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3)

母親這個人不僅善良,待人誠懇,特別熱情,她還是一個正義感很強、原則性很強的人。就是現在人們所說的“外圓內方”的人。她沒有什麼高深的理論,但看人看事有自己的評判標準。1960年“雙反”(反壞人、壞事)時,母親看到有的年輕人因為餓的不行偷吃了一個饅頭,也被判刑,母親很揪心,有的兩口子都被抓走了,母親就幫助他們照顧孩子。母親總是在家裏說,太過分了。那時派出所叫母親配合,母親是不大情願的,母親利用她的身份保護了很多人。那次運動的擴大化,迫使很多浙*年跑回了浙江。他們本是懷著一腔熱血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來。結果來了之後就是這樣的下場,母親很替他們痛心,很多沒有跑回浙江的“浙*年”都成了母親的朋友。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給他們平了反,一些“浙*年”回來後遇到很多事情,他們也找母親幫忙。母親自己不會寫,她就口述,讓別人寫,證明這些“浙*年”當年是無辜的,是如何受迫害的。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一家姓蔡的兩口子,兩人當時都剛20歲左右,那男孩不知和誰吵了幾句,第二天派出所就要把他帶走,說是抓人的任務還沒完成。小蔡的媳婦曼蜜嚇得哭著來找母親,母親跟他們好說歹說終於把小蔡留下。他們兩口子對母親很依戀,他們沒有回浙江,他們不會做飯,母親幫他們做飯,幫他們做衣服,很多年來他們都和我們家關係很好。

“文化大革命”中,武裝部有一位魏姓同誌被“造反派”打傷,他從關押他的地方逃了出來,跑到我家,母親很快給他包紮了傷口,並留他在我們家待到下半夜,然後把家裏的錢給他,並偷偷把他送上火車讓他回了老家。天亮後“造反派”追到我家逼我母親說出他的去向,母親硬是不說,他們就打母親把母親的嘴都打出了血,並說有人看到他跑到我家,母親就是不承認。於是第二天,他們就加大了對母親批鬥的力度。母親在父親不在家自己又挨批鬥的艱難時刻,還要保護解放軍,令魏同誌特別感動。“文化大革命”後期,武鬥結束後,他帶著武裝部幾位同誌專程來感謝母親,慰問母親,說母親是他的救命恩人。多年後他轉業時還來和我們告別。也是在這一時期,有一個“造反派”是我們滄州人,他老婆死了,平時他家孩子的衣服都是母親幫助做的。他平時總到我們家來,當他看到我父親不在家,我母親在挨批鬥,他又是“造反派”,就想乘人之危。他以幫助幹活為名,晚上很晚了在我家坐著不走,還假裝睡著了。他以為母親平時對人很熱情,又不敢惹“造反派”,不會攆他走,但是母親毫不客氣,堅決讓他走。對這件事,他感到很沒麵子,後來他不僅跑到居委會“造反派”那裏去揭發母親,還跑到我們學校“造反派”那裏去搬弄是非,讓學校的“造反派”打我。

