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步槍種類呈“多樣化”,主要包括有火門槍、火繩槍、燧發槍、擊發槍、連珠槍、毛瑟步槍、卡賓槍、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通用步槍等。此外,步槍按照用途來分,又可以分為突擊步槍、狙擊步槍。
1.金屬絲點火——火門槍
火門槍是最早的金屬管形火槍,我國早期使用的小型火銃等都屬火門槍。所謂火門槍,就是在槍上有一個點火的火門。火門槍結構很簡單,發射方式類似於今天的爆竹,它有一個鑄銅或熟鐵製造的槍管,槍管的下端有一火門,用來點燃火藥,槍管尾端接一稱之為“舵杆”的木棍或長矛,木棍或長矛便於射手握持、瞄準和控製,火門槍的發射一般需要兩個人。射擊時,將黑色火藥從槍的膛口裝入,然後再插入諸如石彈、鐵彈、銅彈或鉛彈等一類的彈丸,接著用燒得紅熱的金屬絲或木炭點燃火門裏的火藥,從而將彈丸射出。由於需要兩名發射手分別負責瞄準和點火,所以兩個人操作一杆火門槍顯得很不方便,特別是對於騎兵而言,根本無法使用。
據相關史實記載,德國的黑衣騎士是最早裝備和使用小型火門槍的軍隊。通常,騎士們全都一人挎一支火門槍。盡管這種槍在今天看來很落後,但在當時卻產生了令人難以相信的威力。據說有一次,黑衣騎士與法國軍隊交戰,黑衣騎士用繩子把槍掛在脖子上,左手握槍,右手點火,打完一次重新從膛口裝入火藥和彈丸。盡管德國火門槍命中率較低,而且操作麻煩,發射效率極低。但是,手持長矛和刀劍的法國士兵卻從來沒有見過這種能噴火飛彈的新式武器,因而嚇得四下奔逃。
當然,不方便終歸是不方便,當時有的射手就這樣評價火門槍:“單人操作火門槍,得有兩雙眼睛三隻手才行!”
2.繩子點火——火繩槍
為了使槍能夠單人方便地使用,一位英國人發明了一種新的點火裝置,用一根可以燃燒的“繩”代替紅熱的金屬絲,並設計了擊發部件,這就是在歐洲流行了約一個世紀的火繩槍。
火繩槍上有一金屬彎鉤,彎鉤的一端固定在槍上,並可繞軸旋轉,另一端夾持一條燃燒的火繩。士兵射擊時,用手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裏推壓,使火繩點燃黑火藥,進而將槍膛內裝的彈丸發射出去。由於火繩是一根麻繩或撚緊的布條,事先置於硝酸鉀或其它鹽類溶液中,經浸泡後晾幹,所以火繩燃燒速度緩慢,燃速大約每小時80~120毫米,這樣,士兵將金屬彎鉤壓進火門後,便可單手或雙手持槍,眼睛始終盯準目標。據史料記載,訓練有素的射手每3分鍾可發射2發子彈,長管槍射程大約100~200米。
3.燧石點火——燧發槍
通常人們認為,西班牙人發明了燧發槍,他們在擊錘的鉗口上夾一塊燧石,在傳火孔邊有一擊砧。如果需要射擊,就扣引扳機,在彈簧的作用下,將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門邊上,冒出火星,引燃點火藥,這種擊發裝置稱之為撞擊式燧發機,裝有撞擊式隧發機的槍械稱為撞擊式燧發槍。撞擊式燧發槍大大簡化了射擊過程,提高了發火率和射擊精度,操作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較低,便於大批量生產。到16世紀80年代,許多國家的軍隊都裝備了這種撞擊式燧發槍。
17世紀初期,法國人馬漢又對燧發槍進行了重大改進,他研製出了成功可靠、並且擁有完善的擊發發射機構和保險機構的燧發槍,使它成為當時性能最好的槍,馬漢本人也因此名聲大噪。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為此特召他進宮,充任自己的貼身侍從,專門為法國宮廷製造槍械。到17世紀中期,這種燧發槍已廣泛裝備法國軍隊,後來,這種隧發槍被世界各國仿製和采用,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世紀中期。
燧發槍有步兵燧發槍和騎兵燧發槍兩種,步兵燧發槍的口徑為19.8毫米,槍長1560毫米,槍重5.69千克,彈丸重32.1克;騎兵燧發槍的口徑為17.3毫米,槍長1210毫米,槍重4.6千克,彈丸重21.3克。
4.火帽點火——擊發槍
