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黃止咳膠囊在咳嗽變異性哮喘中的應用研究
臨床探討
作者:劉雲
[摘要] 目的 觀察蘇黃止咳膠囊在咳嗽變異性哮喘中的臨床療效及安全性。 方法 將60例患者隨機分成兩組,治療組32例予以蘇黃止咳膠囊治療,對照組28例給予酮替芬治療,療程7~14 d。 結果 治療組總有效率為93.7%,對照組為71.4%,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0.05),具有可比性。
1.2診斷標準
所選病例均符合我國《咳嗽的診斷與治療指南(2009版)》CVA診斷標準[1]:①慢性咳嗽,咳嗽持續或反複發作1個月,常因有相關誘因而發作,多伴夜間或清晨明顯的刺激性咳嗽;②支氣管激發試驗陽性或呼氣峰值流速日夜變異率>20%,或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③支氣管舒張劑治療有效;④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
1.3治療方法
治療組藥物:蘇黃止咳膠囊(揚子江藥業集團北京海葵藥業有限公司,每粒0.45 g),由麻黃、紫蘇葉、前胡、五味子、牛蒡子、地龍等組成,每次3粒,每日3次,溫開水送服,療程7~14 d。對照組:口服酮替芬(山東綠因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規格:每片1 mg),每次1片,每日2次,療程7~14 d。治療期間兩組均禁止使用其他治療咳嗽的中西藥物。
1.4觀察指標及評價標準
1.4.1觀察指標 安全性檢測:包括一般體檢項目以及治療期間發生的不良反應、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肝功能(ALT)、腎功能(Scr)。
1.4.2療效判斷標準 以咳嗽次數和咳嗽程度作為療效判定指標[2]。顯效:用藥治療1周後咳嗽明顯減輕或消失,無夜間或清晨咳嗽;有效:治療後,咳嗽明顯減輕,偶有夜間或清晨咳嗽;無效:用藥2周後,咳嗽減輕不明顯,仍有夜間或清晨咳嗽。
1.5統計學方法
數據均采用SPSS 18.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計量資料用t檢驗,計數資料用χ2檢驗。
2 結果
2.1臨床療效綜合比較
治療組總有效率為93.7%,對照組總有效率為71.4%,兩組總體療效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2止咳起效和咳嗽消失時間比較
經統計學處理,治療組咳嗽症狀起效時間明顯短於對照組,兩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3安全性分析
治療期間兩組患者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及肝、腎功能等安全性指標均無異常改變。治療組未發生明顯不良反應事件,對照組有4例出現明顯嗜睡、頭暈、口幹、疲倦症狀,停藥後症狀自行消失。
3 討論
CVA是一種以咳嗽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特殊類型哮喘,1970年由Stanescu首次提出,1972年由Glauser等命名為變異型哮喘,1981年Irwin等正式提出了CVA的名稱。咳嗽發生過程中,IgE介導的Ⅰ型變態反應起主要作用,以嗜酸性粒細胞、肥大細胞的浸潤為主的慢性非特異性炎症是CVA的病理基礎,但其氣道炎症及高反應性一般比典型哮喘輕,主要症狀是刺激性幹咳,咳嗽較劇烈,夜間咳嗽為其主要特征,冷空氣、感冒、油煙、灰塵易誘發或加重咳嗽[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