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及對策(2 / 3)

2、稅改後的稅負情況

稅改後,服務業按6%的稅率改交增值稅,且對客戶不提價。也就是說,一年仍然讓客戶支付2400萬元,增值稅為價外稅,需作價稅分離,從營業稅改交增值稅後該企業一年的營業收入=2400/(1+6%)=2264.15(萬元),先假定企業每有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則一年應繳納的增值稅=2264.15x6%=135.85(萬元)。由於增值稅不影響到損益,隻有附加稅費一塊能在稅前抵扣,即稅前可扣除應納稅所得額=135.85x13%=17.66(萬元),繳納增值稅及附加後企業收入=2264.15-17.66=2246.49(萬元)。企業一年多繳納流轉稅及其附加=(135.85+17.66)-(120+15.6)=17.91(萬元),名義流轉稅率增加稅負1%,實際流轉稅率增加稅負=(135.85-120)/2400=0.66%;一年少繳納企業所得稅=(2264.4-2246.49)x25%=4.48(萬元);綜合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企業總體稅負增加=17.91-4.48=13.43(萬元),總體稅負占營業收入比實際增長率=13.43/2400=0.56%。如此便驗證了前述觀點,服務業稅改後實際的稅負如不考慮企業所得稅增加0.66%,若進一步考慮附加稅費及企業所得稅,總體稅負增加0.56%。也就是說,如果企業盈利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的情況下,企業的稅負還會再降低0.1%,而不是企業的稅負增加1%。

三、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效應分析

現代服務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也是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長期以來,我國現代服務業都征營業稅,賦稅相對較重,限製了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後,避免了重複征稅的問題,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優化了稅製結構,對促進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1、營業稅改增值稅可以有效降低現代服務業的稅率

現代服務業在改革前繳納營業稅,適用的營業稅稅率是5%。營業稅改增值稅後,適用稅率是6%,從名義稅率上看稅率是提高了,但實際稅率卻是降低了。當現代服務業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時按簡易辦法征收,適用3%的征收率,這比原來的5%就降低了2個百分點。當現代服務業是一般納稅人時適用6%的稅率,表麵上比原來的5%提高了1個百分點。但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和營業稅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不同的,並且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除,減少了應納增值稅稅額,所以對大多數服務業來講,實際的稅率還是比以前有所降低。

2、營業稅改增值稅可以有效避免重複征稅

增值稅在計算時是以銷項稅額減除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納稅額,而營業稅一般是按照營業收入總額和適用稅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多數情況沒有扣除項目。也就是說,隻有增值稅可以抵扣,營業稅無法抵扣。上一環節交的稅,再次計入基數再次征稅,這樣就導致了企業重複計稅。“營改增”以後,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這樣就避免了重複征稅。

四、推進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對策建議

1、結合企業實際,完善試點方案,改進相關措施

由於此次稅製改革剛於試點地區進行,還有許多地方不完善,因此需要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完善試點方案,改進相關措施,減輕稅負。比如,要與增值稅轉型協調進行,完善增值稅轉型改革,以減少改革的阻礙和行業間的政策摩擦;根據服務業最大的優勢人力資本密集型的特點,慎重對待勞動力成本抵扣問題;為了避免對服務業投資行為的不利影響,及對經濟活動造成人為的不利影響,改革試點工作持續時間不宜過長,而且應在改革初期就明確購進固定資產抵扣政策的實施時間;設計的方案應有利於降低稅收成本;重新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利益分配關係;妥善處理好服務出口免稅和退稅的問題。

2、有效推進試點進度,擴大試點範圍

在清楚和明確此次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製改革的理論依據、試點方案及其影響之後,要提出與自身企業相符的應對措施。一是有效推進試點進度。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可以為全國其他城市今後順利進行稅改工作積累諸多寶貴的經驗,使得此次稅製改革得以順利進行。二是擴大試點範圍。在我國的稅製結構中,增值稅和營業稅是最為重要的兩個流轉稅稅種,二者分立並行。增值稅的征收範圍是除建築業之外的第二產業,而第三產業的大部分行業則需征收營業稅。營業稅改增值稅有利於化解稅收征管中的矛盾,可以進一步充分發揮增值稅的重要作用,促進我國服務行業的發展,調整產業發展結構。總之,在新的經濟發展形勢下,逐步將增值稅征稅範圍擴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務,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既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我國的國情,也有利於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