1807年英國牧師A。J。福塞斯發明了使用雷汞擊發藥的擊發點火裝置,以後又有人發明了新的點火裝置——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門的集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的火藥,這就是擊發槍的擊發機製,具有這種擊發機的槍叫做擊發槍。
1808年,法國機械工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21年,英國伯明翰的理查德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這樣一來,擊發槍就更完善了,到了19世紀,針刺擊發槍也誕生了。據相關史料記載,它最早出現於1840年,由德國人德萊賽發明製造,故而又稱“德萊賽針刺擊發槍”。針刺擊發槍的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
事實上,這種武器最先裝備於普魯士軍隊。在普魯士的三次王國統一戰爭中,擊發槍大放異彩,令丹、奧、法三國騎兵聞槍色變。與擊發技術的發展同步的是裝彈技術的發展。此後,擊發槍還發展成多管擊發槍,美國關於西部牛仔的影片中經常會看到身穿仔褲、頭戴大沿帽的牛仔,手中握的大多是多管擊發槍。通常,這類多管擊發槍比單發擊發槍打得快,它顯然提高了槍械的射擊可靠性,並有了較好的防水性能。此外,“瞎火”故障也大幅度減少。這比使用燧發槍好得多。一般來說,燧發槍平均每7發子彈就會出現一次“瞎火”,而擊發槍使用時,則大約發射200發子彈才會出現一次“瞎火”現象。人們評價說,擊發槍的出現,標誌著槍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5.最早的連發槍——連珠槍
連珠槍的出現使步槍的發展由單發進入連發的新階段。最早的連珠槍,是由美國首先設計成功的。1854年,俄軍在爭奪東歐霸權的戰爭中,因槍械落後而敗給英、法、土聯軍;1877年的7月,又是因為相同的原因,在同土耳其軍隊的交戰中,俄國再次落敗。
後來事實表明,俄軍之所以一連兩次失敗,原因在於“交戰國”土軍用溫切斯連珠槍替代落後的單發槍,而俄軍手中卻仍然使用的是伯丹單發槍和克恩卡後裝槍。由此可見連珠槍的優越性。
1877年底,歐洲各國的軍隊迅速裝備了連珠槍,更換了更先進的德國造的毛瑟步槍。世界著名的槍械設計師保羅·毛瑟,小學畢業後就到一家兵工廠當了一名童工。1865年,在家人的影響下,他設計出一種使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槍。隨後不久,他又研製出11毫米口徑的槍機直動式步槍,該槍的誕生為今後軍用步槍的發展研製打下了基礎。不過,遺憾的是,普魯士沒把毛瑟研製的槍當回事,卻被雷明頓公司駐歐洲的代表桑納爾·諾裏斯所重視。根據諾裏斯的推薦,德國政府生產了毛瑟步槍,把它命名為1871式步槍,後來在1884~1889年的5年時間裏,先後3次對毛瑟步槍進行了改進。比利時、波蘭、西班牙、南斯拉夫等國家紛紛仿製,使世界上出現了多種型號的毛瑟步槍。
美國人隨即又設計出了加蘭德步槍。《簡氏步兵武器年鑒》認為:“加蘭德步槍是本世紀輕武器發展史上的重要裏程碑之一。”
加蘭德1888年1月出生於加拿大的一個農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加蘭德遷居美國紐約市,在一家精密儀器廠當了一名工程師。1918年6月,美國任命加蘭德為槍械技師。當時,美國陸軍不僅在數量上缺少步槍,質量和技術上也非常落後,決心要改變這種狀況。
加蘭德步槍為7.62毫米口徑,因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步槍多為7毫米口徑,加蘭德在設計7毫米半自動步槍的同時,還秘密地設計了一支7.62毫米口徑的步槍,經過試驗,效果要明顯優於7毫米口徑。於是,美國陸軍最先裝備了加蘭德的7.62毫米口徑半自動步槍,從而使美國人第一次在輕武器發展史上躍居領先地位。
6.最早的機柄式步槍——毛瑟步槍
保羅·毛瑟是德國一名著名的槍械設計師,也是近代步槍的奠基人。他出生於一個槍械工人家庭,1859年毛瑟應征入伍,在炮兵部隊服役,服役期滿後,複員到奧本多夫。毛瑟設計的M71單發裝填步槍於1872年成為德國陸軍的製式裝備,這是曆史上第一種毛瑟步槍。後來其又改進成一支彈倉步槍,它的口徑為11毫米。普魯士最高司令部於1884年決定裝備此槍,型號定為M71/84.
