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北京、東北等地相繼傳來公車改革的消息。有關規定和措施是相同的:按職位高低發放交通補貼,處級幹部可以拿到兩千多元,一般工作人員幾百元。
有些單位在改革中把現有車輛以低價“賣給”一些領導幹部,並規定領導幹部購置了車輛的,每年可以補助2萬~3萬元,不買車的不給予補助或者降低補助標準。在此政策激勵下,隻要夠級別的幹部,人人都要購一部車;一些幹部紛紛購車,因為即使購一輛新車,花上十幾萬元,幾年的補助就能把車錢賺回來,而且任職期間,車輛用汽油全部由單位包辦。因此,不夠級別的,千方百計也要達到“標準”,因為有購車資格不僅僅是一種身份象征,也多了一項“收入”渠道。因而有民諺說:公車改革已經成為幹部新的“致富”門路。
在此“改革”政策激勵下,公車改革是越改公務成本越高。不信你去隨便找一些進行過車改的單位暗中調查一下,你就會發現車改後的公務用車成本比改革前不知加大了多少,而且這種付出是沒有產權回報的,就是說國家在花巨額資金為“少數人”埋單。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新的製度腐敗?
曾幾何時,“一頓飯,一頭牛,屁股底下一座樓”是群眾對一些腐敗官員形象生動的寫照。深化公車改革的最初目的是想為節約財政支出,規範公務員行為,改善幹群關係發揮積極作用。但從各地實施情況看,改革的結果已經背離了它的初衷,公車改革前,一個單位就那麼幾輛車,即使一些領導幹部因私無償使用公車,公家最多消耗一些汽油錢。而公車改革後,公家的汽油不僅照樣消耗,一些領導幹部還無償擁有一輛車,並因此可以拿到高額的補助,成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改革致富一族。
當前,我國社會成員貧富懸殊過大,一些困難群眾就業難、看不起病,一些貧困孩子上不起學。但同時卻能看到越來越多的“公仆們”開著豪華轎車招搖過市。從某種意義上說,公車改革是幫助一部分人實現了先富起來的目標。這無疑加大了黨和群眾的離心力。
為什麼一項改革政策總是事與願違,背離它的初衷呢?這既與上層製定政策者的改革方案設計不周有關,更與各路神仙們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靈活機動的戰術分不開。因為各級單位有權製定改革政策者均為改革政策的受益者,所謂“利益共同體”。自己給自己做蛋糕,自然是越大越好。
如此改革,富了一部分“公仆”,加大了公務成本,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加速了社會資源分配不公,擴大了社會收入差距,加劇了社會矛盾,與構建和諧社會格格不入。這樣的改革於國於民何益?不要也罷。
(本文發表於《銀川晚報》2006年9月15日,已被選入《美麗的謊言也是謊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