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羅馬是一個殘忍的社會。其殘忍的重要特征之一是風行角鬥比賽。在這個社會中,城市裏最高大的建築是供角鬥比賽用的大競技場,城市最盛大的集會是角鬥賽會,皇帝和顯貴炫耀權勢和財富的最主要方式是舉辦角鬥競賽,藝術作品中描繪最多的是角鬥的場麵,市民日常談話中最流行的題材也是角鬥表演。
羅馬的角鬥是由伊達拉裏亞傳入的。公元前264年,在羅馬廣場,布魯圖兄弟在父親的葬儀上組織了三對角鬥士的格鬥,這是羅馬第一次有記載的角鬥表演。以後民間私人舉行的角鬥的規模逐漸擴大,方式不斷翻新,將人和人的拳鬥發展成人和猛獸的搏鬥、人與人的刺殺。
公元前216年,在羅馬已有22對角鬥士參加的比賽;公元前186年,從非洲運入了野獸;公元前183年,角鬥人數增至60對。在羅馬征服地中海世界、成為一龐大帝國後,角鬥之風開始盛行,並且在長達兩三個世紀裏風行不衰。公元前65年,愷撒為他的父親舉行葬禮,用了320對角鬥士和犯人,強迫他們同野獸搏鬥。奧古斯都在位時舉辦的角鬥,八個不同賽場上有5000對角鬥士進行格鬥。公元52年,皇帝克勞狄將19000名角鬥士分成兩支艦隊,在羅馬附近的一個湖麵上展開戰鬥。公元80年,可容納87000人的羅馬大圓形競技場舉行落成典禮,角鬥比賽持續100天,其中有一天,3000人進行格鬥;另一天,有9000頭野獸被殺。公元108~109年,皇帝圖拉真為慶祝征服達西亞,持續進行了123天的角鬥比賽,有9138名角鬥士參加了格鬥,11 000隻動物被殺。在這些瘋狂的年頭,羅馬市民也變得異常殘酷,以欣賞流血為樂,當一批批角鬥士血染黃沙,軀體被猛獸撕裂之時,他們不但不感到厭惡憎恨,反而發出一陣陣歡呼。
一個社會,從皇帝到下層市民居然在幾個世紀裏對殘忍的角鬥表演趨之若狂、嗜血如癖,這不能不是人類曆史中的一大奇怪現象。人們不能不問:羅馬角鬥風行的原因究竟何在?
是羅馬人的迷信觀念——相信死者的靈魂是用人的血來贖罪的——在作祟嗎?似乎不完全是。因為古代具有羅馬人這種迷信觀念的民族是很多的,何況角鬥風行之時,它已失去了最初的宗教意義。是羅馬獲得了大量戰俘,必須采取這種方式處理嗎?理由不充分。因為在古代某些軍事大帝國(埃及新王國、波斯和亞曆山大帝國)也有過獲得大量戰俘的時候,何況角鬥風行時的早期羅馬帝國為所謂“和平時期”,戰俘比以前大為減少。
一定還有別的原因。
有人說,是羅馬帝國統治與教育的需要。在“和平時期”,羅馬帝國內部的核心地帶實際上已與戰爭相隔離。為了保持羅馬的戰鬥傳統,羅馬人在城市和鄉鎮建立起人工戰場作為公共娛樂場地。在這裏舉行角鬥比賽,有助於對後方的男人、婦女和孩子們反複進行勇敢和膽怯的現場教育;使孩子們懂得被打敗的人將會得到怎樣可怕的結果。西塞羅就說過:“角鬥是一種良好的教育,它能培養沉著、勇敢和視死如歸的精神。”由於每次角鬥比賽,總有許多戰俘、奴隸、犯人被打死,因此,它與執行一次公開的死刑差不多。它對羅馬的公民、屬民和奴隸起一種殺一儆百的作用,誰敢反叛或出賣他們的祖國,誰將得到角鬥士同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