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簡化辦稅程序,有利於降低遷移企業財務費用。
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國商品進出口關稅進行局部調整。其中對730多種商品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平均稅率為4.4%,比最惠國稅率低50%以上。上述商品共分五大類,包括成品油、煤炭、焦炭、渦輪軸航空發動機、小轎車車身衝壓件用關鍵模具、嬰兒食品、疫苗、血清等。同時2012年我國繼續以暫定稅率的形式對煤炭、原油、化肥、鐵合金等“兩高一資”產品征收出口關稅。
點評:部分商品進口關稅調整旨在鼓勵進口,滿足國內經濟社會發展強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優惠擴圍
財政部日前公布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調整方案,大幅增加了包括以建築廢物、煤矸石為原料生產的建築砂石骨料一類產品的10餘類增值稅減免行業。此外把垃圾處理、汙泥處理處置等勞務也納入了免征增值稅範圍。
點評:旨在促進發展循環經濟。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持續給力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T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點評:2011年執行的政策是:年應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規範標準是指: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7/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行業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繼續執行宣傳文化稅收優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我國繼續對宣傳文化領域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實施增值稅優惠政策,並對部分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以及對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
點評: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的通知采取的是列舉法,包括四個附件:《適用增值稅100%先征後退政策的特定圖書、報紙和期刊名單》、《適用增值稅50%先征後退政策的報紙名單》、《適用增值稅100%先征後退政策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名單》和《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名單》。
延長熱力產品經營企業稅收優惠期限
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s年12月31日,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繼續免征增值稅。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向居民供熱而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繼續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點評:上述政策的要旨在於要嚴格區分居民與企業用暖收入。比如企業從供熱企業購買暖氣給其職工個人使用,應在銷售合同中特別注明是專門用於單位職工個人使用,否則將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