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跟著時尚走(1 / 3)

一波接一波的技術熱潮,你早在它們發生之前就能夠預見到了。你需要做的,隻是精明地選擇站上哪一波熱潮的風口浪尖。如果你站錯隊,那麼你就會浪費許多精力。但是如果你走對方向,它呈現魅力的速度也相當緩慢。這也許要耗費數年之久。

——喬布斯

用廣告傳遞時尚

IT行業在2005年12月發生了一件大事,立刻震驚了全球:蘋果電腦向美國證管會所遞交的報告顯示,在2005財政年度中,蘋果的廣告費是2.87億美元,跟一年前相比上升80%。與此同時,蘋果的銷售額也出現了暴漲,特別是iPod更見淩厲,在同期,蘋果iPod售出的總值為45億美元,與上一會計年度相比增加了3倍。2005年,蘋果的研發費用高達5.34億美元,比上一年上升了9%。

這種驚人的成績,立刻將人們的目光聚集到了始終在創造神話的蘋果公司上。人們在想:“喬布斯這家夥,簡直是一大‘惡魔’,他究竟是怎樣做到的呢?”實際上,這一切全是喬布斯帶領蘋果在廣告上做的“手腳”。蘋果隻是將那種特立獨行的“酷”發揮到極致罷了。對蘋果那則著名的“1984”(麥金托什電腦上市廣告),眾多的人都印象深刻。這則廣告向人們直接傳遞的信息是:蘋果產品將人們從電腦霸主IBM的統治中解放出來。

蘋果在iPod誕生後,在廣告中打破常規,使用了剪影人的效果,平麵與戶外廣告的人物全用黑色剪影的效果表現,在黃色、紅色以及綠色的背景前舞動身軀,手中拿著白色的iPod,耳邊垂著一根白色的耳機線。2004年,蘋果的代言人是著名的搖滾樂隊U2,且為iPod代言了剪影廣告。蘋果與U2聯合推出了一個特別版的iPod,前麵板為純黑的底色,獨特的觸摸輪則為紅色,背後的金屬麵板激光刻蝕U2四人組簽名與U2字符。這個營銷模式也頓時深深地刻在了人們的腦海中。

蘋果在2006年公布了一係列的新廣告,名稱是“Get a Mac”,並且推出了Viruses、Restarting、Better、iLife、Network以及WSJ這6個不同的廣告。在廣告中,有一位身著正裝西服的男人代表PC用戶,而右邊是一位身穿便裝的年輕男子,他代表“蘋民”(蘋果用戶)。廣告長度都限製在半分鍾以內,背景全是白色的,與以往的Switch廣告相同。在“Viruses”廣告中,PC用戶自我介紹完後,便開始接二連三地打噴嚏,旁邊的“蘋民”詢問他是否得了感冒,PC用戶說確實感冒了,並且有病毒性的問題,用來表示Windows上的無數種病毒的問題。這些廣告直接指向人心,蘋果產品的確成了“病毒”,它迅速征服了人們的意誌。

蘋果電腦在1997年9月28日推出了一個“不同凡‘想’”的電視廣告,這段黑白影片總共使用了愛因斯坦、鄧肯、畢加索、甘地以及阿裏等17位名人的紀錄片片段,與簡單的鋼琴伴奏搭配,一位滄桑的中年男人讀出了以下旁白:

這裏有一部分特立獨行者,他們同社會不同調,在方與圓的規矩中不協調,對事情有著不同的看法,他們屬於規則的破壞者。你能將他們的觀點引述,以他們為榮或對他們的見解不同意,甚至鄙視他們。唯一不能忽視的就是將他們忽略,因為他們改變了世界,從而讓人類產生了進步。他們在當時被看做瘋子,現在卻被看做天才,由於不同凡響,才可將世界改變,就如你相中了蘋果計算機。

由於與喬布斯合作的Chiat/Day創意團隊,曾在1984年與他一起製作了最出名的“1984”麥金托什電腦上市廣告,這幫老友用喬布斯年輕氣盛時最喜歡講的一句話“我要改變世界”來做腳本,17位名人出現後,畫麵終止在一個叛逆的小孩眼神中,這簡直就像是喬布斯一生的反傳統自傳。據說喬布斯在看“不同凡‘想’”的試片時,這個向來以“施暴”著稱的領導者竟然不由自主地掉下了眼淚。此後,“不同凡‘想’”就成了蘋果的新口號。

雖然眾多人對廣告心存厭惡,可廣告對企業而言,卻已是一種必不可少的營銷手段。以至於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商戰就是一種廣告戰。以往的小商販,誰的聲音吆喝得最響亮以及最有韻味,誰的生意就興旺。

如今是個傳媒時代,你的產品要想暢銷,那麼你的廣告就要讓更多消費者知道且留下深刻印象。一個最明顯的案例就是史玉柱憑借排山倒海般的廣告,從而使“腦白金”一夜成名,他獲得的收益也非常豐厚。

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在20世紀中期生產了一種名叫“野馬”的臥車。這種臥車一麵世,一年內竟賣出了41萬部,淨利潤居然高達11億美元。在那時,購買“野馬”車的人數打破了美國的曆史最高記錄,客戶居然到了饑不擇食的程度。“野馬”車推出不到一年便盛行整個美國;在全美各地紛紛成立了“野馬”車會;貼上了“野馬”商標的東西無處不在,基至連商店裏出售的墨鏡、帽子、鑰匙扣以及玩具等上都有。

“野馬”汽車大受歡迎,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廣告宣傳的力度巨大。

艾柯卡在1962年任福特汽車公司分部總經理之後,便打算策劃製造一種受消費者喜愛的新型車。艾柯卡則將以後的新型車定化為性能好、款式新、可坐4人、車子不要過重以及價格不貴。他把該新車型取名為“野馬”。

在新型車未推出之前,艾柯卡邀請底特律地區的54對夫妻到汽車廠做客,並且請他們對新型車發表言論。在這些被邀請的客人中,既有比較富裕的,也有比較貧窮的。策劃人員在54對夫妻對新型車發表言論之後,他們發現,白領階層的夫妻對“野馬”的車型十分滿意,可藍領工人卻覺得車雖好,但買不起。艾柯卡後來請他們對車進行一下估價,差不多每個人都最少高估10000美元。從這些夫妻的反映中,艾柯卡得出了“‘野馬’車太貴就不會有許多人買”的結論。當艾柯卡告知那些客人“野馬”車的真實價格隻有5000美元時,眾多人都說:“什麼?真是見鬼!我要買一輛。”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在公司將目標確定以後,廣告的宣傳活動也就成了開路先鋒。艾柯卡對廣告策劃與宣傳是極為重視的,他為了將這款新產品推出,委托湯姆森廣告公司給“野馬”的廣告宣傳工作做了一連串的廣告策劃。其廣告計劃的實施大概分為以下幾步:

(1)將各大報紙的編輯邀請到迪爾伯恩,並且為每人配備一部“野馬”樣車,組織他們參與由紐約至迪爾伯恩的“野馬”車大賽,同時,還將100名記者邀請至現場進行親臨采訪。表麵上看來,這是一次賽車活動,事實上卻是一次告知性的廣告宣傳活動。事後,有多家報紙以及雜誌對“野馬”車大賽的盛況進行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