(1)G98
1898年,德國采用新改進的1898式毛瑟步槍作為製式步槍,新步槍被德國軍方命名為Gewehr1898,通常縮寫為G98,它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軍隊步兵的製式步槍。毛瑟式槍機以安全、簡單、堅固和可靠著名,絕大多數手動式步槍都是根據他設計的旋轉後拉式槍機應用或改進而來。當時,毛瑟步槍及其變型槍幾乎成為世界範圍內的標準陸軍裝備。此外,Gew。98融合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實戰經驗並加以改進,後來又出現了Gew。98b,其仍然是G98式步槍29.1英寸槍管,拉機柄改為下彎式,增加了空倉掛機設計,用來提醒士兵彈倉已空。雖然采用卡賓槍的名稱命名,稱為Kar。98b(Karabiner德文意為卡賓槍),但是長度與G98式步槍相同。
(2)標準型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作為戰敗國的德國受到凡爾賽合約的限製,不能製造或出口軍用武器,但是德國仍利用西班牙內戰及與瑞士等國家兵工廠合作的機會,繼續研發。當時在英、美等國研製的縮短了長度的“短步槍”已成為潮流。1924年毛瑟廠注意到了這種趨勢,為贏得出口市場,推出了標準型的民用步槍——VZ。24步槍,這屬於毛瑟標準型步槍。它實際上是G98式步槍的改良型,拉機柄還是直型的。標準型毛瑟步槍用600毫米槍管的短步槍代替了原來740毫米槍管的長步槍,以此來作為毛瑟步槍的標準型,步兵及騎兵通用。不過事實上,標準型並沒有受到多大的重視。
(3)Kar。98k
Kar。98k是結合Gew。98b以及標準型毛瑟步槍特點的改進型,德國最終在1935年正式采用Kar。98k毛瑟步槍,Kar。98k成為納粹德國的製式步槍,一直沿用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
隨著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以及新型彈藥的出現,98式毛瑟步槍作為一種經典的武器,逐漸被替代。1940年,毛瑟公司曾參加新型半自動步槍的投標,但到了最後,毛瑟公司的方案還是被淘汰了。納粹德國戰敗後,毛瑟兵工廠遭到破壞。毛瑟公司在輕武器器械方麵已經完全停廠。
7.截短槍管的步槍——卡賓槍
卡賓槍的槍管比普通步槍要短,較為輕便,但是卡賓槍的子彈初速度略低,射程也較近。卡賓槍也就是騎兵步槍,也稱作馬槍、騎槍。
卡賓槍的名稱來源於英文“Carbine”的譯音,屬於步槍的一種。它一般采用與標準步槍相同的機構,隻是截短了槍管,有人給它下了個簡單定義——短步槍。
卡賓槍源於15世紀末西班牙騎兵所使用的一種短步槍。當時西班牙把騎兵叫作Carabins(音為“卡賓”),卡賓槍由此而得名。卡賓槍在很多的情況下,也隻是同型普通步槍的縮短型。原先卡賓槍主要是供騎兵和炮兵裝備使用,也曾作為特種部隊、軍士和下級軍官的基本武器。
