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綜合生態係統管理基本原則(5)(1 / 3)

(1)有關信息須與其他利益相關者及參與者分享。科學技術信息應以易得方式提供(必須完全遵循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八條第七款及其他條款來處理土著民和當地人的知識)。

(2)應該依據最佳可得專業技術、未來變化的方案及利益相關者的認識和立場,對實施擬議的管理決定所出現的問題作出清楚的推測。

(3)應該發展適當的機製,以便更加廣泛的獲得和彙編來自各相關學科(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和各個相關知識體係的信息,特別是基於當地慣例和傳統做法的信息。貫徹這條方針時必須與一切遵循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八條第七款所做的決定保持一致。

(4)應該對基於不同知識體係的世界觀的生態係統管理意識進行評估。

實施工具(方法)和資料:

將文件譯成當地語言和簡單語言,信息打包更便於利用;

公共意識宣傳手段(收音機、電視、新聞界、出版物、劇院);

開展口頭及其他形式的調查,將來自社區的信息傳遞到其他利益相關者;

舉辦研討會,使各利益相關者更進一步了解相互的立場;

讓利益相關者參與到調查(參與式調查)的製定和實施中來;

灰色文獻的整理和運用,總結科學信息,通過科普將科學發現傳達至決策者和利益相關者;

幫助利益相關者采用科學方法和適應性管理辦法。

原則之十二:生態係統方式應該要求所有相關的社會部門和科學部門參與

本原則可理解為廣泛主體參與原則,其理由是:生物多樣性管理的多數問題都很複雜,有諸多相互影響、副作用和隱蔽的關係,因此應該適當地吸收地方、地區、國家和國際級的必要的專業人士和利益相關者參加。

理由說明:生態係統管理以可持續利用和保護為目的,其複雜性要求整合許多不同利益相關者的活動和行為。關於這點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麵:

(1)所有部門的活動都會影響生物多樣性,或加速或阻礙公約目標的達成。

(2)由於其複雜性和人類影響巨大,生物多樣性的管理要求大量廣泛的科學和管理技術,包括那些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無傳統關聯部門的技術。

(3)基於這些理由,生態係統方式應該提供一個體係框架,促使所有利益相關者和專業技術人員更廣泛地參與到協調活動的規劃和實施之中,分享管理資源或僅僅是交流信息。

案例分析:聖盧西亞島紹夫利爾海洋管理區

——“合作管理是必需的”

聖盧西亞島西岸的紹夫利爾地區正在開展的一個項目顯示出合作管理是必需的。盡管這片海洋環境在1986年被劃定為海洋環境保護區,並於1987年規劃設立一個涵蓋陸地和海洋組分的國家公園,但未見執行積極的管理措施。隨著海洋區的利用者與各方受益群體之間矛盾的加劇(原因是該區域作為潛水區的重要性與對該地漁業資源的需求同時上升),要想製定出可行的管理措施必須讓所有對該區域有利益關係的人都參與進來。為此進行的談判和參與式規劃最終導致了紹夫利爾海洋管理區(SMMA)的形成。與此同時還設立了一項珊瑚礁監測計劃,其中也包括了許多依靠此區域的海洋環境為生的人們的參與,特別是那些提供潛水服務的人。從現實意義上講,SMMA向人們展示出環境教育與鼓勵性執法遠比使用懲罰手段有效。禁止捕撈區的保護獲取公眾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讓漁業從業者和其他各方受益群體了解保護區的運作。SMMA減少了旅遊者與漁業從業者之間的衝突。經過海洋區利用者之間長時間的談判之後,在該地區的利用者之間現已形成相互尊重對方利益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