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頤《愛蓮說》
周敦頤,道州營道(今湖南道縣)人,原名敦實,字茂叔,因避宋英宗的諱,改名敦頤,是宋代理學大家,北宋理學濂洛學派的創始人,理學大師程顥、程頤都是他的學生。周敦頤父親去世早,從小就由母親攜帶去投奔時任龍圖閣直學士的舅舅鄭向。二十四歲時,周敦頤任洪州分寧縣主簿。雖然年輕,但在主簿位上,周敦頤善於斷獄、不畏權貴、為官清廉,高尚品德令人讚賞。
周敦頤像
慶曆五年(1045),周敦頤任南安軍司理參軍。當時南安監獄中有一名囚犯,按律法不應當判死刑,但轉運使王逵是名酷吏,要求嚴辦此人,判死罪,沒有人敢與之爭辯。周敦頤查實後,據理力爭,但王逵聽不進周敦頤的意見。為此,周敦頤做好準備棄官不做,他說:“如此尚可任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王逵為周敦頤這種態度所動,最終同意免去這個囚犯的死刑,並對周敦頤的為人很讚賞,後來推薦周敦頤為郴州桂陽縣令。
周敦頤是儒學大師,平生喜愛蓮花。北宋嘉祐八年(1063),47歲的周敦頤在江西虔州任通判時,參加友朋同僚組織的郊遊,遊覽羅崖。遊山之後,同遊的沈希顏在善山山頂建濂溪閣,並請周敦頤題詞,周敦頤寄給沈希顏的就是《愛蓮說》。《愛蓮說》乃其傳頌後世的名篇:
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說,乃文體之一,從字源上來說,說,即是解釋,記述,解釋義理,並用自己的意思記述之。以“說”名篇者,最早是《周易》之“說卦”,許慎作《說文解字》。魏晉以來,以說名篇者甚少。“說”的基本要求乃根據經典之義,進一步表達出自己的見解,縱橫抑揚,以詳贍為上,與“論”之文體要求,大體相同。
文章首先說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很多,總括一切花卉,其後,則分三類:陶淵明獨愛菊,自唐以來世人皆愛牡丹,而特別指出“予獨愛蓮”,並且準確形象地把握了蓮之特性;其次則賦予三種花以價值判斷,寫其不同的品格。邏輯層次很清楚,語言極其簡潔。
《愛蓮說》是一篇借物詠誌的文章,文章的核心就是蓮花。周敦頤列舉了三種花,陶淵明愛的菊花、唐人愛的牡丹花和他自己喜愛的蓮花,這三種花都有所寓意。菊花從陶淵明開始便與隱逸相關聯,陶淵明不願為五鬥米折腰,歸田隱居之後,親自從事農業勞動,愛好菊花,飲酒賦詩,菊花遂成為隱逸的象征。唐朝因為君王賞愛牡丹,賞玩牡丹花在唐朝成為風尚,“京城貴遊尚牡丹三十餘年矣,每暮春,車馬若狂,以不耽玩為恥”(唐李肇《國史禮》卷中),牡丹色彩豔麗、姿態雍容華貴,與唐人的審美心態都非常吻合。而作者則表明自己的立場,“獨愛蓮花”。周敦頤舉出蓮花的幾個特點“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描寫荷花,勾畫出荷花風姿秀麗、清遠迷人、超群脫俗的特點,尤其是“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一句,描摹了荷花那種亭亭獨立,可供人品賞但始終與賞花人保持一種合理的距離的超然,狀態是周敦頤非常欣賞的。
其實,周敦頤論花,意在論人之品性。喜歡菊花的是具有隱士風範的隱者,周敦頤表示尊敬但並不讚同;牡丹花妖豔妍麗、富貴媚人,多為富貴人家所欣賞,有富貴氣、俗豔氣;蓮花,則君子的象征。不管環境是汙濁,還是清爽秀麗,蓮花皆能保持自己的高潔清爽,“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而且香氣清新遠溢,獨立不苟,不可狎玩,品性極其端正高潔。周敦頤身處北宋中期,當時的士林中,追求富貴,享受安逸、享樂的生活風氣很盛。周敦頤很不認同此種風氣,在他看來一個儒家知識分子應該達到超乎富貴功利的人生境界。因而以蓮為喻,歌頌了自己理想的堅貞不渝、潔身自愛的君子情操,流露出不同流俗的高潔品性。周敦頤入仕以來為官清廉,力辯冤獄,晚年著書立說,傳道收授徒,他的一生就是淡泊明誌,不斷在成就“君子”這一儒家的人生境界。前人評論說:“《愛蓮說》又所以使人知天下至富至貴、可愛可求者,無加於道德,而芥視軒冕,塵視珠玉者也。”
《愛蓮說》一文問世後傳播頗廣,鄭之僑稱“凡塾師童子輩傳誦者多”。因為喜愛蓮花,熙寧四年(1071)周敦頤任知南康軍時,在軍衙東側曾開挖了一口池塘,全部種植成蓮花,平日裏或獨自一人,或同幕僚好友一同賞蓮。南宋淳熙六年(1179),理學家朱熹調任知南康軍,因為對理學前輩周敦頤十分仰慕,又酷愛《愛蓮說》,便把這裏曾經的池塘整修一番,命名為“愛蓮池”,又建立“愛蓮堂”,並作詩一首:“聞道移根玉井旁,花開十裏不尋常;月明露冷無人見,獨為先生引興長。”因為喜愛此文,朱熹便替周敦頤建設並命名了一池一堂,以至於有人倒果為因,認為周敦頤是先有這一池一堂而後才作《愛蓮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