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專門性處置機構。如法國巴黎的警察指揮中心、美國的特殊武器戰術隊、德國的第九邊防警察大隊等。三是建立臨時應對機構。如1988年英國政府為處理球迷騷亂而成立“緊急內閣委員會”。
作為聯邦製國家,美國各州政府具有獨立的立法權與相應的行政權,一般都設有專門機構負責本州應急管理事務,具體做法不盡相同。以加利福尼亞州為例,該州通過實施標準應急管理係統,在全州構建5個級別的應急組織層次,分別為州、地區、縣、地方和現場。其中,州一級負責應急管理事務的機構為州應急服務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由州長任命。州應急服務辦公室又將全州58個縣劃分為3個行政地區。同時,為了通過互助係統共享資源,又將全加州劃分出6個互助區,將員工分派到不同行政區辦公,以便協調全州6個互助區的應急管理工作。縣一級機構主要是作為該縣所有地方政府應急信息的節點單位和互助提供單位;地方一級主要是指由市政府負責管理和協調該轄區內的所有應急響應和災後恢複活動;現場一級主要是指由一些應急響應組織對本轄區事發現場應急資源和響應活動的指揮控製。事實上,加州地區一級的應急仍然是由州政府機構來負責,而縣一級的應急需要依托該轄區內實力較強的地方政府,如舊金山縣依托舊金山市,洛杉磯縣依托洛杉磯市。總體上講,美國災害應急組織體係由聯邦、州、縣和地方政府4級構成。當事故發生後,應急行動的指揮權屬於當地政府,僅在地方政府提出援助請求時,上級政府才調用相應資源予以增援,並不接替當地政府對這些資源的處置和指揮權限,但是,上一級政府有權在災後對這些資源所涉及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應急救援隊伍的中堅力量是消防、警察和醫療部門。在聯邦應急反應體係中,參與救援的部門主要包括交通、通訊、技術工程、森林、聯邦應急管理局、紅十字會、衛生、環境、農業、國防等部門。
俄羅斯設立的聯邦緊急情況部是俄聯邦7個強力部門之一,直屬總統領導,並在全國六個大區設立分支機構。俄聯邦政府各部門都有與緊急情況部對口的局級或者處級機構,有的大型企業也設立了這類機構。此外,俄聯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89個聯邦主體、各市還設立了預防和消除突發事件委員會。
聯邦政府預防和消除突發事件委員會由緊急情況部部長任主任,成員包括有關部門的副部長。各聯邦主體政府預防和消除突發事件委員會則由政府主要領導或者第一副職任主任,成員包括內務、衛生、橋梁隧道、檢察院等部門的負責人。這類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討論重大問題,一般事務則交由緊急情況部處理。俄緊急情況部作為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教育培訓、收集分析信息、製訂應急計劃(預案)等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後,負責統一指揮、協調有關方麵的應急工作,向災民提供各種幫助;負責消除災害造成的影響,安置災民,恢複秩序。
意大利在總理府設置民事保護總局,直屬總理領導,並在各大區設立分支機構。意政府各有關部門也設立了與民事保護總局對口的局級或者處級機構。意民事保護總局的職責與俄緊急情況部的職責大體相同。日本危機管理體製以首相為最高指揮官,由內閣官房負責總體協調、聯絡。日本自1986年起在內閣設立安全保障會議,負責處理國防與國家安全等重要事宜,包括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在內的緊急事態。安保會議由首相召集並任命議長,成員包括總務大臣、外務大臣、財政大臣、國土交通大臣、內閣官房長官、國家公安委員會委員長、防衛廳長官等。在日本的危機管理體製中,內閣官房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內閣官房是首相的輔佐機構,由其負責危機管理,為的是在發生緊急事態時內閣能夠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做出第一判斷。內閣官房還設有由首相任命的內閣危機管理總監,統一協調有關危機管理的事務,這就改變了以往各省廳在危機處理中各自為政、相互保留情報的局麵,有利於更有效地處理危機。另外,日本還針對自然災害頻繁的情況設立了中央防災會議。主席由首相擔任,成員包括防災大臣(一般由國家公安委員長兼任)及其他大臣等,其主要職能是製定《防災基本計劃》及《地區防災計劃》並推動其實施;在發生非常災害時,製定緊急措施並加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