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槍論
少林篇
作者:王雪鬆
一、總論法
夫槍法一人敵也,兵法萬人敵也。有誌於此者,當熟讀孫武,深明韜略,不可圖己終身也。吾願學者,於平時清心寡欲,精彩奧妙,兵法槍法,以至於入神之地。更兼之以誠待人,以知無驕無卑,其見用也,可以立功名,成事業,上保國計,下保民生,撥亂反正,救困扶危;其不用也,則隱居山林、讀書佩劍,防身修心,石室雖小,別有乾坤。
古人雲:“三尺劍、五車書、一爐香,居陋室,而為銘。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二、論精神
用兵之道,貴在前知,槍法亦然。敵欲至動,而神先告我,或左或右,或進或退,觀其神可以前知,迎其機而破之,其斯得法。若不察其精神,何由知敵心之向往,而預為之備彼槍?已發從其後而追之,必不及矣。故曰,凡事預則定,不預則廢,信不信乎?
三、論勝敗
槍未出在我,已出在人,雖手眼青白,出手老成,亦能保必勝。即曰:吾法甚善,安知無更善於我者,吾藝甚精,安知無更精於我者?但生克有一定之理,天地無必勝之數,安得曰有勝無敗乎?要知勝敗最難畢乎,虛己而已,我敗心亦靜,我勝氣莫浮,孫武兵書十三篇大意不外乎此。
四、論貪勝
從來虛則難及,實則易破,若彼虛而我實,則性貪勝矣,貪勝則力猛,力猛則出手無節。敵槍之變,手足無措,雖有智術,亦無所施。劍有漁郎問津,槍有逍遙戰杆,此不貪之道也。
五、論剛柔
力有剛柔,剛柔之用,剛居其一,柔居其九,不過轉瞬之時,即變為柔,蓋以柔之屈伸,反複易剛之屬伸,反複難也。不然則久非剛,僅成著力,敵槍一變,無可知何也。故曰過剛則折,此之謂也。
或曰:可以剛而獨用柔,可以柔而獨用剛乎?曰:非也,剛不離柔,柔不離剛,彼此而相濟也。曰:何以相依?用柔之時心在剛,是內剛而外柔也。剛中有柔,柔中有剛,剛柔相濟,引纏綿之地,而應窺其離合之地,斯得相濟之妙也。若夫柔而無剛則失之勢,專剛而無柔則失之勁也。
六、論虛實
凡槍之虛實,全在乎心,不在乎形。心若虛,行雖實亦虛;心若實,形雖虛亦實。假如我槍雖入,心防敵變,彼若轉動,我能隨之,不實而虛乎,入乃不深視為必勝;有進無退,敵勢一變,則束手無策,不虛而實乎。故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斯不謬矣。
七、論自新
夫槍法甚多,難以概傳,一槍之法,或包一二,或包二三,以至於十百,必視自於此槍之中,細心揣摩,推出槍中之槍,法外之法,以至無影無形。然後臨時斯能見機而作,變化無窮,如五形之生克,如陰陽之運動,一動一靜,無不合宜。然此宜能皆以口傳之哉,在乎學者,自己隅反耳。初學故是不能,功夫自有妙用。經曰溫故而知新,此之謂也。
八、論槍法不可執一
槍之最要手法,而更莫乎身法,手法故宜靈活,身法尤不宜同執,故身法必忽直忽伸、忽近忽遠、忽大忽小、忽進忽退。閃身法如電,運步法如星飛,有如大鵬展翅,有如猿猴人洞,虛活靈動,方雲合法;若拘大小而定勝敗,則執矣。故曰勿守株待兔,當臨時以製宜。
九、論槍法不可濫傳
聞之有文事者,必有武備,吾故欲此事公之於天下,傳之後世法也,但傷人之術,不可不擇人而傳。法曰:不忠不孝者不傳,不仁不義者不傳,無禮無信者不傳,好勇性貪者不傳,不謹不慎者不傳。古人雲:教之不善罪從於師。孟子雲善戰者服上刑,可不慎哉。
十、論功夫
槍法雖小道,不專心致誌,則不能成,後之學者,必用百至於千之功,方不負先留之法也。然反複思之,方知立意深遠,有言一遺百之憾。惜乎,不能盡載於紙,以為後世法也。
古人雲:槍法已成,口不能明。誠哉是言也。又雲:身有三病莫臨敵,心存成見被人欺;不學空化難為手,功夫不到終是迷。
十一、論勢法
未有勢法先有此理。故勢有善不善,理順則無不善之勢;法有精不精,理順則無不精之法。是以善學者,務要先明其理,則勢法自無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