小秘密。

兩年之後,培華有了兒子。偶爾用座機給她打個電話,問:“找個好人就嫁了吧!別苦了自己。還等得下去嗎?”她堅決要等。

又過了兩年,看著培華的母親身子似乎比過去還硬朗,也拗不過親朋好友的規勸,便點頭答應去相親。對方是事業單位的小科員,房子買了,在還貸。人還算忠厚,帶個眼鏡,斯斯文文的,就是話不多,有點木訥。相處幾次之後,對方小心翼翼的說:“咱們年紀都不小了,互相感覺還不錯,你看是不是挑個日子,把婚事辦了。”她楞了老半天才回過神來,含含糊糊的說:“呃……再處處吧!太倉促了不好。”

她給培華打電話,沒人接。第二天,培華用辦公室的回過來,聽完她的話,笑著打趣:“我們的班花終於要嫁人了喲!”她就哭了。培華正經道:“是為你好。讓你嫁人,也是因為愛你,怕你身邊沒人照應。”她一賭氣,就決定跟科員結婚。

婚後的生活,如她所料,平淡如水,波瀾不驚。每天上班下班,吃飯睡覺,周末輪流去娘家和公公家,婆婆死得早,公公獨居。丈夫燒得一手好菜,人也勤快,朋友來家裏做客,都是丈夫前後張羅,使姐妹們十分眼紅。可在她眼裏,丈夫沒有哪一點比得上培華。培華的爸爸是國企高管,媽媽是注冊會計師。丈夫的父親是高中老師,退休後被學校返聘賺點外快幫兒子還貸。培華風趣幽默,腦子活泛,多才多藝。丈夫隻喜歡看球和釣魚。吃魚的時候,培華會把刺挑幹淨,送到她嘴裏,讓她多補充營養。丈夫夾了魚眼和魚鰭扔給她,什麼也不說。總之,她跟丈夫在一起,覺得很憋屈,因此,要孩子的事,盡量推脫,一會說身體不好,要調養,一會說房貸沒還清,壓力太大。

她常找人打探培華母親的消息,甚至希望老太太快點得個不治之症,一命歸西。也許老天真的聽見她的聲音,得知培華的母親得了胃癌,於兩個月前去世的消息時,她簡直激動得想大哭一場。丈夫問:“什麼事這麼高興?是不是懷孕了?”她連忙藏起笑意,換身衣裳,收拾利落就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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