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熱的概念自古已有,但定量表示卻是很晚的事。
早在戰國時期,我們的祖先已知從水的結冰來推知氣溫下降的程度。漢代初年有一種“冰溫度計”,按文獻記載,“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暑”,意思是說:觀察瓶裏冰的融化或增厚,就可知氣溫的變化。
古人也知道利用光的顏色判斷溫度的高低,“爐火純青”
就是形容爐溫已經達到最高點,火焰從紅色轉成青色的意思。
最早有意識地依靠熱脹冷縮來顯示溫度高低的是16世紀的幾位科學家,其中有著名物理學家伽利略。他發明了第一支溫度計,時間大約是1593年。據他的學生描述,有一天,伽利略取一個雞蛋大小的玻璃泡,玻璃泡接到像麥稈一般粗的玻璃管上,管長約半米。用手掌將玻璃泡握住,使之受熱,然後倒轉插入水中,等玻璃泡冷卻後,水升高約二三十厘米。伽利略用水柱的高度表示冷熱程度,測量了不同的地點、不同時間、不同季節的相對溫度。
伽利略曾經學過醫學,顯然他是想利用這個溫度計來測量人的體溫。但他的溫度計有一個重大缺點,就是大氣壓會對水柱高度產生影響,而且溫度計插在水盆裏用很不方便。
法國化學家雷伊將伽利略的溫度計作了一點改進,他把玻璃泡調頭放在下方,從上麵灌進一定量的水,於是溫度計可以攜帶了。但水會蒸發,溫度仍然不很可靠。不久,在意大利出現了把酒精或水銀密封在玻璃泡中做成的溫度計。為了表示溫度的高低,在玻璃管上標有刻度,管子太長,就做成螺旋狀。當時也發明了一種彎管溫度計。可惜,刻度沒有統一標準,不適於推廣使用。
德國的格裏克在1660~1662年間創製的溫度計頗為壯觀。儀器高達20英尺(約6米),由一個中空的大銅球殼及一細長的U形銅管構成,管中灌有一定量的酒精,開口端的液麵上漂移著一銅箔杯,杯子通過繩經滑輪吊著一個小天使,從小天使的升降指示氣溫的高低,刻度上標明“大熱”……“大冷”等字樣。
通過實踐,科學家們逐漸認識到,為了有效地測量溫度,必須選取某些溫度作為標準點。惠更新推薦水的冰點和沸點作為標準。玻意耳認為冰點會隨緯度改變,建議用大茴香油的凝固點作為標準;牛頓則選用融雪溫度和人體溫度作為溫標,並將這中間分成十二等份;1703年,丹麥學者羅默(1644~1710)則選用冰、水和食鹽的混合溫度作為零點,因為這是當年所能達到的最低溫度。
德國人華倫海特(1686~1736)從羅默的工作得到啟發,也研究了溫度標準。1714年,他用水銀代替酒精作為測溫物質,於是就有可能利用水的沸點。他做了許多實驗研究水的沸騰,認識到水的沸點在大氣壓一定的條件下是固定的,不同的大氣壓下,沸點會有所改變。他把結冰的鹽水混合物的溫度定為0°,以健康人的體溫為96°,中間的32°正好是冰點,後來又確定水的沸點為212°,這就叫華氏溫標,以表示。
華倫海特的工作推動了精確溫度計的發展,在歐洲大陸,他的溫度計使用很普遍。
瑞典天文學家攝爾薩斯,(1701~1744)1742年創製的溫度計是在水的冰點的沸點間分100等份。不過,他為了避免冰點以下出現負溫度,定冰點為100°,沸點為0°,和現行的攝氏溫標(以℃表示)正好相反。我們現在的攝氏溫標是1743年法國人克利斯首先采用的。從伽利略到攝爾薩斯,大約經過了180年,在這些漫長的歲月裏,溫度計幾經滄桑,逐漸完善。
有了溫度計,沒有溫度標準和分度規則也是不行的。而溫度標準則有待於物態變化的研究。所以,溫度計的發展曆經這麼長的時間。而一旦建立了完善的測溫術,熱學的實驗研究也就蓬勃地展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