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氣浩然,折衝萬裏(1 / 3)

——歐陽修《與高司諫書》與《朋黨論》

範仲淹為人正直,勇於議論朝政得失,無所顧忌。明道二年(1033),因諫止宋仁宗廢後而貶睦州。景祐三年(1036)以天章閣待製出任京兆尹,因上“百官圖”,揭露宰相任人之私,又獻“四論”,指陳朝政得失,觸怒了權勢熏炎的宰相呂夷簡。呂夷簡深懷忌憚,但表麵上顯得很是寬容,卻暗地裏中傷範仲淹;宋仁宗遂指責範仲淹離間大臣,僥幸進取,貶謫範仲淹為饒州(今江西鄱陽)太守。宋仁宗盛怒之下,大臣們或保持沉默,或阿諛承順,紛紛指責公忠體國的範仲淹,而太子中允尹洙、秘書丞餘靖、館閣校勘歐陽修皆憤慨於士風不正,公道難明,上書論救;朝廷卻指責他們為朋黨——結黨營私。於是,尹洙、餘靖幹脆上書:倘若一定認定他們為朋黨,請將他們與範仲淹一同貶官。司諫高若訥在事件之初,首鼠兩端,明哲保身,沉默不語,當形勢明朗,宰相呂夷簡獲得了仁宗的支持,範、餘、尹三人處於同時被貶謫的境地時,反而積極地羅織範、餘、尹三人平日言論,侃侃而談,欲證成他們結黨營私。在此情狀下,歐陽修給高若訥寫了一封信,即《與高司諫書》,敦請其明辨是非曲直,營救範、餘、尹三人,還以公道,以振奮士風人心,張揚正氣。然而,高若訥卻將這封私人信件送到朝廷,將歐陽修也一同視為朋黨,歐陽修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

諫官,品階雖低,職權卻重,是清要之官。在朝廷之上,可以隨時上書,提出意見,監督大臣,批評朝政。歐陽修對諫官,有著清醒的認識和很高的期待,明道二年(1033),範仲淹為右司諫時,歐陽修有《上範司諫書》表示祝賀,並坦承了自己對諫官一職的認識和期待:

司諫,七品官爾,於執事得之不為喜,而獨區區欲一賀者,誠以諫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係焉。今世之官,自九卿百執事外,至一郡縣吏,非無貴官大職可以行其道也,然縣越其封,郡逾其境,雖賢守長不得行,以其有守也。吏部之官,不得理兵部,鴻臚之卿,不得理光祿,以其有司也。若天下之失得,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係職司者,獨宰相可行之,諫官可言之爾。故士學古懷道者,仕於時,不得為宰相,必為諫官。諫官雖卑,與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諫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諫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諫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九卿百司,郡縣之吏,守一職者,任一職之責。宰相、諫官,係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責。然宰相九卿而下,失職者受責於有司,諫官之失職也,取譏於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時,君子之譏著之簡冊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懼也。夫七品之官,任天下之責,懼百世之譏,豈不重邪?非材且賢者,不能為也。

諫官品級雖低,不過七品,但職權重大,天下之事,皆在其論諫職責之內,超過了朝廷百官、郡縣之官吏,可以和天子爭是非,幾乎與宰相同等。諫官對內政外交,皆應該直辭正色,麵爭廷論,所爭者天下之大事,係乎天下之安危,絕不可因循守舊,阿諛逢迎,喪失原則。而高若訥的所作所為,完全違背了諫官的基本職責,歐陽修作書勸導,心存忠厚,希望他能夠發揮諫官的職權;但也針砭譏諷,對他進行公然的挑戰。《與高司諫書》頗能體現歐陽修文章的平易自然、委婉曲折的特點。文章一開始就寫得極其平和: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而足下廁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說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

寫作此文時,正是矛盾激化之際,歐陽修對高若訥身為諫官的不作為,反而落井下石之行為,極其憤怒;但在行文之時,卻寫得極為平和自然,追述往事,從容不迫。歐陽修說自己十七歲時,作為一外郡少年,見聞寡陋,隻是從進士及第榜上,知道了高若訥這樣一個名字,而有聲名的卻是宋祁兄弟、葉道卿、鄭天休等人,高若訥能與他們的名字列在一起,雖然高氏並無可以稱道的地方,想來也應該是一位有才能的人吧。“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以懷疑的口吻說,本來就懷疑,高若訥是一個有才能之人呢,還是無才能之人;是一個有品德之人呢,還是一無品德之人。文雖委婉,卻畫出了高若訥“獨無卓卓可道說者”的形象,頗具力度。以下,文章又進而敘說對高若訥的認識和觀感:

其後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師,足下已為禦史裏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麵。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而師魯說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為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無異眾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

十一年後,歐陽修第二次入汴梁,高若訥在京,猶未識麵。歐陽修從側麵向尹師魯詢問高若訥賢否,歐陽修對“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的評價,表示出極大的懷疑,並深刻地分析了正直而有學問的人,必能明辨是非,身為諫官,則應當直辭正色,麵爭廷論,而不應隨波逐流,無操守,無見解,因而歐陽修懷疑高若訥並非“君子”。高若訥所作所為之客觀事實,“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語氣雖委婉含蓄,但表達思想情緒,力透紙背。認定高若訥非君子,文章卻引而不發,轉而寫高若訥之另一麵:

自足下為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論前世事,曆曆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說。噫!持此辯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

高若訥很是圓滑,論前朝事,因無利害衝突,“侃然正色”“曆曆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說”,是其有學問、能明辨是非的表現,似乎是君子;而身為諫官,對當朝時事,或保持沉默,或首鼠兩端,乃其非正直的表現,絕非君子。歐陽修從知其名到識其人,十四年間三次懷疑高若訥之為人,亦可見高若訥之善於偽裝,而從範仲淹被貶事件則可以明確推知,高若訥絕非君子。歐陽修用“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決知足下非君子也”四個層次的敘述,為高若訥畫了一個像,將其庸碌、圓滑、自私、善於偽裝、首鼠兩端的品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文章至此,則深入剖析高若訥在範仲淹事件中的“實跡”:

前日範希文貶官後,與足下相見於安道家。足下詆誚希文為人。予始聞之,疑是戲言;及見師魯,亦說足下深非希文所為,然後其疑遂決。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為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為當黜,是可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