石嘴山是礦區,全國各地的人都有,其中也有一些我們河北滄州人,他們都是在三年困難時期跑到石嘴山來的,他們有些人經常偷雞摸狗,從礦上偷點東西,跑到農村去賣,有的打架鬥毆,不幹正事。這些人和其他各省來的和他們同樣的人成了石嘴山“造反派”的主體,那時叫“紅一二”(銀川的人管他們叫“黑一二”)。對這些人,雖然是老鄉,但是,我們家基本上不和他們打交道。可是這些人“文化大革命”中大部分都是“造反派”,他們趁機跳出來整母親,經常尋機到我家鬧事,或者在院子裏大罵我母親。他們還奪了母親的權,成立了“造反派”的居委會,在家屬院貼滿了打倒我母親的大字報。母親總是說:“沒什麼,這更能讓我們看清他們的真麵目,說明我們以前不和他們打交道是對的。”他們這些人由於在“文化大革命”中無惡不作,有的到處打人。“文化大革命”後期,他們以造反有功,被結合到“革委會”,於是就在我們麵前耀武揚威。母親說:“不要理他們,他們是羊頭上的毛長不了。別說他們被結合到市“革委會”,就是被結合到中央也長不了。”到了“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對他們都根據罪行的輕重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理,有的還被判了死刑。母親就對我們說:“做了壞事是要遭報應的,不是不報時間不到,時間一到一定全報。現在這些人就到了該報的時候了。”有一個“造反派”在“文化大革命”中耀武揚威,“文化大革命”後不得勁了,於是就向社會進行瘋狂的報複,他在大街上用錘子紮死紮傷九個人。還有一些小“造反派”,雖然為“造反派”和“*”鳴不平,但是,看到大勢已去,我又分到市上工作,就又找上門來花言巧語套近乎,母親雖然也熱情地接待他們,但是,母親對他們確實是心中有數了。不過母親也有看走眼的時候。有一家老鄉,他家是回民,地主成分,他家離我外祖父家很近,解放前和我外祖父就很熟悉,互相還有來往。在石嘴山602前院住時和我們家是鄰居,當時不知什麼原因,他的父親正在勞改。他母親是窮人家的女兒,解放前在他家比較受氣。老太太很愛幹淨,文質彬彬的,挺仁義的。她和我母親關係挺好,母親對老人家也比較尊重。因我母親在家排行老二,她的兒女們叫我母親二姐。她的兒媳婦也是從老家找來的,離我外祖父家很近,但這個兒媳很潑辣,她一來就和老太太鬧矛盾,因為兒子年齡大了,成分也不好,找個媳婦不容易,老太太處處讓著她。母親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勸一勸這個兒媳婦,結果就把她得罪了。“文化大革命”一來,她就挑撥著她丈夫,即老太太的兒子去批鬥母親,她也跑到現場揭發母親,說母親和反動地主婆拉拉扯扯,說母親幫助地主婆欺負她。後來老太太覺得很對不起母親又不敢說,隻好搬到女兒家去住了。對於她的兒媳婦,母親也是料到了,但是對於她的兒子,母親卻沒有想到,母親總是對我們說,你們不信就看著,他們是不會有好下場的。後來果不出母親所料,老太太去世後,他們一家子經常鬧矛盾,鬧得很凶,老太太的兒子可能是無法忍受了,就自殺了,對於他們的這個下場,母親雖然料到了,但是沒看到,她兒子自殺是母親去世以後的事情。他們的孩子也不爭氣,據說都被判了刑。

還有一家鄰居,是我們的老鄉,後來發生的事也是母親沒有想到的。老鄉他家和前麵提到的老太太的兒媳婦是一個村的,離我外祖父家更近,隻有三四裏地。他們家的孩子也很多,為了生計想盡辦法,諸如打魚、修自行車等。因為隻有一牆之隔,所以來往比較多,他家經常得到我們家的幫助,他們也隨著老太太家管我母親叫“二姐”。因那時吃的東西是比較緊張的,當時我在市委工作,機關裏有時從外地調來些魚、肉等,我也給他家買一點,他們家總是千恩萬謝的。但是他們的骨子裏充滿了嫉妒。有一天,他家院子裏堆了一大堆鋼管,母親進了他家院子,也看到了這一堆鋼管,因為母親不知道鋼管來自哪裏,也沒往偷上想,因此母親和誰也沒說過。第二天也不知派出所怎麼知道了這件事,就到他家把鋼管都拉走了,並且把他兒子也帶走了。於是他和他的二兒子手持木棍衝到我家把我母親一頓毒打,直打得母親頭破血流,一件上衣全被血染紅了。母親沒有報案,派出所也沒人管,母親住院後父親才給我打電話。我回來後找到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當回事。我在十分氣憤的情況下,找了自治區領導,在自治區領導的關心下把他的二兒子拘留了半個月,並要求他賠償我母親的醫療費。可是過了很長時間都沒有消息,於是我又一次回來解決這一問題。在上級公安部門的關心下,醫療費從他的工資裏扣了回來。這件事對母親打擊很大,母親一是身體受到了摧殘,二是她十分想不通,覺得對他們家那麼好,為什麼說翻臉就翻臉。後來聽說不是家屬院反映的,而是他兒子的廠裏發現他把廠裏的鋼管偷走了,是廠裏報的案。他們家知道事情的真相後托人企圖和我家和好,但是我母親堅決不同意,認為這種小人不能打交道。而且母親囑咐父親和我們,都不要和他們打交道。後來我母親去世後,我們才知道,他家和我舅舅家還是親戚。可見,真是人心不古啊!他們家過的也很不好,有一個兒子被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