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基層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係
在全麵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同時,各基層單位要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麵力量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麵工作:
(1)加強基層防汛抗旱隊伍組建工作
水旱災害常發地區和重點流域的縣、鄉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縣、鄉級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點區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和屬地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村防汛抗旱隊伍。基層防汛抗旱隊伍要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麵作用,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製。
(2)深入推進森林草原消防隊伍建設
縣鄉級人民政府、村委會、國有林(農)場、森工企業、自然保護區和森林草原風景區等,要組織本單位職工、社會相關人員建立森林草原消防隊伍。各有關方麵要加強森林草原撲火裝備配套,開展防撲火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
要建立基層森林草原消防隊伍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製,滿足防撲火工作需要。地方政府要對基層森林草原消防隊伍裝備建設給予補助。
(3)加強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
縣級氣象部門要組織村幹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並向相關方麵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台風、強降雨、大風、沙塵暴、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範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禦方案的製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群防群控,開展防範知識宣傳,隱患和災情等信息報告,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地質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基層應急隊伍工作經費,由地方政府給予保障。
(4)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煤礦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還應當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資質認定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屬地縣、鄉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建立隊伍調運機製,組織隊伍參加社會化應急救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在礦山、危險化學品工業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可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5)推進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
縣級以下電力、供水、排水、燃氣、供熱、交通、市容環境等主管部門和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織本區域有關企事業單位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任務。
重要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機具、運輸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安全防護、應急搶修和交通運輸保障能力。
(6)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