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應急機製建設方麵的學習——不斷增強應急管理的協調配合功能(3)(1 / 3)

(1)預案編製

應急預案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重大危險、事件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件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麵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它明確了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後,誰負責做什麼,何時做,怎麼做以及其他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與利用方式等。做好應急預案工作,就是要在常態條件下多思考非常態條件下可能發生的情況,預測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哪些災難,會產生哪些後果。應急管理要做到有預測、有預警、有預案。所謂有預測,就是要定期分析導致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的自然、經濟、社會等因素,準確把握國內外動態及其可能的威脅,力求做到防患於未然;所謂有預警,就是提前識別危機,並最大限度地縮短危機事件信息傳輸、反饋的時間。所謂有預案,就是一旦突發事件發生了知道如何處置,如何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可以說,“預案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預案是萬萬不能的”,因此,應急預案的編製應以危險源評價、事故災難後果預測和應急能力評估為依據,作為預先製定的事件控製和搶險救災方案,它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活動的工作規則和行動指南。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由這些預案規定的流程和處置措施便會在第一時間派上用場。

回顧一下近年來各地處置突發事件的情況,有預案和沒有預案的結果是大不相同的。

(2)風險評估

實踐證明,大多數突發事件特別是很多事故災難的發生,都是有一定先兆的,也都是由於對風險排查不及時、對隱患監控不到位、對危機認識不深刻導致的,而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社會危害未能給予及時有效控製、應急救援工作不得力,也大多是由於政府事先沒掌握有關危險源的性質、特點和處置知識,對危險區域現場周邊情況不熟悉,社會公眾不知道危險源、危險區域的存在,沒有掌握相關自救和互救知識造成的。而這一切,事實上都可以通過風險評估獲得全麵而準確的信息,從而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發生或盡可能將事故災難降低到最低程度。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

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全麵負責,承擔著預防和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的重要職責,為履行這項職責,有必要全麵掌握本行政區域內存在的各種危險源、危險區域及其性質、特點,以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的種類、造成的社會危害及其性質、特點和影響。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普查、登記,是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為應急預案製定和建立應急信息共享的前期準備工作。同時,可以建立有關製度,要求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高風險作業的企事業單位,及時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科學地對危險源、危險區域發生突發事件的風險進行評估,可以為有效預防和正確處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優化資源配置,降低發生突發事件的風險等工作提供重要的科學依據。

②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範措施。

通過開展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工作,可以摸清本行政區域內危險源、危險區域的基本情況,爾後,應當定期對這些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便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隱患,對一時難以消除的,要采取措施對這些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全天候的監控。同時,還要對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範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責令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安全生產規範的要求,完善監測、督察管理措施,確保安全無虞。

③及時公布登記的危險源、危險區域。

各級人民政府在將掌握的本行政區域內危險源、危險區域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還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按照國家規定”的意思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向社會公布的,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二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予以保密的,不應公布。例如,按照目前的地震監測、預報水平,事先還難以得出準確的結論、作出準確的預報,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地震部門通過監測獲得的有關信息,對某些地區發生地震的可能性進行風險評估的情況,就不能隨便向社會公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恐慌。

(3)城鄉規劃與應急管理

城鄉規劃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係到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有時會影響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政府製定的城鄉規劃應當滿足三方麵要求:一是要符合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的需要。比如在製定鄉村規劃時,在容易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地帶和水庫大壩的下方,不應安排村民居住點;在製定城市規劃時,一些高危險企業和單位如危險化學品企業、儲氣站、煙花廠等,應當安排在遠離城市商業區和遠離居民住宅區的地方。二是要根據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需要,統籌安排有關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比如在城市低窪地帶,要規劃建設排水設備設施,規劃建設飲用水設施。三是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