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景區商業服務(2)(1 / 3)

(二)自助或小型旅館類服務

自助或小型旅館類服務在服務設施和環境上都要低於星級酒店類服務。這類服務的最大特點就是價格便宜,主要為遊客提供住宿服務。享受這類服務的遊客對於接待設施的檔次和住宿的環境要求都不高,幹淨、衛生、整潔即可。因為價格便宜,所以該類旅遊接待設施在選址時都會趨向於地租價格較低的地段,而且通常不會位於風景區內,主要分布在景區周邊地區的主要交通幹道沿線。

此類服務接待的大多是散客,不可能如團隊一樣有專門的車輛接送客人到達酒店,所以交通便捷性也是這類服務很關注的問題。自助型旅館隻有具備了良好的內外連通能力,才便於旅遊者出入。

(三)特色小屋類服務

特色小屋是根據旅遊景區的自然和人文環境設計出的具有當地特色的住宿設施。它是一種小規模的住宿接待設施,目前旅遊景區內的特色小屋一般可容納2~6人。按照小屋的配置情況和目標市場群體,特色小屋一般有兩種類型:家庭型小屋和蜜月型小屋。家庭型小屋一般在一個單層或雙層的小屋內,有2~3間臥室,一個起居室,一個廚房以及1~2個衛生間;蜜月型小屋具有高度的私密性和完整性,一般一個單層的小屋內隻提供一個住宿單元,不會受到外來人員的幹擾。旅遊者在接受特色小屋類服務時,能感受到旅遊景區內特有的自然和文化氛圍,也能獲得一種具有鄉土氣息或與大自然十分接近的靜謐生活體驗。我國彝族的“土掌房”、苗族的“吊腳樓”等都屬於具有民族特色的特色小屋。

(四)露營類服務

露營類服務是旅遊景區住宿服務中最為簡陋的一種服務。它是旅遊者自帶或租用露營設施如露營車、帳篷等在旅遊景區專門開辟的露營場地內住宿的一種形式。露營類服務很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幹擾,因此,旅遊景區一般隻在特定的季節或旅遊旺季時才對外開放。目前,常見的露營形式主要有:臨時露營、周末露營、居住露營、假日露營、森林露營及旅遊露營等。一般來說,露營地應該配備有如下設施:衛浴設施、供水設施、汙物處理設施、電力設施、交通設施、安全設施、停車場等。

二、景區住宿服務設施的布局與規劃

景區住宿服務設施的類型主要包括飯店、賓館、招待所、度假村、酒店式公寓、野營地、療養所、寺觀客堂等。旅遊景區住宿服務設施的建設,要在對景區開展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以客源市場的需求為導向,並根據其客源流量、流向、構成和消費水平等來確定飯店的數量、檔次、布局和類型。

(一)景區住宿服務設施的數量和檔次

住宿設施是景區開展旅遊接待的前提。景區住宿服務設施的數量和檔次要適當超前於旅遊客源市場的需求,但也不能太超前,過度的超前會導致資源的大量閑置,嚴重影響經濟效益。

景區住宿設施一般分為高、中、低三個檔次。為了適合遊客的不同消費水平,景區住宿設施的檔次應多元化。如果一味追求豪華,建造高星級飯店,可能會使許多價格敏感性的經濟型遊客望而卻步,最終導致大量資源的閑置;反之,如果隻提供簡單的住宿設施,也會失去部分高消費的遊客群體,影響景區的經濟效益。因此,在對景區的住宿設施的檔次進行定位時,要合理地選擇與景區等級相應的住宿設施,並且各個等級的設施要保持適當的比例,堅持高、中、低檔相結合。一般景區應以中低檔飯店為主,以滿足大眾旅遊者的需求。

景區住宿設施的規劃,應力求控製飯店的規模,盡量不建或少建豪華飯店。在一些生態脆弱地區,除建立遊客接待中心外,大部分景區住宿設施應提倡民居接待或建造與環境和諧的生態小木屋,以及向遊客提供富有民族特色的帳篷等。

(二)景區住宿設施的選址與布局

堅持生態環境的保護是景區住宿設施選址時所應該優先考慮的原則。景區住宿設施的選址對於景區未來的發展和住宿設施日後的經營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在進行選址規劃時,應慎重考慮。首先,要在對景區範圍進行全麵考察的基礎上,為住宿設施確定一個大致的位置;其次,根據景區客流狀況、住宿設施的規模和檔次、景區周邊的環境等選擇一個具體的位置。總體來說,住宿設施應位於平坦開闊的地段,這樣有利於各種服務設施的合理布局以及汙水、廢氣及煙塵等的排放。另外,高檔星級酒店的選址要嚴格控製在主景區外圍,禁止在核心區建立遊客接待中心,以免破壞景區的生態環境和景區的原始風貌。

景區住宿設施的布局最能體現規劃者的獨具匠心。在進行布局時,通常要遵循以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