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沒有裁製社會的本領,我們且看“道德”可有這種本事。據易卜生看來,社會上所謂“道德”不過是許多陳腐的舊習慣。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道德;不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不道德。正如我們中國的老輩人看見少年男女實行自由結婚,便說是“不道德”。為什麼呢?因為這事不合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會習慣。但是這班老輩人自己討許多小老婆,卻以為是很平常的事,沒有什麼不道德。為什麼呢?因為習慣如此。又如中國人死了父母,發出訃書,人人都說“泣血稽顙”,“苫塊昏迷”。其實他們何嚐泣血?又何嚐“寢苫枕塊”?這種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為是“道德”,人人都不以為羞恥。為什麼呢?因為社會的習慣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覺得道德了。
這種不道德的道德,在社會上,造出一種詐偽不自然的偽君子。
麵子上都是仁義道德,骨子裏都是男盜女娼。易卜生最恨這種人。他有一本戲,叫做《社會的棟梁》(Pillars of Society)。戲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個極壞的偽君子;他犯了一樁奸情,卻讓他兄弟受這惡名,還要誣賴他兄弟偷了錢跑脫了。不但如此,他還雇了一隻爛脫底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和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滅口。
這樣一個大奸,麵子上卻做得十分道德,社會上都尊敬他,稱他做“全市第一個公民”,“公民的模範”,“社會的棟梁”!他謀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幾千人,排起隊來,打著旗,奏著軍樂,上他的門來表示社會的敬意,高聲喊道,“褒匿萬歲!社會的棟梁褒匿萬歲!”
這就是道德!
四
其次,我們且看易卜生寫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易卜生的戲劇中,有一條極顯而易見的學說,是說社會與個人互相損害;社會最愛專製,往往用強力摧折個人的個性,壓製個人自由獨立的精神;等到個人的個性都消滅了,等到自由獨立的精神都完了,社會自身也沒有生氣了,也不會進步了。社會裏有許多陳腐的習慣,老朽的思想,極不堪的迷信,個人生在社會中,不能不受這些勢力的影響。有時有一兩個獨立的少年,不甘心受這種陳腐規矩的束縛,於是東衝西突想與社會作對。上文所說的褒匿,當少年時,也曾想和社會反抗。但是社會的權力很大,網羅很密;個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會的敵手?社會對個人道:“你們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順我者有賞,逆我者有罰。”那些和社會反對的少年,一個一個的都受家庭的責備,遭朋友的怨恨,受社會的侮辱驅逐。再看那些奉承社會意旨的人,一個個的都升官發財,安富尊榮了。當此境地,不是頂天立地的好漢,決不能堅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幾時的維新誌士,不久也漸漸的受社會同化,仍舊回到舊社會去做“社會的棟梁”了。社會如同一個大火爐,什麼金銀銅鐵錫,進了爐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雁》(The Wild Duck),寫一個人捉到一隻雁,把它養在樓上半閣裏,每天給它一桶水,讓它在水裏打滾遊戲。
那雁本是一個海闊天空逍遙自得的飛鳥,如今在半閣裏關久了,也會生活,也會長得胖胖的,後來竟完全忘記了它從前那種海闊天空來去自由的樂處了!個人在社會裏,就同這雁在人家半閣上一般,起初未必滿意,久而久之,也就慣了,也漸漸的把黑暗世界當作安樂窩了。
社會對於那班服從社會命令,維持陳舊迷信,傳播腐敗思想的人,一個一個的都有重賞。有的發財了,有的升官了,有的享大名譽了。這些人有了錢,有了勢,有了名譽,就像老虎長了翅膀,更可橫行無忌了,更可借著“公益”的名義去騙人錢財,害人生命,做種種無法無天的行為。易卜生的《社會的棟梁》和《博克曼》(John Gabriel Borkman)兩本戲的主人翁都是這種人物。他們錢賺得夠了,然後掏出幾個小錢來,開一個學堂,造一所孤兒院,立一個公共遊戲場,“捐二十鎊金去買麵包給貧人吃”(用《社會的棟梁》二幕中語)。於是社會格外恭維他們,打著旗子,奏著軍樂,上他們家來,大喊“社會的棟梁萬歲!”
