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諸行無常(2)(1 / 3)

有個僧侶問百丈和尚(749~814,唐朝中期大禪師):“如何是奇特事?”百丈回答:“獨坐大雄峰。”僧侶聽了,立刻膜拜百丈和尚。和尚卻以手中拂子打僧侶。

百丈和尚想告訴僧侶的是什麼?

發問的僧侶可能是想知道,被譽為禪宗權威的百丈和尚,在開悟之後,懷著何種心境,所以坦率地問:“領了悟開了竅的世界究竟如何?”

百丈和尚回答:“我不是穩穩坐在大雄峰的中央嗎?”意為著未開悟而仍處於迷惘中時,即如同旋轉的陀螺,無論自己或四周一切都在飛轉,並受其影響而手忙腳亂。一旦開悟了,即如同坐在旋轉的陀螺中央,無論四周如何晃動,自己始終不動。

此謂坐禪即是,自己成為萬物的中心,一切都處於不動的狀態。百丈和尚便說:“我如是地穩坐於此,凝目直視著真理。”

僧侶這才窺探出,百丈和尚的真理於一端,遂頂禮膜拜。但是,百丈和尚認為僧侶尚未看透真理,還需更努力才行,於是以拂子打僧侶表示勉勵。

坐禪時眼睛要半開。半開時的視野,廣度通常此普通視野多一倍以上。像古時候的武士,便經常端坐著,並半睜著眼睛,以察覺由斜後方襲擊而來的敵人。與視力或視野相同,心在動搖時,就會判斷錯誤,所以必須穩住心,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忙”字即表示心亡,所以工作忙碌時,常會判斷錯誤。所以,穩坐在那兒放寬視野,凝目直視事物,可說是極重要的。十三、勿問生命

——隨時保持眾人皆醉唯我獨醒,在怠惰的世俗中勤勉奮發。

此話並非要你每天忙得象是無頭蒼蠅一樣,而是要有休閑的時間,以調適因工作而引起的勞累。一旦休息得太久,又往往會胡思亂想,有如停滯的水中,較易滋生蒼蠅等害蟲一樣。

據統計,容易出事及作奸犯科的人,大多是整天無所事事的人,所以孔子說:“小人閑居為不善。”又說:“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一點也不錯。

一樣的時間,有人覺得過得太快,恨不得有四雙手一起做事,但有人卻覺得度日如年,日子難挨得很。這是為什麼呢?此即涉及到“絕對”與“相對”的看法。

時間是相對的,他的快慢完全取決於人的心態,故忙碌的人過得快,閑散的人就過得慢。俗話說:“忙碌是幸福”,因為他懂得善用時間,因此能完成更多的事情。

人是越呆越懶,嘴是越吃越饞,飽食終日,無所事事,一天三飽一倒,吃飽了飯混天黑,這是福嗎?

生命在於運動。

勞其筋骨,健其體膚,自找苦吃,樂在其中。

十四、體露金風

有一僧侶問雲門和尚:“樹葉掉落時如何?”和尚雲:“體露金風而已。”

此一公案是問雲門和尚話中的含意。

“樹葉掉落”中的葉代表煩惱,是以落葉等於祛除煩惱,表示開悟之人。

雲門和尚一語雙開地以吹落樹葉的金風輕鬆作答。所謂領悟,即是進入“無心”的境地,也即是真正感悟出般若之“空”。是以,不必勉強去說明“體露”即無拘束,“體露金風”即是無心地活下去,一切順其自然。

無心的狀態與“浮力”十分相似。遇到海難時,倘若你拚命掙紮,反而更容易沉入海裏。另外,會遊泳的人,如果想要遊到對岸去,則極可能因體力消耗過多,而未抵岸邊便沉下去。此時有個方法,便是放鬆全身,靜靜地躲在那裏等待,身體自然會飄浮在水上。以此等待救難的人來,獲救的機率反倒比較高。

人體的重力本來就輕於水,所以應該可以浮起來。換言之,隻要能保持心理的安詳,即使在大海中,也可順利活下來。

比如,一元硬幣的材料是鋁合金,比重有27,依浮力計算,應該不會浮起來才對,但是,將擦幹淨的一元硬幣,輕輕地放在水麵上,它就會靠表麵張力而浮起來,這便是無心的功能。

再比如,在眾人麵前歌唱或說話時,如果一心想要唱得好或說得妙,反而會造成怯場,或是中途犯錯,這便是“意願病”。亦即假如你有唱得好或說得更好的意願,就可能會適得其反而失敗,這是由於心態僵化不自然所致。

所以應放鬆自己,順其自然,心情才會穩定下來,一切會更順利。

另一方麵,聽眾也會因而覺得你樸實而富有人情味,深受感動而更喜愛你。與他人交往時,裝腔作勢往往很快就會露出馬腳,所以,必須坦誠地表露自己,才能無心勝有心地獲得理想結果。

十五、以零為基礎

南泉禪師(748~834。唐朝被譽為造詣最深的傑出禪師 )大悟以後,去拜訪百丈和尚。當時,百丈和尚問南泉禪師:“從上諸聖還有不為人說底法麼?”南泉雲:“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和尚追問:“說了也。”南泉雲:“某甲隻恁麼,和尚作麼生?”和尚道:“我又不是大善知識,爭知有說有不說。”南泉認為和尚裝蒜,便道:“某甲不會。”和尚卻道:“我太煞為你說了也。”而認為自己已道出了奧秘。

在這兩位大禪師的問答中,究竟隱含什麼玄機?

“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又是何意?有句禪語“我心即佛”,意味心即是佛,不必到處求佛。然而,自以為是佛,未免過分自大,是否因此才說非心非佛?即內心想否定佛,所以才說“不是心,不是佛”,此即前述“醫法”的含意。

可是,南泉禪師又加了一句“不是物”。物即是眾生,既然非心非佛非物,豈不是徹底否定了從前認定眾生即是真理的教理?這便是迄今不曾說過的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