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群幾乎是哀求的語氣,把我的手與何楚貴的手拉到了一起,讓我做他的妻子,我那年才十五歲,根本不懂那麼多,我隻知道麵前這個對我這麼好的男人就要死了,他死了我會很難過,怎麼能忍心連他最後的要求都不滿足呢,但我卻沒有任何表示,隻知道哭,何群最後沒有撐過那晚,我當時就後悔了,隻是點兩下頭而已嘛,怎麼就沒能做到呢?
第二年,何芳也不行了,也拉著我的手,跟何群一樣的要求,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因為何芳的死我更難過,哭得更傷心,她一個女人每天在兩個城市之間奔波,醫生說她身體硬是累垮的,她的死,一半原因是為了我。
辦完何芳的後事,何楚貴就搬來了吳縣,我們就生活在一起了,當然,隻能生活在一起,法律上辦不了任何手續,我那年才十六歲,甚至任何形式上的儀式也沒有,沒有人為我們操辦,我不懂,何楚貴比我大五歲,也剛二十出頭,他也不懂,就這麼直接生活在一起了。
一個男人就這樣進入了我的生活,進入了我的生命,但我適應得很快,因為那真是一段甜蜜的時光,我在一個少女最需要愛情的年紀,有了愛情,那是真正的、肆無忌憚的愛情,而與我同齡的女孩卻隻能在高中校園裏偷偷摸摸的跟男同學曖昧,一點出格的舉動,就會被打上叛逆的旗號,我很不懂,愛是人類的天性,為什麼上帝可以讓一個女人的身體在十六歲的年紀發育完全成熟,卻要在這樣最健康、美麗的時間,剝奪她們被愛的權力?
何楚貴像手裏捏著一個剛剛煮熟破殼的雞蛋一樣,小心翼翼的對待我,生怕我受到一點傷害,或者落到塵土沾染灰塵,我知道他並不溫柔,甚至有些大男子主義,自尊心也很強,但卻為了我小心翼翼的改變著自己,盡量使我生活得就像我小時候那樣優越和幸福,但是要一直維持這樣真得很難,特別是在沒有穩定收入的情況下。
他的自尊心迫使他想盡一切辦法去掙錢,最終還是入不敷出,我們生活的境況越來越糟糕,何楚貴畫畫很好,他一直想做個畫家,但是在初出茅廬沒有名氣的時候,一個青年畫家連養活自己都成問題,怎麼才能供養一個家庭?
就是那個時候我才開始慢慢接觸東來,東來會做衣服,何楚貴用他的筆把一些美妙的想法畫在圖紙上,東來便造著模樣做成衣裳,我那時也學會蘇繡了,還可以給那些衣服潤色,這樣賣給別人,價格也能高一些,這樣東來就從上海搬到了吳縣,他們兄弟兩合夥在吳縣開了一家裁縫店,要是日子能一直這樣過也挺好的,雖然無法跟以前相比,但總算有些起色了。
可惜何楚貴不滿足於這樣,在他眼中,他的筆應該有更高的藝術追求,還不是簡單的畫幾件衣服,更重要的是,他認為錢都是東來掙的,他無法接受這一點,於是他們的裁縫店隻開了半年多,何楚貴就打算退出了,那是在千禧年前夕,在那個所有香港人和台灣人到大陸來掙錢的年代,他跟我說他要去香港,他說等他在香港站穩了腳跟,就回來接我,可是我再也沒有等到那一天。
我們幸福甜蜜的婚姻隻持續了一年,他就走了,我想那時候如果我們有了孩子,也許他該不會那樣固執了吧,如果時間能倒流,我千方百計也要在那一年懷上他的孩子,我根本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十七歲懷孕,十八歲生孩子,不可以麼?然而世事沒有假設,他就這樣義無反顧的走了。
何楚貴,我到今天都不知道應不應該怪他,他走的時候幾乎什麼都沒帶,所有錢都留給了我,可能他認為夠我三、四年用度,而那時候他就該回來了吧,那時候法律上的我,也‘成年’了,我們可以有孩子了。
回頭想想,他當時做的所有的決定,幾乎都是錯誤的,而最錯誤的一個就是,他拜托他的兄弟馬東來好好照應我。
何楚貴很聰明,他知道孤男寡女、幹柴烈火,最後很可能出現他最不想看到的結果,而且單從外貌上,我與東來都更加般配,可他還是把我交給了東來,他和他弟弟從小一起長大,他了解東來,他知道東來並不隻是虛有其表,他知道他弟弟是個正直的人。
他真得很聰明,可是他不知道,感情是可以用聰明不聰明來衡量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