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一章 安置女童(1 / 2)

“咳,這個你不必擔心。”蕭憶有些不自在的說著,動了動兩人握在一起的手,“我自己有辦法的……”

汙琬立刻明白他的意思,窘迫的隻想讓自己人間蒸發。依偎在蕭憶溫暖的臂彎中,她沒頭沒腦的道了句:“不在這裏,等我們回京的。”

“嗯?什麼?”蕭憶似是沒聽清。

“沒什麼。”甄琬捂臉。

蕭憶將貓在被子裏的甄琬揪出來,喜道:“回京就可以了?!”

“你聽到了還問我?”甄琬怒道。

“這不是怕沒聽清麼。”蕭憶眼裏閃動著明亮的光輝,此刻隻覺所有的陰霾都被掃去。

何其有幸,讓我遇見你。

……

案子雖說告了一段落,但收尾工作也不能草率。蕭憶向沈如晦寫了一封簡短的信闡述了案件的經過,但京城人多眼雜,未免信息落入旁人眼中,他並沒有提到重要的部分,7也沒有寫關於自己的任何推測。

這部分內容,他要當麵向沈如晦稟告。

沈如晦很快傳訊回來,叫再次感謝蕭憶替他找回女兒,並要求蕭憶回京審理此案。

“回京審理?”馬縣令得知這一情況的時候,是很有些吃驚的。一般大多數案子,即便是京官下來審理,都會在當地結案。

什麼樣的案子才回京審理呢,隻有罪行嚴重的或者政治敏感的,例如當初在金寧郡監察使李大人被害,即便是沈如晦,也是將犯人帶到京城才做的判決。

馬縣令並不清楚那名被營救出的女童是當朝淑悅小郡主,隻以為是哪家貴族家的小娘子,他為人精明,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會刻意去打聽女童的身份的,畢竟許多事情不知道更好。

以他觀之,最嚴重的就是刑部官員的侄女墜崖之死了,但這種程度的案子,也遠不到回京審理的程度。

再說了,回京審理什麼?審理這個賭坊老板和幾個地痞?他不明白沈如晦為什麼會如此重視這件案子。

想歸想,以他的身份,定是參與不進去的,他自然也不會去多嘴,隻協助著蕭憶花了兩日時間抓捕幾條漏網之魚。等到魚兒落網、證據梳理清晰,安頓好女童……就可以準備回京了。

甄琬擔心馬縣令粗枝大葉,對安置女童之事敷衍了事,便向蕭憶主動請纓主理此事,蕭憶自然是求之不得。在洛城是天高皇帝遠,他說了算,回了京像這種事情自然是不可能了。

甄琬走訪洛城四處,在城郊處尋了一片清靜獨立的院子,居住在理的人既不容易受外人打擾,想進城購置物件也很方便。而後她又“麵試”了幾個婦人,挑了兩個麵善的照顧女童的平時起居。

城郊的院子並不算貴,但加上購置必需品、請人的費用,足足花了蕭憶兩個月的俸祿。這還隻是近三年的花銷,比她想象中還是多了不少。長期供養十來個女童,即便吃穿用度都用最普通的,細水長流下來的數字也相當驚人。

也虧得蕭憶前陣子才升了官,否則以他正六品的俸祿,哪裏出得起這個錢。

蕭憶將手頭的事理清楚後,也一路尋了過來。與甄琬一道的遠遠的,看樸素的院子內兩名婦人正在廚房外準備食材,三四個女童圍在一旁主動幫著忙。