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果真能夠傳輸嗎?為了檢驗自己的判斷,格雷又做了一個實驗。他把一根細棒插入玻璃管頂端的軟木塞裏,細棒的另一端紮上一個象牙球。然後開始摩擦玻璃管,在摩擦玻璃管時不讓手碰到軟木塞、細棒和象牙球,可是當摩擦一段時間後,桌子的羽毛竟被吸附到象牙球上了。這樣看來,電可以傳輸,這是毫無疑問的。
電可以傳輸,那麼它到底能夠傳輸多遠呢?這是接下來要解決的問題。格雷又把象牙球吊在一條繩索上,繩索的另一端拴在玻璃管的軟木塞,然後用一些絲線把繩索懸掛在工作室頂篷的釘子上,當他再摩擦玻璃管時,象牙球仍然能夠吸引羽毛。於是他加長繩索的長度,不斷地重複著他的實驗。直到繩子的長度達到3048米時,象牙球仍然能吸引羽毛。他用越來越長的繩索繼續實驗,最後絲線由於承受不住繩子的重量都斷了,但對羽毛的吸引力是同樣的。格雷於是又想到會不會是象牙球有什麼特殊的魔力,他把象牙球去掉,換上其他的東西,先把房裏的火鏟拴上,然後再換上火鉗、撥火用的鐵棍、水壺等,結果都同樣能吸引輕小的羽毛。哇!電的威力真大,能傳輸到這麼遠的距離,那麼,它到底能傳輸多遠,格雷決心要弄個明白。
為了能拴住更長的繩索,格雷改用粗銅絲代替絲線把繩索縣掛到天棚上,然後繼續摩擦他的玻璃管。沒想到,無論他怎樣長時間地摩擦玻璃管,象牙球也不能吸引羽毛,甚至玻璃管本身也不再吸引羽毛了。這表明,玻璃管上的電沒有通過繩索傳到小球上,格雷猜想,可能電是通過銅絲和鐵釘跑掉了。進一步實驗後,他發現,電通過金屬比通過絲綢時更易於傳導,因此,他把電容易通過的物體(如金屬)叫做導體,而把電難以通過的物體(如蠶絲)叫做非導體。導體的發現是電學發展中的一次質的飛躍,它使靜止的電從一個物體傳到另一個物體上,使電學的發展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格雷為了檢驗這一理論,做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實驗。他用結實的繩子將一個小孩吊在屋子的頂篷上,孩子的下麵放一些羽毛,用摩擦過的玻璃管接觸孩子的胳膊,不一會兒,羽毛就吸附在孩子手上和身上,這說明了人體也是導電體。
萊頓瓶的發明
在電學的發展中,極其重要的一步是萊頓瓶的發明。萊頓瓶是德國的克萊斯特和荷蘭物理學家穆欣布羅克於1745~1746年發明的。
電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怎樣才能將它保存起來呢?18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初,起電裝置的改善和大氣電現象的研究,吸引了物理學家們的廣泛興趣。1745年,普魯士的克萊斯特利用導線將摩擦所產生的電荷引向裝有鐵釘的玻璃瓶,當他用手觸及鐵釘時,受到猛烈的一擊。這一事實給了科學家們很大的啟發,它告訴人們:裝在玻璃瓶中可以儲存電!
與此同時,荷蘭萊頓大學的物理學教授穆欣布羅克在和助手進行電學實驗時,看到好不容易聚集起來的電,很快就在空氣中消失,感到很可惜,他想尋找一種保存電的方法。有一天,他將一根槍管懸掛在空中,用起電機和槍管連接上,然後再從槍管中引出一根銅線,將它浸入盛有水的玻璃瓶中,他讓助手拿著玻璃瓶,自己在一旁使勁地搖著起電機。他的助手用一隻手拿著玻璃瓶,另一隻手不留神碰到了槍管上,他猛烈感到一次強烈的電擊,大喊了一聲,幾乎要跳了起來,手裏的玻璃瓶也差一點兒掉到地上。穆欣布羅克與助手換了一下,讓助手去搖起電機,自己一隻手拿瓶子,另一隻手去碰槍管,當然,他也不會例外,也遭到了同樣的電擊。
事情發生以後,穆欣布羅克在給一位法國朋友的信中報告了這個可怕的偶然發現。他說:“我願意告訴您一個新的、十分可怕的實驗,希望你自己千萬不要去做。當我把容器放在左手上,試圖用右手從充電的鐵柱上引出火花時,突然,我的手受到了一下力量很大的打擊,使我的全身都震動了,手臂和身體產生了一種無法形容的恐怖感覺。一句話,我以為我命休矣。”他還向朋友表示,就是把整個法蘭西給他,也不願再受到這樣一次可怕的打擊。看來這種打擊是很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