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yuè)正子春,春秋時代魯國人,曾參的學生。
一天,他從高台階上走下來,剛好有一群大雁從頭上飛過,望著遠去的大雁,樂正子春陷入了對人生的沉思之中,忘了自己正在下著台階,一下子踩空了,跌倒了,崴(wɑi)了腳脖子,疼得直叫。
家人聞聲跑來,將他扶起,攙到屋裏,讓他倒在床上,便跑去請醫生。看著樂正子春滿是冷汗的麵孔,母親心疼得直掉淚,埋怨兒子毛手毛腳,不知愛惜自己,這麼大了還讓父母操心。兒子崴腳,母親流淚,真是十指牽心啊!樂正子春好後悔,為什麼自己思想溜了號,崴了腳,讓父母跟著操心。
經醫生的推拿,又吃了兩副藥,腳很快就好了。人們奇怪的是樂正子春還是不出門,而且見了家人臉上還現出慚愧的臉色。一問才知道,他是在閉門思過呀。他說:“我聽老師講過,當子女的應當愛惜自己的身體,父母生下完完全全的身體,就應完完全全地保存下來。這樣才能對得起父母,才能說是孝敬父母,不該無緣無故地毀傷自己的身體。這是孝敬父母的起碼要求啊。我想,凡是能夠做到恭敬謹慎孝敬父母的人,就不會使自己的身體無故受到損傷。我沒做到處處事事恭敬謹慎,走路還把腳崴了,辜負了老師的教導,也忘記了對父母的孝敬啊!”
樂正子春走路不小心崴了腳,竟一連幾個月沒有出門,在家閉門思過,悔恨自己沒做到處處事事恭敬謹慎,忘了孝敬父母。人們聽說了都很感動。他的老師曾子知道了這件事也讚揚他能從各個方麵去思考孝敬父母,處處恭敬謹慎,嚴格要求自己、修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