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民間資本信用監管的困境(1 / 3)

我國民間資本信用監管的困境

智庫

作者:潘淑

浙江財經大學

摘 要:上世紀90年代以後,民間資本開始在市場中發展,由於民間資本對地方經濟的發展有促進作用,對中小企業有扶持等作用,因此在市場經濟中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睞,但是由於民間資本本身的逐利性、資本市場準入受限性等特征導致了民間資本在市場發展運行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例如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隨之帶來了信用風險,因此需要對民間資本采取信用監管,但是由於我國的特有的民俗風情以及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缺陷,導致信用監管所采取的的一些措施也麵臨困境,因此我們很難從根本上對民間資本采取良好的監管。

關鍵詞:民間資本;信用風險;監管

一、民間資本的特征以及采取信用監管的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民間資本以它獨有的特點和活力成為了中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股資本力量。民間資本是一個特有的概念,目前學界對其沒有統一的定義。具體而言,民間資本,就是民營企業的流動資產和家庭的金融資產。與國家財政稅收收入等國家資本相比,民間資本具有逐利性、分散性、運用盲目性以及資本準入受限性等特點。

民間資本信用監管指的是相應信用監管機構依據民間資本在市場上運行的情況,根據有關信用法律法規,對信用市場上的民間資本的運行、有關參與者和其相互信用關係,進行規範、監督等一係列活動的總稱。總體上,信用監管大致涉及兩方麵內容:信用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政府專業機構和相關行業協會對信用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下麵主要從幾個角度來闡述對民間資本進行信用監管的必要性:

在宏觀層麵分析,可以保障民間資本信用市場機製的正常運行,維護信用市場秩序,健全信用製度。相關監管機構能通過法律法規把成熟的信用意識,信用理念、信用關係以及信用產品引入民間資本信用市場,營造優良的信用環境,協調和規範相關參與者的信用關係,構建有效的信用製度和信用創新機製,引領社會信用體係的穩健發展,保障國民經濟秩序的高效運作,憑借高效、發達的信用製度促進經濟的發展。

在微觀層麵分析,因為信用風險的範圍廣泛,每個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活動都可能導致信用風險,並且它難以預測,隻有一方發生信用風險,就極可能快速傳導給其他個體,從而發生連鎖反應,後果難以估量。同時伴隨各國金融市場的迅猛發展,金融產品、金融創新花樣百出,令信用風險的控製和防範更加困難,故限製並消除一切對信用市場運行不利於的因素,最大程度的降低信用風險,打擊和消除相關失信行為,比如非法交易,欺詐手段、投機活動等,來維持信用市場的穩定,使參與者的正當權益得到保障,使民間資本信用市場在具有足夠廣度和深度的基礎上逐漸運作。

二、我國民間資本發展現狀

我國民間資本的發展存現狀處於矛盾的局麵,一方麵民間資本供應量大,但是多掌握在居民手裏,呈現出一種分散的狀態;另一方麵民營的企業因為缺少資金,資金鏈斷裂,使企業陷入危機。

第一,民間資本構成的多樣化。民間資本的擁有主體不單指民營企業所有的可投資資金,還涵蓋大多的非企業主體和居民所有的資本。自改革開放,伴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留有的存款也日益增多。其次是銀行信貸資金利用多種非規範方式形成了部分投機性民間資本。這些年,商業銀行信貸規模日益增加,在實體經濟領域,如此龐大的信貸資金很難都注入,故有一部分就遊離出銀行體係,被私人主體投放於股市、樓市等資產投資,隨後便導致了產業空心化現象,成為金融體係的不穩定因素。再者為有部分屬於私人的灰色收入甚至是非法資金,利用洗錢的方式投入到投資領域,這在房地產投資和民間借貸領域特別常見,而且冠上了民間資本的名稱。最後是隨著境外“熱錢”湧入不斷增多,以及對外資優惠條件的慢慢取消,也有境外主體通過和境內主體的合作,令境外資金擁有境內民間資本的身份,用在直接投資或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