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家庭如何正確使用眼藥(1 / 1)

家庭如何正確使用眼藥

用藥之道

作者:寧蔚夏

眼睛被喻為“心靈之窗”,是人體最精密的器官。當發生眼病後,用藥須十分謹慎,否則會事與願違,甚至有失去光明之虞。眼病用藥分為眼局部給藥和全身給藥兩種,除了要掌握基本原則之外,還要注意有關事項。

四項基本原則

一、明確適應證。

眼科疾病千差萬別,表現各不相同,用藥前必須明確診斷,把握好適應證,才能取得好的治療效果。否則,不但治不了病,還有可能適得其反,出現不良反應。無論何種眼病,均應在正規醫院進行診斷。自我用藥一定要嚴格遵從醫囑,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切不可隨心所欲。

二、了解藥物劑型和給藥途徑。

眼科局部用藥主要包括滴眼液、眼膏、洗眼劑、眼用藥膜和親水軟接觸鏡等,其中最常用的是前兩種,即滴眼液和眼膏。滴眼液優點是使用方便,吸收快,作用迅速;缺點是作用不能持久,有時通過鼻淚管吸收,可能引起毒副作用。眼膏優點是接觸眼表麵時間較長,作用較持久,不易伴全身中毒;缺點是用藥後常可妨礙視力,適宜於休息時或睡眠前使用。

三 、合理使用藥物。

治療外眼疾病以及內眼前半部的疾病(如結膜、角膜、前房、虹膜等),可以采取局部給藥的方法,如欲達到更高濃度可結合結膜下或筋膜下注射。治療內眼後半部疾病,除了局部用藥外(包括滴眼液、眼膏、注射),還應配合全身給藥。全身藥物治療是一種綜合性措施,必須遵循內科治療原則,才能體現眼與全身的關係。對於全身疾病在眼部的表現,必須在治療原發病的基礎上使用眼藥。另外,無論局部和全身,用藥時要考慮年齡、性別、營養狀態、時辰、精神狀態等情況。

四、警惕藥物的禁忌證和不良反應。

眼局部用藥時,應注意患者眼和全身的病理狀態。如前房角狹窄或閉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擴瞳劑作診斷檢查;有眼創傷史患者宜慎用滴眼液或眼膏;高血壓、動脈硬化及其他心血管病患者,若用去氧腎上腺素(新福林)或腎上腺素高濃度、高頻次滴眼,則易誘發心血管病發作;噻嗎心安滴眼液可招致心動過緩、傳導阻滯、誘發支氣管哮喘;糖尿病患者藥物解毒和排泄功能減退,藥物作用延長。

12條注意事項

1. 用藥前須仔細查對藥名,分清眼別(健眼與患眼),切勿用錯藥、點錯眼。

2. 應清潔雙手,用生理鹽水棉球或棉棒將患眼分泌物擦淨。

3. 若使用混懸眼液,應將藥液搖勻,充分混合。

4.使用眼藥時可先擠出一點拋棄不用,以清潔藥瓶口,避免汙染。

5.點眼時,眼藥瓶不可距眼太遠,以免藥液飛濺,也不可太近,以免與眼瞼或睫毛接觸,造成藥液汙染,一般以與眼相距1~2厘米為宜。

6.眼藥應滴在眼結膜下穹窿內或下部球結膜上,切勿直接滴在角膜上,否則因角膜知覺敏感,受到刺激後,患者會立刻閉眼將藥液全部溢出。

7.眼液隻需點1滴,眼膏隻需塗綠豆粒大小即可,因結膜囊容量有限,多則浪費,無任何用處。

8.兩種以上眼藥同時使用時,每種眼藥應間隔5分鍾以上。每次滴眼後,應輕輕閉眼些許時間,以減少藥液排出,保證療效。

9.滴用藥物若有一定副作用,如阿托品、毛果芸香堿、依色林等,滴眼後應壓迫淚囊2~3分鍾,以防藥液通過淚道流入鼻腔,被鼻黏膜吸收,引起全身中毒反應。

10.眼藥應放在陰涼、幹燥、通風處保存,有條件的可放入4℃左右的冰箱內,以防失效或變質。

11.眼藥開啟後,應按使用說明書規定時間使用,未明確說明者,最好能在1個月內盡快使用完畢。

12.對過期或被汙染、已變質的眼藥,應丟棄不用,以免造成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