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方法
本文選取了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和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對巴以衝突中以色列襲擊Mavi Marmara事件(後文簡稱Mavi Marmara事件)的報道作為個案。案例的代表性體現在事件和報紙的選擇兩個方麵。首先,自1948年以色列建國以來,巴以衝突一直是世界新聞報道的最熱和最敏感的話題之一。2010年,以色列士兵襲擊Mavi Marmara的事件更受到全世界的廣泛關注。其次,英國《衛報》和美國《紐約時報》是英美成功報紙的典型代表,是英美新聞客觀性理念的踐行者。兩份報紙都是本國內發行量最大的嚴肅大報之一,同時都在全世界發行。《紐約時報》秉承“力求真實, 無畏無懼, 不偏不倚, 並不分黨派、地域或任何特殊利益”新聞報道原則。《衛報》在英國與《泰晤士報》(The Times)齊名,以具有報道嚴肅、全麵、客觀和對重大事件的觀點獨到、客觀的傳統聞名。兩份報紙對Mavi Marmara事件的新聞報道集中在2010年6月1日至7日。6月7日以後,相關報道驟減。因此,本研究抽取了2010年6月1日至7日兩份報紙對Mavi Marmara事件的新聞報道作為分析樣本,《衛報》19篇,《紐約時報》6篇。評論和來信沒有納入研究範圍。在議程設置和新聞客觀性理論的指導下,本研究選取了顯著性設置和引用信源兩個要素,對抽樣文本進行了內容分析。
顯著性設置體現了宏觀層麵的平衡,它包括三個考察指標:報道數量、篇幅和版麵。報道篇幅以字數計算。報道數量和篇幅總體構成了報紙對某一事件報道的信息量,從一個側麵反映了報紙對其重要性的認識。版麵不同,編輯對其重要性的認知不一樣,對讀者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其顯著性也存在明顯差異。引用信源體現了微觀層麵的平衡。本研究對直接引用信源和間接引用信源進行了區分。這兩個指標通過計算和分析不同信源在新聞報道中被直接和間接引用的次數,考察報道是否給衝突的雙方提供了均衡的機會進行辯護。
三、分析結果和討論
1.事件間的平衡。事件間的平衡不是簡單地給所有事件相同的顯著性設置,而是媒體對其顯著性的設置與事件本身的重要性相符,即新聞報道的顯著性等於事件的重要性。本研究對顯著性的考察采用了麥庫姆斯(McCombs)和肖(Shaw)調查中使用的兩個指標:報道信息數量(the amount of information)和版麵(position)。報道信息數量通過新聞報道篇數和字數來體現。2010年Mavi Marmara事件發生以後,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屬於重大國際新聞。表1和表2 呈現了兩份報紙對Mavi Marmara事件報道的數量、篇幅和版麵。數據顯示,《衛報》和《紐約時報》都對此次事件表達了足夠的重視。《紐約時報》(6篇)雖然在數量上不及《衛報》(19篇),但每篇報道的字數都超過千字。《衛報》雖然隻有兩篇文章超過千字,但數量上遠遠超過《紐約時報》。從版麵來看,除《衛報》把4篇新聞報道放到了國際版,其餘所有報道都被安排到兩份報紙顯著度高的版麵,包括頭版(《衛報》5篇,《紐約時報》4篇)和A區(《衛報》10篇,《紐約時報》2篇)。《衛報》國際版的安排也符合事件本身的性質。綜合考察兩項指標,《衛報》和《紐約時報》對Mavi Marmara事件報道的顯著性設置凸顯了事件的重要性,與事件本身的性質相符,在形式上達到了宏觀的平衡。同時,通過比較頭版新聞報道所占比例(66.7% VS 26.3%)可以發現,Mavi Marmara事件在《紐約時報》上的顯著度遠高於在《衛報》上的顯著度。這一差異充分體現了Mavi Marmara事件在兩國國內重要性的差異。
2.同一事件的內部平衡。新”平衡”理念承認新聞工作者和不同信源偏見的存在。因此要求從新聞工作者、信源及信源間提供信息比例三個方麵實現對同一事件報道的內部平衡。郭鎮之教授認為提供新聞的來源、注重引述、求證多方麵的意見和觀點等客觀性要求可以使受眾和媒介同時受益[5]。美國學者蓋伊·塔奇曼(Gay Tuchman)在分析“客觀性原則”時,擬定了記者應遵從的四項“戰略步驟”(strategic procedures)。其中兩項與信源有關。第一,提供爭論各方的觀點。第二,審慎地運用引號,讓信源說話,而不是記者[6]。由於間接引用在信源和受眾中間經曆了記者的編碼,因此普遍認為間接引用的客觀性低於直接引用。本研究對直接引用信源和間接引用信源進行的區分,以期更好地分析信源的平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