那些不懂事又不安分的理想家,處處和社會的風俗習慣反對,是該受重罰的。執行這種重罰的機關,便是“輿論”,便是大多數的“公論”。世間有一種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從多數的迷信”。人都以為多數人的公論總是不錯的。易卜生絕對的不承認這種迷信。他說“多數黨總在錯的一邊,少數黨總在不錯的一邊”。
一切維新革命,都是少數人發起的,都是大多數人所極力反對的。大多數人總是守舊麻木不仁的;隻有極少數人,有時隻有一個人,不滿意於社會的現狀,要想維新,要想革命。這種理想家是社會所最忌的。
大多數人都罵他是“搗亂分子”,都恨他“擾亂治安”,都說他“大逆不道”;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製威權去壓製那“搗亂”的理想誌士,不許他開口,不許他行動自由;把他關在監牢裏,把他趕出境去,把他殺了,把他在十字架上活活的釘死,把他捆在柴草上活活的燒死。
過了幾十年幾百年,那少數的人主張漸漸的變成多數人的主張了,於是社會的多數人又把他們從前殺死釘死燒死的那些“搗亂分子”一個一個的重新推崇起來,替他們修墓,替他們作傳,替他們立廟,替他們鑄銅像。卻不知道從前那種“新”思想,到了這時候,又早已成了“陳腐的”迷信!當他們替從前那些特立獨行的人修墓鑄銅像的時候,社會裏早已發生了幾個新派少數人,又要受他們殺死釘死燒死的刑罰了!所以說“多數黨總是錯的,少數黨總是不錯的”。
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國民公敵》,裏麵寫的就是這個道理。這本戲的主人翁斯鐸曼醫生從前發現本地的水可以造成幾處衛生浴池。
本地的人聽了他的話,覺得有利可圖,便集了資本造了幾處衛生浴池。後來四方人聞了這浴池之名,紛紛來這裏避暑養病。來的人多了,本地的商業市麵便漸漸發達興旺。斯鐸曼醫生便做了浴池的官醫。後來洗浴的人之中,忽然發生一種流行病症;經這位醫生仔細考察,知道這病症是從浴池的水裏來的,他便裝了一瓶水寄與大學的化學師請他化驗。化驗出來,才知道浴池的水管安的太低了,上流的汙穢,停積在浴池裏,發生一種傳染病的微生物,極有害於公眾衛生。斯鐸曼醫生得了這種科學證據,便做了一篇切切實實的報告書,請浴池的董事會把浴池的水管重行改造,以免妨礙衛生。不料改造浴池須要花費許多錢,又要把浴池閉歇一兩年;浴池一閉歇,本地的商務便要受許多損失。所以本地的人全體用死力反對斯鐸曼醫生的提議。
他們寧可聽那些來避暑養病的人受毒病死,卻不情願受這種金錢的損失,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製威權壓製這位說老實話的醫生,不許他開口。他做了報告,本地的報館都不肯登載。他要自己印刷,印刷局也不肯替他印。他要開會演說,全城的人都不把空屋借他做會場。後來好容易找到了一所會場,開了一個公民會議,會場上的人不但不聽他的老實話,還把他趕下台去,由全體一致表決,宣告斯鐸曼醫生從此是國民的公敵。他逃出會場,把褲子都撕破了,還被眾人趕到他家,用石頭擲他,把窗戶都打碎了。到了明天,本地政府革了他的官醫;本地商民發了傳單不許人請他看病;他的房東請他趕快搬出屋去;他的女兒在學堂教書,也被校長辭退了。這就是“特立獨行”的好結果!
這就是大多數懲罰少數“搗亂分子”的辣手段!
五
其次,我們且說易卜生的政治主義。易卜生的戲劇不大討論政治問題,所以我們須要用他的《尺牘》做參考的材料。
易卜生起初完全是一個主張無政府主義的人。當普法之戰(1870至1871年)時,他的無政府主義最為激烈。一八七一年,他有信與一個朋友道:
……個人絕無做國民的需要。不但如此,國家簡直是個人的大害。請看普魯士的國力,不是犧牲了個人的個性去買來的嗎?國民都成了酒館裏跑堂的了,自然個個是好兵了。再看猶太民族:豈不是最高貴的人類嗎?無論受了何種野蠻的待遇,那猶太民族還能保存本來的麵目。這都因為他們沒有國家的原故。國家總得毀去。這種毀除國家的革命,我也情願加入。毀去國家觀念,單靠個人的情願和精神上的團結做人類社會的基本,——若能做到這步田地,這可算得有價值的自由起點。那些團體的變遷,換來換去,都不過是弄把戲,——都不過是全無道理的胡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