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多少春(1 / 2)

葉傾城/文

你現在看到的,是我的第多少本書?而我,已經寫了十六年了。

我的第一篇文章,是一九九五年八月發表在《知音》上的,叫做《有痛的感覺,真好》,這標題是一個不太典型的“知音體”。

那之前,我一直喜歡“文學”——那時的我,知道什麼是文學嗎?我是那種最常見的文學少女,看瓊瑤,看亦舒,看宋詞,幻想自己蘭心蕙質,永遠在傷春悲愁,我也有好多本軟麵抄,寫滿“朦朧心事”。是,這一切,我都做過。

一九九四年,我結束了懶散而混亂的學生生涯,我開始在機關做公務員,已經有同事給我安排相親,我完全可以做一個小公務員,然後迅速成為一個妻子、主婦、母親,而我繼續做我的文學夢——做夢是件多麼容易簡略的事。

而為什麼,我在那時候,開始了寫?

做文學夢的人,要多少有多少,大部分人就停留在這一步,甚至到現在,我也常常驚奇,是什麼讓我走出第一步?我是這麼羞怯的女子,我害怕遭到拒絕,對我來說,被拒絕、被離棄,是需要巨大意誌才能克服的痛楚。

我隻能說:“這誘惑,太大太大了。”雖然我至今,也無法給這誘惑定名。

我在下班後,開始拚命地寫,然後投稿,向本地的《長江日報》《武漢晚報》《知音》《愛情婚姻家庭》……媽媽給我從圖書館拿來行業報紙,比如《中華合作時報》或者《金融早報》,我就抄著上麵的地址寄過去。

——要到後來,我才會知道,這樣的自由投稿,絕大部分是不會被看到的。

我就這樣寫了一年,到我已經接近放棄的時候,我收到了《知音》一位編輯的電話,他約我去談一下。我永遠感謝他,永遠記得他說的那句話:“有一天,你的稿費會比你的工資高。”

如果沒有那個電話,我還會繼續寫嗎?

如果那個電話晚來三個月或者半年,我還會繼續寫嗎?

我不知道答案,因為人生沒有如果。

總之,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在下班的路上,買下了一本最新的《知音》,那時候,似乎報刊尚未完全告別火與鉛,因為我記得我沾了一手的油墨。

那時候我的署名是“葉青”,是如何變成驕傲的“葉傾城”的,我已經有點兒想不起來了。

前三篇,都發表在《知音》上,然後是《人生與伴侶》《家庭之友》《武漢晚報》——如果篇幅足夠,我大概可以把全中國的報刊全感謝一遍。

寫作給我帶來了什麼?

首先是:快樂。我這麼喜歡說話的人,得到了渠道,可以自由地說,而且有人聽。

還有:錢。

還有:一定的知名度。

還有:另外一種生活的可能性。

寫作帶走了什麼?

我不知道。

就像有一部電影《成為簡》,寫了簡·奧斯汀成名之前一段失敗的戀情,電影讓人安慰,似乎她的痛楚有意義,這是她要“成為簡”的一部分代價。但是,很多人,受了傷,也不曾成為簡;還有很多人,不曾受傷,也成為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