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曆史車轍中的丹麥(2)(1 / 3)

具有至尊地位的丹麥君主可以說基本上做到既與眾不同,又不過於超凡脫俗,既普普通通,又不過於平庸,因而能夠得到丹麥人民的認同。丹麥的一位曆史學家曾經說過:“隻有得到人民的認同,丹麥王室才能幸存下去。”迄今為止,丹麥尚無要求廢除君主製的跡象。

大多數的丹麥人似乎不願失去國家和民族的象征以及這條重要的傳統和曆史紐帶。

客觀地說,丹麥曆代國王並不都是至高無上,也並非具有同樣的權威和地位。但總的說來,丹麥曆史上出現了不少傑出的君主,他們或驍勇善戰,或叱吒風雲,或才智橫溢,總之建樹頗多。他們的業績仍是今天丹麥人有口皆碑的曆史故事。其中最為傑出的是瑪格麗特一世女王(1387~1397年在位)和克裏斯欽四世國王(1588~1648年在位)。

4.“無冕女王”瑪格麗特一世

瑪格麗特原本是丹麥國王瓦爾德馬四世(1340~1376在位)的女兒。她生於1353年。

出生後,由羅斯基勒教堂的大主教為她洗禮,並取名為瑪格麗特。她是家裏最小的孩子,曾有過5個哥哥和姐姐,但最後隻有她和哥哥克裏斯托夫以及姐姐英厄堡活了下來。她的哥哥克裏斯托夫被立為王儲,姐姐英厄堡嫁給了德意誌北部的梅克倫堡公爵阿爾布萊希特二世,而瑪格麗特則嫁給了挪威的哈康王子。哈康王子的父親馬格努斯·艾立克鬆既是挪威國王,又是瑞典國王。因而瑪格麗特成為挪威和瑞典的王妃。瑪格麗特是個美貌非凡又聰明絕頂的女子,而且她一向胸懷大誌,雄心勃勃,與哈康王子成婚後,她生了一個兒子-奧拉夫王子。

1375年,丹麥國王瓦爾德馬四世逝世。由於瓦爾德馬國王生前在同自己的大女婿-阿爾布萊希特二世的戰爭中打了敗仗,因而被迫簽訂和約,承諾將王位傳給阿爾布萊希特二世和英厄堡所生的兒子亨利三世,其他任何人均無權成為丹麥國王。但是,22歲的瑪格麗特憑著她的機敏才智,運用各種手腕,包括承諾自己不當君主、並用土地換取權力等手段,買通了丹麥的貴族階層,將本應登上王位的外甥排斥在外,而把自己的兒子奧拉夫推上了丹麥國王的寶座。

奧拉夫繼位時年僅6歲,由於年幼,故由瑪格麗特攝政。1380年,她的丈夫挪威國王哈康六世去世。奧拉夫又繼承了挪威國王。這樣,瑪格麗特成了丹麥、挪威兩國實際上的統治者。瑪格麗特還一心想占領瑞典,企圖把丹、挪、瑞組成一個統一的國家。為了維護已經到手的統治權,瑪格麗特未再嫁人。她把全部心思放在培養兒子身上,希望兒子成為一個統治整個斯堪的納維亞的國王。

然而,到了1387年,她的年僅17歲的兒子奧拉夫國王突然夭折,此事對瑪格麗特來說是個沉重的打擊。這不僅使她統一斯堪的納維亞三國的計劃受挫,並有可能成為泡影,連她自己能否在丹、挪兩國繼續統治下去都成了問題。因為她隻是代兒攝政的“無冕女王”。不過,出於丹麥人的反德意識,丹麥有權勢的宗教界和政界領袖們,為了不使丹麥王權落入有德國血統的阿爾布萊希特三世(亨利三世之子)的手中,他們在奧拉夫國王去世後不久,就推舉瑪格麗特為丹麥的“全權統治者和監護人”。從那時起,瑪格麗特雖無女王的正式頭銜,但已成為實際上的丹麥女王。

1388年,挪威也推舉瑪格麗特為“名正言順的統治者”,並決定授予她終身統治權。瑪格麗特得到丹麥、挪威的統治權後,重新把目光轉向瑞典。經過秘密談判,瑪格麗特終於獲得“瑞典統治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