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司治理的迷失和重構(1 / 1)

公司治理的迷失和重構

董事生活

作者:肖宗建

公司治理機製的核心在於為解決委托代理關係而設計的一整套權力配置關係。在眾多公司紛紛為滿足監管合規要求而費力勞神的時候,本書作者認為公司治理規則是由不同利益相關者相互摩擦、衝突而形成的相對均衡。既然我們把公司治理看作是一種內生的博弈規則和製度安排,就需要各參與方通過反複博弈才能達到相對穩定的均衡狀態。在各參與者進行博弈的過程中,都應該有比較大的策略選擇空間,這意味著股東、董事、經理之間的權力分配存在靈活的空間,而不是千篇一律的“規定”模式。因此,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應該是由法律、法規、自監管和商業實踐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

越來越多的國家在給予公司充分的治理選擇權的條件下,通過提高透明度來加強市場約束和問責性。實踐證明,逐字逐句地遵守規範條文不會帶來良好的治理,而對廣義的原則的遵循才更重要。

因此,動態公司治理顯得尤為重要。所謂動態公司治理,是指公司治理應隨著企業內外部條件的變化而調整。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采取不同的治理結構,同時不同類型的企業應實行不同的治理規範。

優秀的董事會並不在於其有什麼結構上的優勢,而在於其通過高效運作能夠為公司帶來增值。公司治理不僅僅是要防止錯誤行為發生,更要在實質上改善公司的業績,這是所有公司董事會麵臨的最大挑戰,也是當前公司治理的薄弱環節。因此,公司治理應仍聚焦於價值創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更應該體現在提高公司的投資效率,使公司不僅著眼於短期目標,更立足於長遠發展,並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製,從而使公司獲得更好的財務績效和更高的市場價值。對中國上市公司的研究顯示,公司治理與績效之間存在顯著的同步性。良好的治理對應著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長能力,且成長能力與公司治理的質量相關性更強。

公司治理既是製度,又是機製,更是一種文化——誠實守信的文化。一個偉大的公司,可以有不完善的製度,但絕不能缺乏誠信文化。有了誠信文化,任何不完善的製度都可以彌補;而沒有誠信文化,任何完美的製度都隻會成為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