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孩子,她身上的擔子太重了。
牧嚴想了想,剛想出口安慰幾句,身邊的巫虔卻繼續說了下去。
“但是遇見了你,我就放心了。”
“我?”
“嗯,我知道我做的是對的。正因為我做的是鳳凰希望的事情,他才會在冥冥之中保佑我,才會讓我在鳳凰林裏遇見你。他讓我遇見好事,也讓我遇見好人,就是在告訴我——我做的事情是沒錯的。”
“我……”
“哎呀知道你不懂了!”夜到深處,巫虔喝得也是不少了,她的身上留著酒香與體溫,挪了兩步,坐得更近了一些,接著說道:
“我們巫族的女孩子啊,和你們中原的可不一樣。我們是要嫁給族裏最英勇,最強壯,擁有最強大紋身的男子。尤其是我這神女,若是跟了哪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家夥跑了,整個巫族甚至十萬大山,都得笑話我的。可是那一天,我看到你在那妖獸的腳下,渾身上下傷得連一處好的地方都沒有了,嘴裏一點聲音都發不出來,還是忍著痛對我說話,讓我快跑……”
“啊,那時候……”牧嚴也想起了這段往事,不禁一笑。
“那時候我就覺得,管它呢,就算這個人是中原人,就算他弱得連一隻小妖獸都打不過,可他願意這樣豁出性命來救我,他就是這世上最大的英雄了。他若是殘廢了,不會動了,我就在這鳳凰林裏照顧他一輩子。”巫虔講到這裏,突然噗嗤一聲笑了,“可我哪裏想得到,後來你真的殘廢了,我那時候後悔得很,以為真的要跟你老死在那林子裏了。”
牧嚴聽到這裏,也忍不住大笑起來,說道:“可是,我的身子好得比你想象得要快吧?”
“我那時候怎麼知道你有這麼厲害的血脈,要是早些知道,那個時候我就不管你了!”
兩人說到這裏,牧嚴突然搶過巫虔手中的酒壇,猛地灌下了一口,他身上的新傷未愈,痛得齜牙咧嘴。可那一股酒香與暖流用來,卻讓他心中一陣說不出的舒服。疼痛在這一刻,反而是一件小事了。
“哎你……”巫虔想攔住他,卻聽他笑聲不止,“你又發什麼神經,疼死你了吧?”
“不不不。”牧嚴揮手,變笑邊說,“我是在想,那個時候,幸好我沒有按照魔尊說得去做。如果我聽了那魔頭的話,恐怕今天就沒法坐在你的身邊了?”
“魔尊東覺?他說什麼?”
“他讓我不要多管閑事。”
“嗨呀,這魔頭!”巫虔恨恨地說,“日後他要是醒了,你告訴我,我得好好地罵罵他。”
“話說回來……”牧嚴突然一把抓住巫虔的手,問道,“要是沒有鳳凰林這一番奇遇,你這神女成年之後,是不是就該嫁給巫羨了?”
“哎呀你又提這無趣的家夥……不過倒也沒錯。巫虔這人雖然古板了點,也確實沒什麼意思。不過他對我忠心耿耿,也是巫族中最強壯的男人,那雄鹿紋身更是純淨無暇。你知道族裏多少姑娘想做他的女人嗎?”
“這下我知道他為什麼討厭我了……”
“你才知道啊!”
巫虔說著,一個不小心,竟然在黑暗中打翻了酒碗。她哎呀了一聲,便整個人撲在了牧嚴的身上。牧嚴心一動,臉一紅,身子卻連動都不敢動。他就這樣呆呆地坐了許久,突然發現,懷裏的這個紅衣少女,似乎已經悄悄地睡熟了。
他笑了一聲,看著這異族女孩漂亮得不像話的側臉,隻覺得這個夜晚越長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