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劉淑榮,1929年出生於河北省滄縣李雲龍屯一個大戶人家。我的外祖父劉漢卿劉老太爺是當地一開明人士,他和我黨當時渤海軍區的高層、回民支隊的上層領導都是好朋友,在滄州地區具有很高的威望。他雖然是漢族,但是在回民中間威信很高。1999年我回了一趟老家,孟村的回族老人都還記得他老人家。他們告訴我,那時他們回民之間鬧矛盾,都是由我外祖父調停。他們還告訴我,外祖父最主要的就是不怕吃虧,因此大家對他都很服氣,他經常拿出糧食、錢財接濟弱者一方。他老人家常說,吃虧是福,什麼事退一步海闊天空,做任何事情,都要把別人放到前邊,把別人的恩情放到前邊,不要把自己的利益放到前邊。這也是我母親經常教育我們的話,我們就是在外祖父傳給母親的這些思想的熏陶下長大的。
我的外祖母也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女兒,可是我見到她時她沒有一點大家小姐的驕矜,也沒有一點富家夫人的霸氣,更沒有有錢人家太太的奢侈。出現在我麵前的是一位勤勞、慈祥的老人,是一位很賢惠、很寬容的人,她的女紅做得非常好,也極能勤儉持家,我小的時候到外祖母家,她每次都領著我去地裏拾柴、挖野菜,我最後一次見到她時她的腳已經得病了,她用半隻鞋底綁在腳上,一瘸一拐地還帶著我去挖野菜。後來才知道那時她已經得了骨癌並且癌細胞已轉移到腳後跟。可是那時家裏人也並不知道她老人家得了骨癌,說是中醫稱之為“蓮花足”的病,結果經縣醫院一診斷,就是骨癌。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這位慈祥而又堅強的外祖母。她是在縣醫院去世的,當時她的腿雖然被鋸掉,但是也沒有阻止癌細胞的蔓延,很快就被奪去了生命。我記得外祖母去世的那個晚上,天很黑,母親和大姨她們都在縣城,我的一個遠房舅舅騎自行車到我家把我馱上往我大姨家走,鄉村的道路如果沒有月亮那是很黑的,而且路也不平,去我大姨家要路過一處墳地,墳地裏種了很多柏樹,當時就聽到柏樹林裏傳出貓頭鷹淒慘的叫聲,舅舅就對我說:“你聽這貓頭鷹叫得多慘,你姥姥可能咽氣了。”(那時我們老家有一個說法,聽到貓頭鷹的慘叫聲就會有人死亡。)我聽了感到很害怕,可能是緊張的原因吧,從我家到大姨家總共2裏路,可我覺得路很長很長,我坐在自行車後麵腿都坐麻了,到了大姨家下車後我都不會走路了。到了大姨家又把表弟也放到自行車上(那時的“雙燕”自行車比較長)我們連夜就跌跌撞撞往我外祖母家李雲龍屯趕,到了那裏天已經亮了。我看到外祖母已經直挺挺地躺在那裏,母親、大姨、老姨、舅舅、舅母都哭成一團。一生勤勞簡樸的外祖母就這樣走了,我也很傷感,不自覺地也哭了起來。外祖母對我母親的影響很深,我們總是能從母親的身上看到外祖母的影子。但是在性格方麵我覺得母親還是像極了外祖父,他老人家的幹練、豁達、開朗、善良、務實、有魄力等美德無時不閃耀在母親的身上。
母親雖然生長在這樣的家庭,但她的童年還是充滿了艱辛。因為在她很小的時候,家鄉就被日本侵略者占領。於是她小小年齡就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東躲西藏,臉上經常抹著鍋灰,蓬頭垢麵,饑一頓飽一頓地到處跑反(我老姨當時還被抱在懷裏)。母親的腳是解放腳,她7歲就開始裹腳,但為了到處跑反躲避日本鬼子,就把腳放開了。因此後來我母親的所有的腳指頭都擠在了一起,有的腳指頭甚至斷了,腳也變形了。我的父親和母親是娃娃親,訂親時父親12歲,母親隻有8歲。在舊社會,男女雙方不管多大一旦定了親是不能見麵的,因此,那時隻要一聽說父親家的人到了外祖父家,母親立刻就躲了起來。舊社會在我的家鄉有兩種風俗,一種是填房的風俗,就是把姑娘放在家裏不出嫁,單等著誰家丈夫死了老婆,再把女兒嫁過去。我的大姨就是這樣一直放到32歲才結婚,到了夫家就給四個孩子當繼母。另一種風俗就是定“娃娃親”而且是“親上連親”,我祖父和外祖父是表兄弟。我家、我外祖父家和我大姨家都是大戶人家,但是都沒定上地主或富農,據說是我家在辛亥革命之後,由於我的太爺抽大煙,就已經破落了。而我的外祖父在抗日戰爭之前,就把大部分土地都賣掉了,然後在北京、天津置辦些產業。為了賣地外祖父的幾個兄弟和外祖父鬧了很大的矛盾,說他是敗家子。外祖父後來又積極參與了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解放後把企業全部交給了國家,自己回到了家鄉,由於生病,他很早就去世了。我那時年齡很小,但是我感覺外祖父這個人說話辦事很公道,他對我特別好,認為我很聰明,經常說我“小丫頭點水地動,反應特別快”。那時我大姨家的表弟和我差不多大,有時大姨和母親一起回娘家,到了外祖父家,大人們也可能認為我比他大一點,也可能本身就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總是把好吃的東西給他吃,我在一旁看著,往往這時,外祖父就把我領出去,給我買一根油條或者一個包子。在那個年代,這已是最好吃的東西了,因此我當時很感謝外祖父。以後很多年,我一想起外祖父,他老人家那剛毅、豁達、樂觀的形象就出現在我的眼前。再就是外祖父說話很有水平,我外祖父家原先有一處房產,就在家對門,外祖父自願捐出來給公家當合作社(就相當於後來的供銷社),當時村子上很感謝,我親耳聽到外祖父對來人說:“要那麼多房子幹嗎?夠住就行了,財產嘛,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讓這些財產為全村人服務,給全村人帶來方便這不是大好事嗎?”聽了外祖父的話,村上的人很受感動,我也被感動了。直到1999年我和大弟、二弟回到李雲龍屯,走到路口問路時,我們有意識不問表弟劉玉國的名字,而是問外祖父的名字,當時那裏坐了很多人,老的少的都知道外祖父。他們問我們是劉老太爺的什麼人,我們告訴他們我們是劉老太爺的外孫時,他們就立刻指著身旁的商店說:“這就是你姥爺家的房子。”我和弟弟們很驚訝,都過去這麼多年了人們還記得外祖父,而且這房子保護得這麼好,真是不可思議。土改時,村裏有一個外地派來搞土改的幹部,看到我外祖父那麼痛快地捐出了房子,就懷疑外祖父,認為外祖父家肯定還有藏起來的財產,於是就讓外祖父家的長工站出來揭發外祖父,結果,長工淨說外祖父的好話,而且還口口聲聲說自己說的是實話,說外祖父是他的大恩人,他一輩子都會感謝外祖父一家。事實也確實如此,外祖父、外祖母對長工家的任何事都當自己的事來辦,長工把外祖父家的任何事也都當自己家的事來辦,我親眼看到外祖父、外祖母去世之後,長工一家都去幫忙,跑前跑後的,像一家人一樣,舅舅有什麼事都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