在德國1898式毛瑟步槍問世以後,20世紀30年代出現了一種縮短了槍管的改型短步槍——卡賓槍,型號為Kar。98k的毛瑟步槍。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是卡賓槍空前活躍的時期。M1卡賓槍是槍械曆史上公認的按照卡賓槍定義設計及大量生產的一種專門的卡賓槍,於1941年10月正式定型,並命名為“M10.30英寸(7.62毫米)卡賓槍”。此外,還有前蘇聯出產的1943式西蒙諾夫半自動卡賓槍。
一般來說,M1卡賓槍的研製背景,源於美國陸軍要為二線部隊提供一種用於替代製式手槍的自衛武器。美國陸軍委托溫徹斯特公司研製威力介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新型槍彈。它的設計方案於1941年10月正式定型,並命名為“M10.30英寸(7.62毫米)卡賓槍”。該槍有許多改型,如M1A1、M2、M3等,但射擊性能並沒有明顯不同。
此外,M4卡賓槍是Ml6A2的變形槍,於1991年3月正式定型,首先被用於裝備第82空降師,用於替換Ml6A2自動步槍、M3衝鋒槍以及車輛駕駛員選用的Ml6Al/A2步槍和其它一些9毫米手槍。M4卡賓槍的基本結構與M16A2相同,深受美國傘兵、特種作戰部隊以及分隊指揮員等其它非一線作戰步兵的軍事人員的鍾愛。即便是治安警察,也視它為可以信賴的夥伴。
M4A1的曆史需要從20世紀60年代的越南戰爭說起。1965年初,因為前代主戰步槍M14在越南叢林戰中的惡劣表現,M4A1的前身M16正式登場,並於1965年11月在德浪河穀戰役中全麵配發給部隊。然而,隨著配發數量的增加,M16的問題也越來越多。M16在很多時候對於美國士兵來說是一個威脅而不是武器,美國人扔掉自己的M16而使用繳獲的AK47的情況非常普遍。
經過一年多的緊張戰地考察和信息反饋後,M16的後繼產品M16A1出現了。改進後的M16A1不但提高了可靠性,也在生產質量上嚴格把關。每一批M16A1在配發到部隊前都會進行可靠性抽試,抽試的結果表明M16A1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以說,M16A1是一款設計優秀的步槍。
20世紀80年代以後,由於輕型自動步槍和微型衝鋒槍的發展,卡賓槍漸漸失去了作為獨立作戰武器裝備存在的必要。
8.自動裝彈單發——半自動步槍
世界公認的第一支半自動步槍是由墨西哥將軍蒙德拉貢設計發明的6.5毫米半自動步槍,並於1907年首先正式裝備了墨西哥軍隊。它在20世紀中期的各國軍隊中被普遍裝備使用,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軍隊的主流裝備。60年代以後半自動步槍逐漸被淘汰,現在軍事用途上多用作狙擊步槍。
半自動步槍是一種可以使子彈自動裝填上膛的步槍,因此也被稱作自動裝彈步槍。它不需要像非自動步槍那樣打一槍拉一次槍栓。半自動步槍槍彈擊發後,利用部分火藥氣體,後座力進行退彈殼、子彈自動裝填上膛,並準備再次射擊。但每扣壓一次扳機隻能發射一發子彈。
一般來講,半自動步槍運用的是馬克沁所發明的導氣式自動原理。當步槍射擊時,產生的火藥氣體除了將子彈射出槍管外,同時,還使槍產生後坐力。馬克沁就是利用部分火藥氣體的動力使槍完成開鎖、退殼、送彈和重新閉鎖等一係列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