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麵文章

作者:鄭函

雖然馬雲一再強調的“客戶是父母,投資者是娘舅”的觀點一直讓投資者感覺頗為不舒服,但是這卻沒有影響到他們對阿裏巴巴的熱衷。而馬雲也沒有放過任何一個宣傳的機會,除了與克林頓對話西湖、接受美國ABC電台專訪、作客斯坦福大學進行演講之外,馬雲竭力將阿裏巴巴推向了各個層麵和角落,包括資本市場。

相比之下,很多公司卻沒有這麼幸運,訴訟、質疑、股價不振等種種麻煩總是不斷。在中國企業越來越多的走向國際化、溝通工具日益“民主化”的當下,如何贏得投資者和公眾的認同,合乎時宜的進行由內至外的“修煉”已成為中國企業的明智之選。

加強董事會建設

西方董事會雖然已經存在了上百年,但真正發生變化是在最近10年。2001年安然、世通等公司的會計醜聞促使美國公司治理改革登上舞台,“薩班斯法案”由此出台,加強了對公司董事獨立性問題的重視。“薩班斯法案”規定每個上市公司必須擁有50%以上的獨立董事,2002年紐約證券交易所又要求在紐交所上市的公司董事會必須有半數以上的獨立董事,並且更加嚴格地界定了獨立董事的資格。

在中國公司自2010年開始遭遇的諸多訴訟中,董事會與高管的不盡職也是引發訴訟的原因之一。這些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迫切需要思維上的轉變,其狀態與10年前的美國公司非常相近,會邀請教授、或行業內知名人士等與CEO關係密切、有業務相關性的人士擔當董事,而這些人往往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

獨立董事製度起源自20世紀20年代,英美國家股權結構的變化導致股權分散,經營權與所有權相分離,董事會為管理層所操縱,股東意誌和權力無法得到保障。為此英美法係推出了獨立董事製度,目的是製衡過於強勢的董事會和管理層,實現董事會決策利益取向的多元化。經過100多年的發展,美國對於董事職責的要求相對嚴苛,董事若違反信托義務,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需要承擔相應責任。所以當公司進行IP0或增發等較重大決策時,必須經由董事會的批準。一旦發現被批準的文件存在問題,董事可能會被追究責任。在中國乃至亞洲,對於董事責任的追究較為寬鬆。“所以董事責任意識的樹立是許多中國公司董事會要上的第一課。”對華爾街和中國公司非常諳熟的CCG投資者關係總裁Crocker Coulsoni此強調。

“董事的非獨立身份和缺乏專業培訓,使他們很難明確自身的義務和職責,不知如何對管理層進行有效監控,與其共事的外國董事也會擔憂自身所承擔的責任。”據Crocker Coulson介紹,在美國有專門針對董事的課程、研討會以及學校,董事們會在任職之前去接受相關培訓。

由此Crocker Coulson斷定,目前的中國正處於10年前美國董事會改革的節點,加強董事會建設將成為公司治理的一項重任,而這也是中國企業“取悅”資本市場的底氣之一。

在這種形勢下,中國公司會產生分化。一部分公司將著手於改善公司治理以成為更加優秀的公司,當然這種轉變的過程可能會很痛苦;與此同時,另一部分公司則無法接受這種要求選擇放棄,最終無法保證其上市地位,黯然離去。

湯森路透亞洲區企業服務部董事總經理羅立基認為,董事會的存在是為了公司的永續管理。他笑言曆史上最早的董事會就出現在中國:若將蜀國視為一個企業,劉、關、張桃園結義就是組建了這個企業的董事會,劉備身為創建者又兼CEO。正如許多企業的創建者所擔憂的一樣,伴隨劉備的去世蜀國繼而滅亡。

“所以企業的永續管理應該倚重董事會的作用而非CEO個人,鐵打的企業,流水的CEO,”羅立基解釋說,“企業擁有者應該意識到董事會的作用,他們的工作不應是扮演CEO的角色,而是組建高效的董事會。”

董事會的職責一方麵在於對管理層的監控和督導,設置管理團隊的指標,製定內部政策;另一方麵在於監督審批戰略計劃,決定水平或垂直擴張路線。羅立基建議,

“一個高效盡職的董事會應當學會如何將情報作為企業監管的工具。”以董事會對公司的財務監控為例,董事無需是財務管理的專家,也沒有必要掌握每個細節,隻要善於利用審計、法務等專業人士提供的工具獲取情報,從而合理地做出決策即可。

打造CEO品牌

在《財富》雜誌評出的全球100強中,中國有中國石化等六家企業上榜;在全球市值前100家的上市公司中,以工商銀行為代表的中國企業占據了11個席位。然而在全球最著名的100個品牌中,卻不見中國公司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