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他救世主2(1 / 2)

這個比喻說,假設每個人終生都必須戴著一副藍色的有色眼鏡,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必須通過有色眼鏡的過濾才能被人看到,那麼所有人類看到的就是一個偏藍的世界,而世界真實的麵貌是人們永遠看不到的。

在這個比喻裏,有色眼鏡是先天認識形式,事物原本的顏色是物自體,人類看到的偏藍的世界,是表象。

要注意的是,每個人的眼鏡都是相同的,不會有人不一樣。那麼,戴著眼鏡其實並不會妨礙人類的正常生活,連物理研究的結論都不會影響。反正顏色隻是人類自己起的名字而已,戴眼鏡者根本沒法察覺到自己的異常。

還有另一個比喻。

假設我們人類都是電腦。電腦隻懂電腦的語言,不懂人類的語言對吧。那麼怎麼能讓電腦接受人類的命令呢?我們知道,電腦在出廠的時候,就已經在BIOS中寫進了代碼,這樣電腦才能接受一些簡單的命令,才能安裝操作係統,才談得上更高級的活動。

那麼這個BIOS就是先天認識形式。我們人類的世界就是物自體,而電腦能理解的命令是表象。外界的任何命令都必須先經過BIOS的處理,才能讓電腦明白。所以電腦能理解到的永遠都是一條條程序命令,它不能理解外界世界的真實麵貌,但它也不是和外界完全分離的,可以通過BIOS的中轉和外界保持互動。

用白話說就是,康德認為,這世界上有一些東西(物自體)是人類永遠無法認識的,人類看到的是被扭曲了的世界(表象)。但是由於每個人對真實世界的扭曲方式(先天認識形式)都是相同的,所以人類看到的同一個東西的感受還是一樣的,因此我們察覺不到事物被扭曲了。所以這個世界觀並不和我們的生活經驗相悖。

那麼因果律是怎麼回事呢?

康德認為,我們這個先天認識形式裏,包含了很多用來處理物自體的工具(一共十二個先天範疇),其中一個就是因果律。

我們的科學隻能研究我們所看到的世界,這世界不就是表象的世界嗎。這表象的世界因為之前經過了先天認識形式的加工,所以帶有種種特性,其中就有因果律。科學家們可以放心地在這個世界裏研究。當然,這說明表象的世界是一個必然的世界。

那麼,人的自由意誌又在哪呢?

我們自己的意識是物自體啊!

因果律隻存在於先天認識形式裏,並不存在於物自體中。物自體是自由的,我們自己的意識也就是自由的了嘛!

換句話說,康德讓人的意誌受到了先天認識形式的嚴密保護,決定論規則不可能穿透先天認識形式去控製人的內心意誌,所以人仍舊是自由的。當然,這也意味著作為物自體的自我意識,是沒法被我們察覺和把握的。

問題完美解決。

你可能會反駁說,康德的這一套也太想當然了吧?既然人類誰都不能認識物自體,你憑什麼說有物自體?你憑什麼說有先天認識形式?你憑什麼說先天認識形式裏就有因果律?

關於這一點康德給出了證明。但是這些證明過於複雜,我們不能一一複述,隻挑一些簡單的說說。

康德說,人不可能大腦完全空白就能接收經驗。就像電腦要先安裝BIOS才能進一步去讀盤、去安裝操作係統一樣(當然這例子是我舉的),人用來接收外界知識所必備的基礎,就是先天認識形式。比如空間和時間的概念。

為什麼這麼說呢?

康德給出了幾種證明方法,我們說兩個簡單的:

第一個是,我們有感覺對吧。而“感覺”暗含的意思是,我們感覺到的是“我們之外”的東西,這也沒問題吧。不用人教,我們都知道自己有意識,自己的意識之外還有一個世界。這個“之外”就屬於空間概念。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沒有空間的概念,我們的感受就是一片混沌,連什麼感覺是屬於自己的,什麼感覺屬於外界的都不知道。自然,在這種狀態下,我們也不可能再去學習空間的概念。所以空間這個概念是先於經驗的,而且是每個人必有的。

第二個證明是,人類可以想象不存在物體的空間,但是不能想象沒有空間的物體。這說明空間是不依賴外界經驗而存在的概念。

同樣,康德也證明了時間的概念是先驗的。

我們可以理解,所謂“我”這個概念,實際上是很多瞬間不同的“我”合在了一起。因為物質隨時都在運動和變化,那麼上一瞬間的“我”和下一瞬間的“我”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沒有時間概念,就沒法認識到“我”是一個存在於連續時間裏的整體。而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正好證明了,不需要經驗,“我”這個概念就可以存在。那麼既然“我”的概念是先驗的,時間的觀念自然也是先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