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應急預案建設方麵的學習——不斷規範應急管理的預防預控措施(3)(2 / 3)

突發事件大都是在難以預見的情況下突然爆發的,而且具有不斷擴大、蔓延和激變的潛力,一旦失控可能會轉化為嚴重的危機,對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形成衝擊。應急預案的對象不是日常工作中的一般性管理問題,而是用常規管理無法應對的不可預見和具有破壞性的頂級事件。根據國外應急管理經驗和近年來我國“一案三製”的管理工作實踐,普遍認為應急預案不僅注重應急響應工作,還應包括應急準備和應急恢複重建這兩部分重要內容,而且為了突出“第一反應”和“屬地為主”的原則,應急響應活動須明確劃分為初級響應和擴大應急兩個階段。

應急預案的重點是應急響應的指揮協調,即組織指揮體係與職責的構建。

應急預案的對象是來勢凶猛的突發事件,對應對者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怪物”,甚至是人們通常未曾見過的“龐然大物”,它構成複雜,詭異多變,發展迅速,破壞力強,不好控製,不好馴服,非群策群力而不能應對,而且,在其活動時間和空間分布範圍上也難以把握。幾乎每起重大事件應急響應活動都涉及到幾十個部門、上百個單位,少則百人,多則數千人、數萬人,還可能出現跨地區,甚至跨國境的複雜情況。這就需要有一個能夠快速、高效運行的指揮協調係統,需要提前建立和完善組織指揮體係與職責,以便於事發後實現多機構的聯合指揮與協調,從而形成統一、有序、高效的應對機製。

應急指揮的核心是控製。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來說,核心目的是及早控製事態,控製局勢。控製可以分為縱向控製與橫向控製。縱向控製主要是對自上而下的指揮係統的控製,保證指揮係統上傳下達、令行禁止以及信息傳遞與反饋的靈敏、有序和有效;橫向控製主要是指對各地區、各機構、各部門的橫向協調係統的控製,保證各種應急力量和資源的及時調配和有效利用。

從係統動力學觀點看,公共安全事件的誘發、發展和演變是一個“能量”轉換的動力過程。應急指揮的核心就是應用反饋機製,合理利用一切有效力量和資源,盡早切斷事故效應鏈,采取常規與非常規緊急管理措施,強化控製力度,防止事件擴大和蔓延,並對已出現的危機,盡量將其破壞力和影響範圍控製在最低程度。

應急預案是應急體係建設規劃的一部分。應急預案是應急活動的行動指南,應急活動必須是以既有能力和資源為基礎,盡量發揮現有力量和整合存量資源為應急活動服務,這應該是應急預案編製與實施的基本原則。未來規劃內容和建設目標不應列在應急預案中。

2.應急預案的分級分類

應急預案的類型劃分主要來自於三個角度,一是來自於預案編製與執行者的角度,即預案編製與執行主體的角度;一是來自於突發事件客體的角度,即針對突發事件不同類型和不同級別的角度;三是來自於預案本身的角度,即預案本身適用範圍和功能的角度。從不同角度編製的預案在針對性上、適用性上、操作性上、側重點上都會有所不同。但不管是從哪個角度編製的應急預案,都必須結合實際,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可能麵對的突發事件的特點,突出重點,強調實用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並上下一貫,左右呼應,保證各類預案之間能夠隨時實現無縫連接。

目前我國應急預案是按照如下方法分類的:按行政區域可劃分國家級預案、省級預案、市級預案、區(縣)級預案和企業預案;按突發事件的類型,可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預案;按預案適用範圍和功能進行分類,即將城市的應急預案劃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以及單項預案,以保證預案文件體係的層次清晰和開放性。

下麵重點談一談按照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和功能劃分的四種類型。

①總體應急預案(第一級),是預案體係的頂層設計,從總體上闡述城市的應急方針、政策,分析一個行政轄區的危險源、應急資源、應急能力,並明確應急組織體係及相應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責任追究等。通過綜合預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城市的應急體係基本構架及預案的文件體係,可以作為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即使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般的應急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