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文化大發展中的新聞事業與文化產業(1 / 3)

論文化大發展中的新聞事業與文化產業

傳媒大講壇

作者:李端生

摘 要: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提出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必須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戰略任務,文化產業要快速發展成為其中之要義。新聞事業作為文化範疇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與文化產業又存在著諸種聯動關係,同時對文化產業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也起著積極修正與規避作用。對二者之間的關係作一觀照分析,應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十八大;文化;新聞事業;文化產業

中圖分類號:G1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3)08-0007-03

胡錦濤同誌在黨的十八大代表黨中央所作的政治報告中,就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建設等重大主題作了深刻闡述。其中推動文化大繁榮大發展被提到成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重要條件的高度。在文化建設工程中,文化產業的規劃與發展,又是其中的一大主題。而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也不能離開新聞事業的有力介入,也即新聞事業是構成一個國家文化事業的重要因子,是文化產業陣營中的主力軍。可見,新聞事業、文化產業是一個有內在關聯的互動體,探討它們的關係,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新聞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聯

新聞事業是報社、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雜誌社、新聞紀錄電影製片廠、新聞圖片社,加之新興的新聞網站等新聞機構及其各項業務活動的總稱,是一類人經常從事的、有專門的新聞采訪和發布機構並在社會運行中發揮著重大作用的大規模的社會活動。在這種活動中,“新聞傳播和文化密不可分地交織在一起:新聞傳媒是文化的載體,沒有傳播便無所謂文化;文化是新聞傳播的依托,它影響、製約和包容著傳播,沒有文化,一切傳播都將失去意義。[1]”當然,以傳播新聞為顯性標誌的新聞事業從總體上說應從屬於文化事業,是文化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而新聞事業的本質又表現為精神文化層麵,是文化事業一個側麵的重要闡釋。

文化產業也是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因子,從傳統的視角來看,文化和產業的關係存在著一種二元對立性,兩者之間保持著一定的距離排斥。當然,在今天看來,文化和產業的排斥與對立關係已然發生了很大改變,因為人類文化事業的巨大繁榮和發展,已將文化與產業推向了牽手,它們之間的互補性愈發明顯。由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98年將文化與產業這兩個子概念結合起來,給出了一個“文化產業”的基本內涵,它指“按照創造、生產與商品化等方式,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本質上為無形的文化內容,這些文化內容基本上受到著作權的保障,其最終形式可以是商品或是服務。[2]”事實上,在當今大眾文化與消費文化盛行的時代,文化的傳統屬性融入產業化的商品端口已成大趨勢。而文化的產業化發展及其規定性,必然也會對新聞事業提出新的要求和規定。因此,新聞事業對文化產業也會產生作用,對文化產業的運行影響同樣不可忽視。

從另一層意義上而言,新聞事業本身也是文化產業的一個組成業態,有學者在對我國的文化產業門類進行歸類分析時,提出了“媒體文化產業”類別之說,認為這一類文化產業“包括報刊、圖書、廣播、電視、電影、音像製品業等,以傳媒為主要形式,以宣傳或傳播為主要特征。[3]”實際上,構成新聞事業主要運行平台的媒體是報刊(這裏主指新聞性期刊)、廣播、電視與新聞網絡,它們除了日常的大量新聞信息采集、發布以體現出自身的新聞特性外,還以其他的版麵、時段、頻道、欄目等形式刊播發布著豐富的非新聞類信息,包括了文藝、曆史、教育、廣告等內容,而這才構成了完整的新聞媒體傳播內容,傳達出更為豐富的文化類信息。隨著各媒體間競爭的加劇,除了新聞信息的傳播力之外,媒體的文化傳播附加力量也在日益增強,這使得新聞事業的從業機構文化色彩愈加明顯,並逐漸走向新聞與文化雙步同行的軌道,在注重新聞傳播社會責任擔待的同時,也看重文化內涵開發和傳播帶來的經濟效益。這就是當前我國不少報社、電視台、新聞網站等新聞傳播機構設立圖書出版社、創辦文化類雜誌、自拍電視劇、開設多種廣告欄目以擴大經營範圍,追求經濟利益的內動因。它說明新聞媒體作為文化產業的一個方麵軍已經集結起自身的力量,並且在壯大著這方力量,那麼新聞事業與文化產業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就愈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