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送曾鞏秀才序》
曾鞏少年時便已經展露出自己的天資,他“生而機敏,讀書數百言,脫口輒誦。年十二,試作《六論》,援筆而成,辭甚偉”。青少年時代,曾鞏就已經是個才子,寫得一手好文章。進京赴考,曾鞏隨身帶著自己數十萬字的文章,請歐陽修批評指點。歐陽修非常賞識曾鞏的文章,評價說“其大者固已魁壘,其於小者,亦可以中尺度”。也就是說,曾鞏文章中的上乘作品,已經水平很高,而一般的作品,也寫得很有章法,以進士考試錄取的標準來看,曾鞏是完全合格的。但是即使如此,在科舉考試中,曾鞏還是名落孫山。
落第之後,歐陽修為撫慰這位失意才子,寫了這篇《送曾鞏秀才序》,表達了對曾鞏的讚許和同情,更對當時的考試選拔製度和標準提出質疑。文章開篇敘述曾鞏入京考進士,未中,才能傑出卻未被錄取,歐陽修遂對這一不合理的考試製度提出批評:
廣文曾生來自南豐,入太學,與其諸生群進於有司。有司斂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棄之。雖有魁壘拔出之才,其一累黍不中尺度,則棄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過反同眾人歎嗟愛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諉曰:“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有司固不自任其責,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責有司,皆由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則往往失多而得少。嗚呼!有司所操果良法耶?何其久而不思革也。況若曾生之業,其大者固已魁壘,其於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棄之,可怪也。
歐陽修的質疑是有道理的。為國選才的選拔性考試,選擇的是能成為國之棟梁的人才,甚至可以說關乎社稷民生,這種情況下,如果考生完全合格、沒有問題,這樣還不被選中,那就一定是選拔者的問題了。歐陽修感歎道:“而有司棄之,可怪也!”
歐陽修首先指出的問題是“尺度”問題。“有司斂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棄之。雖有魁壘拔出之才,其一累黍不中尺度,則棄不敢取。”主持考試的部門,替國家選拔人才,隻規定了一種衡量文章質量和人才的標準尺度,按照這個標準進行取舍,隻要不符合此標準,無論考生水平達到何等好的程度都一並舍棄。這不是一種選拔人才的態度。這種態度有兩個問題,其一,主持考試的部門所定的尺度是否是合理而有益的,這種有益不僅是針對考生的考核,更要考慮到對國家未來發展的需要。其二,死板地采用一種標準,並且毫無回環商量的餘地,為了考中,考生們就隻能模仿這一種文風標準,就會造成死板的、形式主義的文風,形式主義的文風會導致思想僵化死板,隻求符合標準而沒有創見的人,選出這樣的人,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都隻能是悲劇。
曾鞏落第之時,北宋科舉考試所秉持的選拔人才的文章“尺度”,是“太學體”的文章標準。太學體在中國文學曆史上存在時間很短,所指的是風格險怪奇澀的文體。當時科舉考試時,這種風格正廣為流行,“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這種文體始自太學講官石介。
北宋初期,文壇流行西昆體文章,這種文章“窮妍極態,綴風月,弄花草,淫巧侈詞,浮華篡祖”。石介非常厭惡這種風格的文章,作《怪說》三篇猛烈抨擊,並提出了“文惡辭之華於理,不惡理之華於辭”的論調。他的這種論調在太學生中影響極大,形成了險怪奇僻的“太學體”。為了反對浮華的西昆體,矯枉過正產生了太學體。這種文章缺乏古文的平實質樸,又反對典雅的駢文,實際上並不值得稱讚。但在曾鞏參加考試的時候,偏偏就是太學體當道,雖然歐陽修以為怪,卻暫時還無能為力。
曾鞏參加科舉考試,頗經曆了一番波折。曾鞏等昆弟六人都在參加科舉考試,但幾次應試都以落第告終。“裏人有不相悅者,為詩以嘲之曰:‘三年一度舉場開,落殺曾家兩秀才。有似簷間雙燕子,一雙飛去一雙來。’”但他們不以為意,繼續苦學。“嘉祐初,與長弟及次弟牟文肅公、妹壻王補之無咎、王彥深,幾一門六人,俱列鄉薦。將入都赴省試,子婿拜別朱夫人於堂下,夫人歎曰:‘是中得一人登名,吾無憾矣。’榜出唱第皆在上列,無有遺者。”(《揮麈後錄》)從名落孫山到六人皆上榜,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但曾鞏進士及第時,已經三十五歲,因為所謂的統一的尺度,虛擲大量時光。
標準由人指定,由人掌握。在歐陽修看來,如果主持考試之人能夠合理靈活地把握尺度,也是可以避免優秀考生落榜的情況發生的。但實際上,情況卻不是如此,一方麵存在“良有司”,他們能夠看懂文章好壞,但他們隻會在原有的尺度中選拔人才,明知考生可能會被不合理的標準耽誤,也不願意錄取。反而把責任推卸到“尺度”和製度身上,說:“有司有法,奈不中何?”這種所謂的“良有司”之“良”,僅僅指有閱讀文章的眼光,而在為國選才這種大事上,采取虛與委蛇的態度,擺出一副貌似公正卻冷酷不堪的樣子,實在是眾多考生的悲哀。更使人悲哀的是,還存在另一種考官,他們連定好的“尺度”都無法很好地把握,使那些按照“尺度”作文的考生也會被擋在選拔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