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想要知道凶殺的藏屍地點,剖析凶手的思維就相當重要了,也就是要想清楚,他為什麼要藏屍。
可這樣一來,又有矛盾出現。
可如果單純的為了栽贓,將屍體留在原處豈不是效果更好?何必要多此一舉,轉移屍體呢?
……
“為了拖延時間。”蕭憶在甄琬提出疑問後,這樣回答。
“拖延時間?”甄琬重複。一般凶手藏屍,一是為了瞞天過海,二是為了拖延時間,確實如此。但若他們的目的是栽贓,還有這個必要嗎?
“應該不會錯……”蕭憶坐在案幾前,右手食指不住的敲打著桌麵,另一隻手胡亂的撥著頭發,“我們反向推斷。案子懸而未決越久,對我們蕭家就越不利……其實無論凶手是出於何種目的,他想掩蓋的,我們都要揭發出來!”
反向思維,蕭憶說的不錯。
良久沉默。
“埋在地下了。”甄琬突然道,怔怔的看著蕭憶那被自己抓的雞窩似得腦袋。
“確定嗎?”蕭憶立刻問。
“十有八九。”甄琬回答。
“那可能會埋在什麼地方?你有想法嗎?”蕭憶又問。
“都有可能,這個我暫時沒有頭緒。”甄琬道。
“好,我去安排。”蕭憶站起來,應是去安排人手挖地了。
他甚至沒有問甄琬一句原因。
他竟毫無保留的信任甄琬。
走了兩步,蕭憶又轉過身子:“一會我還要我爹講清楚這個事,可能一時半會回不來,你累了就回房休息吧。”
“好,我還想再坐會。”甄琬說。
“好。”蕭憶沒有堅持,很快離去。
甄琬做這樣的推斷,當然不是信口開河。協助警方尋找被藏匿的屍體,也是法醫課程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節。數據表明,最受凶手“喜愛”的拋屍方式是投湖或者投江。因為湖水深、江水急,屍體入水後打撈困難,且打撈起來後屍身浮腫變形,也會隱藏起不少線索,加大驗屍的難度。屍身一日不驗清楚,凶手就一日可以逍遙法外。
當然了,蕭府沒有湖,附近也沒有湖和江,這一條可以略過。其次廣受凶手“喜愛”的處理方式,下水道、垃圾場、絞肉機……等等,蕭府都不具備條件。再其次,就是埋屍了。就好比蕭憶,在發現詩雲的屍體後,第一反應也是將她埋起來。
然而埋屍則存在一個奇特的現象。藏屍耗費警方尋找時間最長的途徑是埋屍,而耗時最短的方法,也是埋屍。
這是因為埋屍技巧當中存在的巧妙之處了。地形、氣候、空氣濕度、植被覆蓋程度、埋屍深淺都會對警方發現屍體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緊張的凶手往往會趁夜將屍體拖到郊區野外,隨意挖個坑把屍體扔進去,再填些土蓋住,就以為瞞天過海了。但若遇到經驗豐富的警官,在樹林中發現這樣的埋屍點,甚至不需要第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