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個事實需要在管理係統的設計中得到反映: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同時向兩個方向發生著——進入某一生態係統的方向和從這一生態係統出發至其他生態係統的方向。這種影響不僅能夠到達關聯的生態係統和下遊的生態係統,而且能夠通過其他聯係到達更遠的地方(如通過遷徙物種相連的其他生態係統)。
案例分析:奧地利森林生態係統——“看到你家後院之外更遠的地方”
位於奧地利西部的多爾本市利用生態係統方式作為其森林利用計劃的製訂框架。該區最關心的一個問題是生態係統之間的互動性與相關資源和土地利用方式之間可能會產生衝突。森林地區在傳統上被用於狩獵、商業性林業包括木材生產、旅遊業及其他娛樂用途,以及森林生態係統和相關生物多樣性的保護。鄰近的非森林地區則作為農業用地。在參與式森林利用計劃的製訂過程中,森林地區及其關聯生態係統的所有利益和用途被首先確定下來,產生影響的重要方麵被重點提出。在前期規劃階段,對不同的利用方式及各種方式的潛在影響進行了討論、量化和應對。在同一階段開展了對影響的研究,從生態係統功能的角度評估森林是否能維持規劃中的利用方式。這個包含多個利益相關者全體的社區進而為不同的森林區域的土地和資源利用確定了優先順序,同時考慮了對關聯的農業區域的影響(例如,如果對獵物種群數量不進行嚴格控製可能會對農業收成造成損失;而另一方麵,遊客樂於在農業區域瞄準獵物)。森林利用的實施指南將其對關聯生態係統造成的影響納入考慮範圍之類,並正在得到執行。參與式規劃過程使得各利益相關者的需要和期望得以表達,但同時也讓他們互相聆聽且相互學習。這使得當事方將視野置於自家後院之外更廣泛的範圍,從而考慮規劃中的利用方式對關聯生態係統的影響。
實施指南:
(1)自然資源的管理者、決策者和政治家必須考慮他們的活動給關聯的和下遊的生態係統可能產生的影響(河流和沿海),從而決定生態係統內部以及生態係統以外的影響。
(2)在某地的某個生態係統的管理和利用對其他地方產生了影響或將要產生影響時,應組織利益相關者和專業技術人員來考慮如何使不利後果最小化。
(3)環境影響評價,包括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必須把生物多樣性的所有組分納入考慮,這一評價的執行必須對實現所有的發展目標有利。
(4)建立和維護國家及地區生態監測體係以測量獲選的管理行為對生態係統的影響。
(5)設立特別機製來應對與生態係統相關聯的越界影響問題以及生態影響(如大氣汙染、水汙染)的越界轉移問題。
實施工具(方法)和資源:
環境影響評價、戰略環境影響評估、社會環境影響評價;
政策、規劃、決策係統;
更高層級的管理係統,如流域機構、中央政府規劃體係;
附有必要數據的模型係統(科學的);
與國家發展規劃的整合;
不同層次的信息管理結構、研究跨界影響和加強關聯生態係統管理者之間合作的國家會議、研討會等;
生態網絡框架;
國家保護區框架;
控製影響的法律製度;
綜合土地利用規劃。
原則之四:考慮到管理帶來的潛在收益,通常需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理解和管理生態係統
本原則可理解為市場生態雙贏原則,其理由是:
對於生物多樣性而言,最大的威脅是被土地利用係統所取代,而這種結構經常是由市場扭曲所導致的。市場扭曲不僅低估了自然係統和人口因素的作用,還通過不正當的刺激和補貼使得土地轉化為多樣性程度較低的係統;
從生態係統保護中獲益的人並不直接支付保護的成本,同樣的,那些對環境造成汙染和破壞的人也同樣地逃脫責任;
動機的合並促使保護資源的人從中獲益,同時也促使造成破壞的人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理由說明:許多生態係統都提供具有經濟價值的產品和服務。因此,從經濟學角度理解和管理生態係統是必要的。一般情況下經濟係統考慮生態係統提供的往往是無形的價值。在這個意義上,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1)在經濟係統中,生態係統的產品和服務通常都被低估。
(2)即使在全麵的經濟評價體係中,大多數環境產品和服務都因其“公共產品”的特性而難以被納入市場體係。
(3)由於經濟和社會係統固有的巨大慣性,特別是當現存的強勢利益受到影響並抵製改革時,引進並使用新型的生態係統利用方式常常是十分困難的,盡管這些新的生態係統利用方式產生的影響較小。
(4)對生態係統擁有巨大利益的利益相關者由於缺乏足夠的政治和經濟影響力,因而在相關經濟係統中被邊緣化。
(5)在某些地區,由於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能從維護自然生態係統過程中獲得惠益,他們趨向於采取能為他們帶來短期惠益的方式對土地進行不可持續的利用。為解決這個問題,應製訂更為公平的惠益分配方式。
(6)國際的、本國的和地方的政策、法律、規定,包括一些補貼手段,刺激著生態係統的不可持續的管理。因此,經濟係統必須重建納入環境管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