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及對策
管理世界
作者:茶紅雲
【摘要】 營業稅改增值稅有利於優化我國經濟結構,有效解決稅收征管中的種種矛盾,創造公平的發展環境。在新的經濟發展形勢下,逐步將增值稅征稅範圍擴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務,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既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我國的國情,還將有利於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但是,此項改革才剛剛開始,在我國試點進程中還存在問題需要改進。本文以現代服務業為例,進行一些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 現代服務業 營業稅 增值稅 稅負
一、我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理論依據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改革試點的決定,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等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有利於建立健全科學發展的稅收製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
1、增值稅和營業稅並行,破壞了增值稅的抵扣鏈條
增值稅具有“中性”的優點,即在籌集政府收入的同時並不對經濟主體實施“區別對待”,客觀上有利於引導企業在公平競爭中做大做強。但是要充分發揮增值稅的中性效應,前提之一就是稅基盡可能寬廣,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務。而現行稅製中,增值稅征稅範圍較狹窄,導致其中性效應大打折扣。
2、將多數第三產業排除在增值稅的征稅範圍之外,對服務業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在新的曆史條件下,調整我國的產業結構,必須加大對現代服務業的支持力度,構建現代服務業大產業格局,在現有的基礎上發展數量可觀的現代服務企業集團,把現代服務業做大做強。
3、兩套稅製並行,造成了稅收征管實踐中的一些困境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捆綁銷售的行為越來越多,要準確劃分商品和服務各自的比例也越來越難。在新形勢下,逐步將增值稅征稅範圍擴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務,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符合國際慣例,是必然選擇。現已確定的這一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試。這一減輕稅負的改革,將促進一大批市場主體放開手腳,提升服務水準,有利於提升消費和改善民生,也有益於擴大內需,加快轉變生產方式。
4、營業稅改增值稅是我國經濟持續發展動力的現實選擇
增值稅自1954年在法國開征以來,因其有效地解決了傳統銷售稅的重複征稅問題,迅速被世界其他國家采用。當前,我國正處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對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提高國家綜合實力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建立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稅製度要求,將營業稅改增值稅有利於完善稅製,消除重複征稅;有利於社會專業化分工,促進三大產業融合;有利於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有利於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營業稅在計算稅額上與增值稅不同,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算時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避免了重複征稅。而營業稅正好相反,是用營業收入直接與適用稅率計算稅額的。另外,增值稅還可以抵扣上一環節的進項稅,營業稅則不能。所以,相比之下,營業稅稅負高,而增值稅稅負低。因此,營業稅改增值稅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是不可阻擋的大趨勢,而我們現在要關心的是國家在改革過程中的政策,它的影響廣度和深度,以及它所帶來的對策改變。
二、來自服務業的分析報告
1、稅改前的稅負狀況
在原來的稅製條件下,服務業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假設某服務性企業每月營業收入200萬,一年的營業收入即2400萬,則一年所要繳的營業稅=2400x5%=120(萬元),另外在營業稅所產生的附加稅費(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河道管理費1%)=120x(7%+3%+2%+1%)=120x13%=15.6(萬元)。由於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在稅前可扣除,稅前可扣除應納稅所得=120+15.6=135.6(萬元),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後企業的淨營業收入=2400-135.6=226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