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本
提起英國人,我們馬上會想起紳士、君子,他們個個溫文爾雅、風度翩翩。其實,英國人的另一麵比如叛逆、開拓、自強自立等更為突出的本質,卻往往被我們忽略。
19世紀被遣送到澳大利亞的英國囚徒本來都是本土的刑事犯罪分子,多數是強盜、竊賊或者殺人犯。到澳大利亞以後,奶酪沒了,麵包沒了,出現在他們麵前的隻是無邊無際的沙漠和要命的幹旱,但他們沒有自棄,沒有沉淪,經過一百多年的自強不息,不僅有了奶酪和麵包,連佩劍和詩歌也有了。我們發現,沙漠裏孵化出來的“孬種”後裔並不比英國本土的後裔差,一樣出大政治家、大科學家,一樣產生諾貝爾獎獲得者;建在沙漠上的國家,同樣可以處於世界先進行列。
還有那次“五月花號”遠航。當時,部分英國人渴望過簡單、實在的生活,渴望實現自己的理想。於是,1620年9月,102名清教徒攜妻帶兒,在最糟的渡洋季節,他們坐一條27米長的木製帆船,離開歐洲駛向美洲。那兩個多月的艱苦是可想而知的,最後他們終於在普利茅斯登陸,並定居了下來。他們近乎執拗,糧食不足、異地疾病和奔波勞累他們統統沒有顧及,以致經過一個冬天,102人就死得隻剩下50人,但沒聽說有人畏懼和悔恨。
艱難反而讓他們多出了智慧,他們學會了與當地印第安部落和睦相處,從他們那裏學會了打獵、捕魚和耕作的技術,終於堅持了下來。1789年,這些人的後裔會同其他移民幹脆擺脫英國本土的控製,獨立了出來。從此,這裏不再是英國領地,改稱美利堅合眾國;他們也不再是英國人,改稱美國人。一切從頭開始,且幹得比當地人更漂亮。
還有一件事發生在1945年7月,那時的首相丘吉爾正處在巔峰,在他可能居功自傲的時候,英國人將他選了下來,用這種方式給他們的精英一個思考機會,告訴他沒有誰是不可替代的,再大的功勞也不能成為獲取權力的砝碼。對此,丘吉爾本人也給出過一種答案,他說“對領導人物不感恩戴德,是一個強大民族的標誌”,還說“我打仗,就是為了保證人民有罷免我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