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財務管理視角的集團公司稅收籌劃研究(1 / 3)

基於財務管理視角的集團公司稅收籌劃研究

財政與稅務

作者:牛建芳

【摘 要】 集團公司的納稅主體分散、涉稅種類繁多、涉稅人員龐大、涉稅風險不可控等特點和稅法與會計準則對涉稅業務處理的不同規定,為集團公司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文章以山東A工程公司為例,解析集團公司稅收籌劃的方案和效果,為類似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參考。

【關鍵詞】 稅收籌劃; 企業集團; 方案; 效果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22-0100-05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做大做強與集團化、多元化成為新的發展趨勢,宏觀管控已經成為企業集團管理的必要手段。集團公司稅收籌劃正是站在這樣一個高度進行的全局性稅務管控。通過合法的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效益,規避企業納稅風險,降低企業稅負。

一、山東A工程公司稅收負擔情況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況介紹

山東A工程公司是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大一型國有企業,集團公司擁有直屬分公司8家,全資子公司11家,180餘家獨立核算單位,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體製,內部管理嚴謹規範。近年來,山東A工程公司一直保持穩健的發展態勢,收入、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2012年公司實現收入52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5億元,與全國100餘家主管稅務機關存在稅務往來,全年累計繳納稅款2.8億元。集團公司涉及的稅種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印花稅、車船稅等。

(二)製約公司稅收籌劃的因素分析

一是管理觀念落後。對稅收籌劃觀念認識不夠,認為稅收籌劃隻會增加對人、財、物的投入,並不像開拓市場那樣能給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忽略了企業原本應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人才缺乏。稅收籌劃需要籌劃人員在全麵、深入理解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企業自身的資金、技術、核算等,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三是稅收籌劃的目標單一。公司現有的稅收籌劃集中在對某個單項經濟業務的稅收籌劃,沒有從宏觀方麵考慮公司的整體稅收籌劃,有時甚至出現了涉稅風險。四是缺乏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公司應防止因稅收政策變化導致原本有效的方案變得不適用。

(三)分析結果

山東A工程公司涉稅種類複雜,主管稅務機關龐大,納稅總額巨大,目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稅收籌劃體係;稅收籌劃方案僅局限於某一單項經濟業務或某個納稅環節的稅負降低,沒有綜合考慮企業的整體稅收籌劃方案;公司沒有全麵把握國家的稅收政策意圖,存在涉稅風險;公司財務人員對稅收法律法規、稅收籌劃的理論研究、綜合稅收籌劃等方麵掌握不夠全麵,有待研究一套全麵的稅收籌劃體係。

二、山東A工程公司稅收籌劃方法

(一)在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勞務收入確認的稅收籌劃

山東A工程公司主營業務為水利工程建設,屬於施工行業,工期大部分超過一年。按照會計核算的規定,山東A工程公司應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按期確認主營業務收入,並相應結轉成本及稅金。完工百分比需要由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及財務人員共同確認,因此項目完工進度具有一定的可調節性。公司可以根據年度總體完成產值情況、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未彌補虧損情況、當年已繳納稅金等情況,綜合確認完工百分比,達到公司總體稅負最低的目標。

2.存貨計價方法的稅收籌劃

計價方法的選擇可由企業自主決定,但不得隨意改變,如確有需要進行改變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其中先進先出法在物價上漲時,當期結轉的成本會偏少,企業的利潤會增加,反之在物價下降時,當期結轉的成本會偏多,企業的利潤會降低;加權平均法則有效地平衡了企業的各期成本及利潤,企業所繳的稅金也會趨於均衡。因此合理預測物價漲跌趨勢,才能選擇出適合企業稅收籌劃的存貨計價方法。

3.費用分攤的稅收籌劃

費用分攤的稅收籌劃就是在稅法規定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提高費用總額、縮小稅基,降低應繳的所得稅。首先,企業應將稅法規定範圍內的稅前列支費用足額列支,如主營業務成本、折舊、工會經費、貸款利息等,已發生的費用應及時入賬,發生的壞賬和呆賬應及時記賬核減;其次,要最大限度地縮短以後年度分攤列支費用的年限,如固定資產折舊、低值易耗品攤銷、分期安排大修等長期待攤費用;最後,合理籌劃稅法有列支限額的費用,如業務招待費、捐贈等。

(二)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投資規模的稅收籌劃

投資規模的大小直接決定著企業未來的生產經營規模和納稅水平,投資規模的大小也決定了企業納稅身份的界定。如我國的增值稅規定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實行不同的稅率進行征稅。企業在投資成立子公司時,如果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投資規模會比較小,其生產經營能力會受到一定的限製,但稅負會相對偏低;如果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投資規模會比較大,企業建成投產後,其生產經營能力會有大幅提高,但稅負會相對偏高。

2.投資方式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進行直接投資時,如投資成立新企業、並購企業等,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了直接的管理和控製,因此直接投資行為涉及了一個企業的全部稅務問題,涉稅麵廣、稅務問題複雜、稅金較大。企業在進行間接投資時,如購買股票、購買國債或企業債券等,一般僅涉及股息、利息的所得稅。間接投資行為也涉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如: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股票取得的收入為被投資企業稅後分紅,免繳企業所得稅等。

3.投資行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產業轉型、多元化發展的過程中,要熟知國家對行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投資於國家規定的鼓勵型產業項目,能夠享受到最大限度的稅收優惠政策。如為支持和鼓勵發展第三產業,對提供農業生產服務的行業,其提供技術服務及勞務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稅;利用高新技術產品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列入國家科委計劃新產品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星火科技”產品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