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明確事件處理機製

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性質大多為人民內部矛盾。且可以分為暴力型和非暴力型兩種。對於非暴力型事件,要牢牢把握“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強製措施”和“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導不可激”的原則,以緩和化解矛盾、疏導教育為主,設法穩定群眾情緒,勸阻過激行為,安排人員分散撤離。在勸阻無效時,可以適當采取製造威懾氣氛的方法加以驅散。若威懾方法仍然無效,且事態漸有向惡性轉化的態勢,方可采取必要的強製措施。對於暴力型事件,則不論原因如何,必須立即采取強製手段加以幹預和製止,不姑息,不遷就,堅持以公安處置為主。其基本步驟是:第一,果斷采取有效措施,控製局麵和事態發展,把社會危害減至最小。根據事件的規模、範圍、危害程度劃定警戒區,對相關人群實行分離,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衝突的當事人要進行強製隔離,並及時疏散圍觀群眾,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防止出現混亂及打、砸、搶等違法行為。第二,要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檢查現場可疑人員和物品,限製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第三,要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製。第四,要對黨政機關要害部位實行警戒,出現圍堵和衝擊黨政機關行為的,要加強對大門的控製,防止不法分子混入機關內部。第五,要在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情況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根據具體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製性措施,違法要處理,犯罪要打擊,對此絕不能心慈手軟、姑息遷就。第六,要做好取證工作,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首要分子,及時掌握證據,依法懲處,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第七,在發生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5.形成網絡監控機製

在網絡、手機、短信這個信息時代,人們能夠以更加開放的思維方式、更加多元的價值觀念、更加包容的思想參與傳播,這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新成果,應當給予支持、參與、理解。從總體上說,在網絡上有些情緒的宣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眾的意見和呼聲。因此,應對網絡發展的新趨勢,一方麵,必須加以正確引導和及時應對,以推動正麵聲音,引導中間聲音,化解負麵聲音,形成網絡的正麵宣傳強勢和秩序的形成,一靠法製,二靠宣傳,三靠技術保障。另一方麵,在洶湧而來的各種信息麵前,必須善於獨立思考,千萬不可盲從,凡事多問幾個為什麼,理智地決定取舍。對那些利用網絡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實現社會公平機製

不公平則心不平,心不平則氣不順,氣不順則難穩定。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沒有差別的社會。社會公平和正義是相對的、具體的、長期的,在構建和諧社會中,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以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係,協調好、兼顧好各方麵的利益關係,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製定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基本著眼點,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方麵群眾的利益,完善協調利益機製、分配公平機製、競爭公平機製、社會福利機製等,化解因收入不平等所帶來的社會壓力和衝突。

7.加強民主法製機製

妥善處理群體性矛盾,法製宣傳必須走在前頭。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出現,多半與群眾對法製政策的一知半解有關。因此,使群眾知法懂法是處理好群體性矛盾的關鍵。所以,在開展與群眾利益相關的任何一項工作時,一方麵要擴大民主,實行民主議事、民主決策,增強決策透明度,引導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調節。另一方麵要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把法律、政策規定向群眾進行反複宣傳解釋,努力把教育引導做在前、做上門、做到家、做到位,使群眾少一點誤會,多一些理解;少一些隔閡,多一點融洽;少一點矛盾,多一些團結,提高群眾的法製觀念和法律意識,理性看待問題,理性表達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