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燈蛾尋燈(1 / 2)

鐺,寒山寺敲響幕鍾,禪意悠遠綿長。鍾聲乘風渡雲,傳入菊屋時已是幾不可聞,可有位少年卻清楚地聽到了。清心寡欲的他,習慣逐日聽上一遍山頂和尚敲地鍾,非鍾聲引人入勝,因鍾裏有故事……

他記憶中的初次幸福時刻,是在三歲左右,被允許睡在父母的房間。一張床鋪,左邊是媽媽,右邊是爸爸,雙親都在逗他玩。

其實,此一幸福時刻或許是他“捏造”出來的。因為他根本不確定是否擁有過?但在他的記憶裏有多種多樣的細節,比如在哪個房間,被子是什麼顏色。做為一名火災受災戶的遺孤,他需要有這種幸福時刻。至於到底存不存在過,這個並不重要。幸福不一定是真實的。

即使生活艱苦,也不要失去對幸福生活的想象力。理由很簡單:是人們的選擇,決定了人生的幸福;是我們自身的思維創造力,一筆一畫描繪出現今的世界藍圖;是代代人經驗的傳承,從年輕到老、從兒孫到祖父,譜寫出人類生命的族譜。當然,免不了有人挖苦:想象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靠回想過日子的寂寞少年,名為海格·範特西,他坐在一把雕花紅木交椅上,對著桌上一盞幽藍色的水晶油燈出神。

剛剛,老十二來探望過他,出門時他說一聲“再見”,便順手關上門。那一刹那,師弟無端地失落,終究是接受了:範特西沒有目送客人離開的習慣。

範特西沒想過,被關在屋外的感覺是多麼寂寥?獨行在走廊中,又是多麼孤單?也許,客人離開時,站在門外,陪對方聊一會,目送他走遠,再關上大門,才是正確的選擇;他也想過,不要把人關在屋外,對方喜歡被目送著離開。每一次離別,都是一份惆悵,因為總有一次離開,不會再見;

他還想過,有朝一日,自己會站上陽台,剛好看到客人從樓裏走出。大家揮手道別。他目送客人離開,直到對方的身影消失。但範特西就是戒不掉這項壞習慣。

冷清單調的屋子裏,油燈的邊沿有數隻飛蛾環繞,它們皆懷有視死如歸的勇氣,向往投入火焰後那無比壯麗的一瞬間!呼…火燃聲迭起,飛蛾付出了衝動的代價,卻換回了生命中最為輝煌的時刻!目睹它們為“朝聖”奉獻的壯烈行徑,範特西的眼淚滑落成行:滾滾紅塵中,有多少相似的宿命寫照?

這盞燈,是父親留給範特西寶貴的遺物,而鍾聲則是他痛苦的根源……

一個冬季的深夜,北風呼嘯,氣候寒冷且幹燥。由於當天正值年夜,小鎮裏的教堂在淩晨十二點,敲響嘹亮的跨年鍾聲。隨後,千百朵璀璨的煙花升空,炸開節慶的好彩頭!

任誰也沒想到,歡慶竟成災——煙火引發教堂大火!火借風勢,愈演愈烈,迅速延燒至鄰近房屋。範特西的家就在教堂旁邊,也跟著遭受池魚之殃。原本悠揚的鍾聲,不消片刻就被淒厲地喊叫衝散。

他們一家人聞聲醒來,大火早就遍布整棟房屋,大門處烈焰熊熊,不可靠近。照此估計,不用五分鍾一家人就要葬身火窟。做為一家之主的父親,卻不急於救人。他先行取出祖傳的那盞水晶油燈,才急急忙忙地抱著範特西破窗逃生。

“拿好它!我進去救你媽媽和弟弟!”父親不顧衣服上的餘火,把油燈交到範特西手中,又衝回火場!

範特西隻能站在街道,眼巴巴地望著焚燒不止的家,無能為力。不知過了幾個小時,當圍觀人群和前來救火的消防隊通通散去,他還固執地站在那裏,等著,盼著……可惜,始終不見有人逃出火場。

又過了許久,範特西明白了,他的父親再也回不來了…他的家人已然全部慘遭無情的大火吞噬了!盡管厄運來得是那麼的唐突,那麼的令人無所適從,可事實終歸是事實,既然發生了,就隻有“接受”這一個選項。

範特西還沒長大成人,就先學會了跟命運妥協,就像一隻在森林裏迷路的小鹿,摸不著人生的下一個起點在哪?

範特西心如死灰的當口,一名男人的出現,改變了他未來的命運——此人正是遠赴西方的劍癡英八。眼下,劍癡正值修行途中,恰好碰上這場災難,隻怨沒能及時出手挽救。所幸,上天還留給他一個補救的機會,那便是喚醒落魄少年的求生意誌,再不遺餘力地將其鍛造成才。

劍神的背後,倒塌的房屋廢墟如同燒壞的火柴盒,亂七八糟,充斥焦臭味。英八放任它自生自滅,靠近孩子,用手遮住男孩的眼睛,使他看不見那些慘淡背景。而後,八代劍神問了他這麼一句話:“是否為自己的無能感到自責、愧疚、懊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