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品位決定地位(1 / 3)

設計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詞。有些人認為設計隻是外觀設計,但是如果深層次挖掘,設計的真正含義是產品的運作方式。設計出好的作品,一定要理解它,一定要真正深入而全麵地理解它所代表的含義。這需要設計者充滿激情,對它進行真正全麵的理解和仔細的考慮,而不僅僅是將它囫圇吞棗。

——喬布斯

販賣一種文化

“蘋果不但販賣產品,販賣更多的卻是一種文化。”這是喬布斯曾經說過的一句話。因此,在設計蘋果產品時,喬布斯總是極力將蘋果打造成一種獨特的設計文化。從以下一個小細節就能看出蘋果這種“設計文化”的影響。

2005年,由《華爾街日報》舉辦了一次數字化大會。在會上,由業內眾多公司CEO組成的觀眾直接向被邀請到台上的許多業界權威提問,比爾·蓋茨等人一上台,各種刁鑽的問題也就隨之而來。可喬布斯碰到的首個問題既不是對當時鬧得議論紛紛的“蘋果換芯”的求證,也不是關於蘋果將怎樣製止Think Secret網站報道蘋果內幕消息,而是一個充滿熱情和關懷的問候,觀眾詢問他的身體近況怎樣。由於喬布斯在上一年剛剛因為胰腺癌動了手術,這種問候,不但體現了人們對喬布斯戰勝死神的敬仰之情,而且還展現出了一種人們對蘋果公司非常親近的感情。這一切的出現都來源於蘋果公司精心打造的“設計文化”。

喬布斯的性格直接與蘋果的“設計文化”相映照,人們最終為此總結了一些最關鍵性的詞彙,包括創新、特立獨行以及簡潔主義等。而蘋果提出的“不同凡‘想’”口號是蘋果文化的精髓。由於喬布斯與蘋果總是在不斷地為消費者製造驚喜,讓消費者享受著蘋果為他們帶來的喜悅。喬布斯不但創造“酷產品”,而且更擅長製造“酷文化”,更重要的是,這些全都是競爭者無法進行複製的,因為這種“酷”隻符合蘋果,而“酷”蘋果也隻有喬布斯才可練就出來。

蘋果的“酷”不但表現在它的產品上,而且在顧客的心智上表現得更多。一提及蘋果品牌,顧客最先想到的是“性感科技”。在顧客的心目中,蘋果就是“性感科技”的代表。就如可口可樂是可樂的代表,微軟是PC操作係統的代表,英特爾是芯片的代表,諾基亞是手機的代表,迪斯尼是動畫的代表,萬寶路是男子漢香煙的代表一樣。

Forrester分析公司的Ted Schadler用“偉大的產品”這個詞概括了蘋果“酷”的原因。Donald Norman是蘋果公司高級技術部門的前任主管,他覺得,眾多功勞應歸功於喬布斯:“他具有一流的品位,偉大的設計師不但能創造偉大的產品,而且連失敗都是偉大的。”這種評價是如此之高,失敗也偉大!在商業界除了喬布斯,或許再無一人了。

在成長的道路上,任何企業都有可能遭受各種各樣的失敗。在製造產品的過程中,也可能會製造出一些極為失敗的、讓人正眼都不瞧一眼的產品。蘋果也是這樣,呼聲極高,但銷量卻極為慘重的Newton與Cube都是蘋果的失敗之作。蘋果在1993年發布的Newton,可以稱得上是PDA的鼻祖,因為銷量不好及喬布斯與Sculley之間的恩怨,4年後,Newton被迫停產,此舉居然引起了蘋果迷們的強烈抗議。蘋果在2000年7月推出了G4 Cube,一年後,G4 Cube係列宣布停產,卻引發了搶購熱潮,成為蘋果迷們改裝與收藏的對象。這些在市場上“失敗”的產品,反倒給蘋果品牌增添了些許光彩。這在所有不成功的產品上,可以稱得上是一次奇跡,這種奇跡也隻有蘋果才能創造!

喬布斯帶領蘋果團隊充分研究顧客之後驚奇地發現,對功能多的產品,顧客未必需要,因為他們許多時候不會用或根本就用不上。他們需要的產品是既操作簡單,外形又簡潔且時尚,蘋果的產品不應當隻讓顧客的實際需要得到滿足,更應該滿足他們的追求。追求比需要的層次更高,同時也更迫切。因此,蘋果設計出了操作更簡單,外形更簡潔且時尚的產品,甚至將簡潔時尚追求到了極致。由於使顧客的追求得到了滿足,人們追捧他們的產品,並成了一種消費文化。當一種產品成為人們崇尚的一種文化,意味著這種產品不僅獲得了人們的追捧,而且與同類產品相比,它的水準達到了最高,用完美來比喻的確恰如其分。

喬布斯回歸蘋果後做的第一件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大事就是iMac的推出。那時,蘋果公司正處在低穀,其產品由於兼容性等諸多原因開始被市場遺棄。蘋果公司根據對顧客的了解,在1999年推出了iMac產品係列,這一係列具有紅、黃、藍、綠、紫5種水果顏色。係列產品一麵市,就很受顧客青睞。圓潤柔美的身軀、半透明的裝束以及多變的色彩組合等極具創意的iMac,為個人電腦注入了更多的活力,使所有的電腦顧客眼前一亮。在新聞發布會上,喬布斯眯著眼睛,擺出一幅非常陶醉的樣子說:“它讓你想舔它。”事實的確如此,iMac的出現,讓人們瘋狂不已。在iMac麵世之前,個人電腦隻有黑、白兩種單調顏色,而且操作起來也很複雜。

iMac讓蘋果公司成功獲救,該結果充分地說明了喬布斯領著蘋果追求時尚,以一種全新的姿態衝擊市場,並且走向大眾。

因此,到了2001年,喬布斯想要創造出一件使人震撼的音樂播放器,他要求蘋果公司的工程師來完成這個任務。喬布斯對這個東西的設想是:可快速連接電腦且高速下載音樂;與iTunes軟件高度一致,可以很容易地組織音樂,有容易操作的界麵,並且可使人感到愉快。幾個月之後,一個注定要改寫蘋果曆史的新產品iPod問世了。iPod因設計與感受而取勝,是蘋果對“將技術簡單至生活”的實踐。正如喬布斯所說:“我們從蘋果的角度來看,麵對任何事情時都會問:讓使用者感覺更方便的做法是什麼?”

在消費電子領域,iPod出盡了風頭,從而再一次把蘋果推向了最高峰,以至於連比爾·蓋茨也不得不承認“iPod是成功的”。在消費電子市場上,一種新的商業模式被蘋果iPod開創出來,這是一種比技術發明重要得多的價值創新。MP3從技術上而言,並非蘋果發明的,蘋果的首創也並非網絡音樂下載,但把二者相結合,卻成了蘋果iPod的創新。這種“產品”與“內容”相加的模式,一舉奠定了蘋果公司在MP3市場上的統治地位。在人們將這件完美的MP3捏在手裏時,感覺自己就像做夢一樣,這在MP3曆史上的確稱得上是一個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