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娟的兒子花錢大手大腳,半個學期下來,鉛筆、橡皮就不知買了多少。要是真的是用得著的也沒什麼可說的,可是孩子總把好端端的一塊橡皮,用小刀割成花生豆一般大的小塊,家裏到處都是這種“花生豆”。鉛筆也是用一半就扔。
衛娟左思右想,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到了她發工資這天,她把兒子也叫到了跟前,拿出100塊錢對他說:“這100塊錢是給你的,以後每個月我發工資後,都會給你100元零用錢。你平時用的小文具都用這個錢買,不能再向我要錢了。另外,這些錢雖然由你自己支配,但是,買了什麼要記得告訴我。”
孩子頭一次自己管錢,覺得很高興,滿口答應下來。這招還真靈,孩子從那以後果然仔細起來。原來半截的鉛筆又回到了他的文具盒裏,家裏隨處可見的“花生豆”也消失了。這樣幾個月下來,他手裏已經有了幾百塊錢的存款。
一天,衛娟帶孩子逛商店,孩子興奮地在玩具櫃台前看看這件,又瞅瞅那件。最後他終於看中了一套小汽車,標價是300元。孩子高興地衝著衛娟說:“媽媽,我想買這套小汽車。咱們家裏還沒有這樣的呢!”而衛娟滿不在乎地回答:“行啊,你自己有錢,買什麼樣的自己說了算。”
孩子高興地說:“我正好有三百多塊錢,我把錢省下來就是為了買這套小汽車的。省下的錢,我準備用來買一笨《黑貓警長》的書。”衛娟開玩笑道:“哦,原來你是有預謀的啊?不錯,真有花錢的頭腦。”之後,衛娟告訴孩子,零花錢不能亂花,而要省著,把錢花到有用的地方。
如今,很多家長都害怕帶自己的孩子逛商場,因為麵對琳琅滿目的商品,孩子總是不管不顧,隻要是自己喜歡的,都要。父母若是不買,就在大吵大鬧,甚至躺地打滾。這個時候,很多父母都會覺得尷尬、丟人,趕緊給孩子買了想要的東西,其實,這是助長了孩子的這種沒有計劃的消費。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需要的是理解金錢的意義,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
首先,從小就要讓孩子接觸錢。兒童心理學家認為,3歲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次“反抗期”,此時獨立自主的意識開始出現,產生了“我自己來”、“我自己能做”的自我表現欲望。在這個年齡階段,家長可以開始教孩子識別各種錢幣,還可以為孩子準備一個存錢罐,不定期地給孩子一些小麵值的錢幣,讓孩子將之存入存錢罐中。
這實際上為孩子提供了一個接觸錢的機會。這樣做,能讓孩子在頭腦中形成對錢的直觀認識;而且,當孩子們看到存錢罐裏的錢越來越多時,會有種“富起來”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其次,零花錢要給得適度。如今的孩子多半是家中獨苗,父母對孩子的零花錢開支很舍得投入。通常都是孩子想買什麼,家長就給多少錢,就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滿足孩子。這種做法其實是不可取的。教育專家認為,定期給孩子一定的零花錢,是培養孩子計劃消費的最好方法。給多少零花錢,取決於家庭的經濟狀況,孩子的成長情況和零花錢的用途。而且如果決定了孩子零花錢的數量和時限,最好不要輕易更改。
這樣做是為了讓孩子逐漸明白,父母的錢並不是取之不盡的,從而讓孩子學會合理開支,同時孩子也會漸漸懂得控製自己的欲望,做到理智消費。
再者,還要讓孩子學會如何消費。父母要盡可能地創造一些條件,讓孩子參與到自己的消費行動中來。比如上街購買自己需要的物品時,可以把孩子也帶上,在耳濡目染中,無形中起到了言傳身教的作用。
到了孩子自己消費的時候,父母隻需教會孩子消費的方法和有關注意事項,不要怕孩子在消費中吃虧,應該讓孩子自己拿主意,讓孩子自己去完成購物的全過程。
比如,一個6歲的孩子在一家小商店買回了幾包方便麵,並告訴媽媽說,1.6元一包。媽媽對此並沒有說什麼,隻是提醒孩子,下次可以到旁邊那家批發部去買方便麵,那裏的或許會便宜些。後來,孩子果然去了那家批發部問,發現隻要1.2元一包。通過這樣的比較,孩子得出了“批發比零售便宜”的結論。
最後,要教孩子學會存錢。家長可以鼓勵孩子建立一個目標,讓孩子在一定的期限內實現自己的願望,從而享受到存錢帶來的樂趣。比如,當孩子想買一個需要50元的玩具,家長則可以每天給孩子8塊錢,讓孩子將之存起來,等存滿了一個星期後,孩子就可以擁有他想要的玩具了。
總之,培養孩子的這些理財意識,都是為了引導孩子合理的消費,讓孩子養成節約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