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舞滄海
去年夏天,做了整整十年刑警的周隊長,接手了一件看似並無新意的案件。
從案發現場來看,這是一起搶劫未遂殺人案,受害者的家中一片狼藉,身上有掙紮打鬥的傷痕。經過初步調查,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是附近三中的男老師雷磊。案發時間是晚上8時到8時30分,那時候雷磊本應在學校值班,可有人證明,那段時間他不在辦公室,這就意味著他具有作案時間。
和所有嫌疑人的初次口供一樣,雷磊堅決不承認自己是殺人凶手。當周隊長問他案發時間在哪裏時,他沒有編造任何理由為自己開脫,而是一本正經地說:“這是我的個人隱私,與案子無關,我沒有義務告訴你們。”審問無果,在沒有搜集到證據的情況下,警察隻好將雷磊釋放。
這件事迅速地傳開了,雷磊平靜的生活掀起了軒然大波。相愛多年的女友找到雷磊,追問其當時行蹤,雷磊仍是不肯說。女友流著淚說:“隻要你肯說出來,哪怕這事是你做的,我也可以考慮原諒你,但如果你不說,我們之間就永遠結束了。”
雷磊的眼圈紅了,卻仍不鬆口:“我不能說自有我的苦衷,請你相信我,我真的是清白的!”女友絕望地把訂婚戒指扔在他身上,掩麵而去。
雷磊去學校上課,那些曾經仰慕他的學生全都驚恐地繞道而走,像躲避瘟疫一般。而更大的打擊還在後麵,到了辦公室,雷磊發現自己的位子已經被別的老師坐了。校長語重心長地對他說:“我們這是學校,讓一個搶劫殺人嫌疑人站到講台上,學生和家長都不會答應。既然你說自己是冤枉的,那為什麼不肯說出當時去了哪裏?這樣不明不白地兜著,誰能相信你?”
一夜之間,雷磊失戀又失業了。因為他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搶劫殺人嫌疑人這頂帽子緊緊地扣在了他的頭上,不少人心裏都已經認定雷磊就是凶手,隻需等到證據出現。
證據還真的陸續找到了。在雷磊宿舍前的垃圾箱裏,警察發現了受害者的一個背包;在受害者房間的衣櫃上,警察發現了雷磊的指紋。於是,雷磊被重新傳訊了。
對於這兩條新證據,雷磊竭力為自己辯護:“第一,背包要麼是別人嫁禍,要麼是凶手逃跑時順手丟的,因為我的宿舍離案發地點很近;第二,因為住得近,我與受害者經常碰麵,也互相認識,案發前兩天她請我幫她把衣櫃換個位置,所以我留下了指紋。”雷磊對警察拿出的所有證據一一強硬反駁,可是當周隊長再度問起他案發時間的去向時,他又緘默了。
雷磊收押期間,周隊長一麵帶領同事加快進度尋找更有力的證據,一麵對雷磊展開了心理攻勢,他警告雷磊:“你現在說出來還屬於自首,可以從寬處理,一旦我們找到證據,你後悔也來不及了。你要知道,如果證據確鑿,零口供也一樣可以定你的罪!”
在這段時間,雷磊是有過動搖的。一次,他主動向周隊長要煙,可撞上周隊長的目光後又縮回了手。還有一次,他在半夜裏突然對值班的警察說要見隊長,值班警察剛要去傳話,他又急忙說:“算了,算了。”這之後,他反而鎮定下來了,一副視死如歸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