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談虎色變。這是因為,虎乃百獸之王,凶猛異常。唯其如此,前人蘇伯衡《誌殺虎文》有謂:“虎於毛蟲中最暴戾,人聞談虎,且猶膽掉畏之,而況敢櫻之乎?”但是,在我們中華民族的曆史上,卻有不少不怕虎、敢伏虎的英雄;他們的業績,甚至比起《水併》精心刻畫的藝術典型打虎英雄武鬆,有過之而無不及。
封建社會的官吏,常常因貪贓枉法,為百姓所不齒。但是,並非“天下烏鴉一般黑”,也有帶頭殺虎的“父母官”。宋代的順陽縣令孔昉,某日得知有一隻猛虎來城南,當即親自率領吏卒去打虎,並身先士卒,走在隊伍的最前麵。老虎見狀,據山大吼,吏卒多數皆聞聲喪膽,丟掉武器,趴在地上,虎遂朝孔昉撲來;在這緊要關頭,有一小吏挺身而出,不幸被虎銜去,孔昉手持獵戶毒箭,奮力逐虎,身邊的人都說這太危險了,孔昉卻正色道:“彼代我死,我何忍不救之?”結果“逐虎人山十餘裏,竟射中虎,奪小吏而還,小吏亦不死。”如此英勇、仗義的縣令,所有殘民以逞者流,在他的麵前,真該愧死矣!
武鬆打死的不過是一隻老虎,黑旋風李逵在沂嶺殺四虎,其中兩隻是爪無縛雞之力的小老虎,實在是濫殺無辜,倘在今日,肯定是要以傷害小動物罪繩之以法的。而在元代,卻出了一位一生打死過數十隻虎的英雄張興祖,被人冠以“殺虎張”的美名。他是中山無極人,至正十九年(1359),因軍功被授以真定新軍萬戶。今日民間口語有謂“老虎頭上撲蒼蠅”、“鬥膽捋虎須”,都是形容膽大妄為的魯莽行徑。但是,這位“殺虎張”卻確實拔過虎須。一天,他遇虎,一箭便將虎射倒。他對隨行的人說:“吾聞生虎之髭剔齒疾,可已風”,便伸手去拔虎髭,虎大怒,爪子將張興祖的鞋也抓破了,所幸此虎畢竟巳受傷,強爪之末,不能傷興祖之足也。
更難能可貴的是,在我國古代打虎的隊伍中,還出現了一位巾幗英雄,她就是明代萬曆年間今鎮江市城南大樹村村民劉鬆之妻徐氏。時人鄞縣詩人沈明臣曾專門寫了一首《大樹村劉氏少婦打虎行》,謳歌其事:“潤州城南山簇簇,四月麥黃桑柘綠。大樹村頭劉氏居,短牆幽院參差屋。曉炊未罷日始高,卒地猛虎來咆哮。老小出門盡驚走,犬亦吠虎聲嗥嗥。虎聞犬聲急轉步,一口斃之如搏兔。欲從虎口奪狗還,老婦抱孫逢虎怒。劉家少婦奪老姑,氣猛視虎如匹雛。手提綱叉刺虎目,虎血濺麵紅模糊。昨從大樹村前走,少婦滌場猶髢首。弱體孱然花不如,徐家女子劉鬆婦。”你看,一個“弱體孱然”的農家少婦,在凶惡的猛虎麵前,臨危不懼,用鋼叉刺進老虎的眼睛,這是何等的氣概!
任何一個民族欲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其民族精神中必須充滿陽剛之氣。這在打虎英雄們的身上,正得到了充分的顯示。他們堪稱是中華民族的脊梁。文史界如果有人能將我國古往今來的打虎英雄的事跡,搜集成冊,編一本《中華打虎英雄譜》,肯定是功德無量的。
不過,“蕭條異代不同時”,今日之虎,已成珍稀動物,列為國家保護對象。明代詩人張羽有謂:“行人莫訝深山虎,一人城中虎更多。”此虎乃貪官汙吏之代名詞也。正是:俱往矣,打城中之虎,且看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